名下房產超2套限制無法過戶
買家預付1萬元誠意金退不回
梅阿姨夫妻名下各有一套房產,上周通過中介訂下了一套價值193萬多元的二手房。簽了合同才發現,限購令背景下,房子無法過戶。梅阿姨要求中介退還誠意金,中介卻說錢已經交給業主,業主不愿退回。
“中介讓我們假離婚辦理過戶。”年過六旬的梅阿姨感覺不可理喻。中介說,除了梅阿姨無法接納的方法,目前只有等到有買家愿意出195萬元,業主才能把1萬元誠意金退給中介。
中介承諾“辦不了就退錢”?
3月13日,60歲的梅阿姨在心誼路的某大型中介門店推薦下,看中了一間總值193萬多元的二手房。第二天,她和丈夫再去看房咨詢中介,他們夫妻二人名下各有一套房產,能否以丈夫的名義再買一套房子。“中介說如果行就幫你們辦,不行就退錢。”就沖著這句話,15日,郭先生交納了1萬元誠意金,并與業主簽訂了合同和收據,證明已支付部分定金。由于合同在中介手里,郭先生夫婦均無法向記者提供合同詳細條款。
簽了合同,梅阿姨一直不放心:“限購令”寫明,已有兩套物業的家庭禁止購買第三套。此后,一天接到若干次中介電話的梅阿姨開始“倒追”房產中介,頻頻致電詢問。“他說幫我查一下能否辦理過戶,星期五給答復,后來又改成星期一。”
“中介叫我們假離婚辦理過戶”
“星期四可能自知辦不了,中介打電話來跟我說,要不你跟老公辦個假離婚,買完房后再復婚。”梅阿姨感到不可理喻,完全無法接受這種建議,“我們都是很傳統的人,怎么能叫一對60多歲的老夫老妻離婚呢?”
“見我們不接受,中介又說,要不辦理全權委托,房子歸我,但房產證寫別人的名字。”梅阿姨更加反感,“我給了193萬,竟然拿不到房產證,而且我們都60多歲了,萬一老糊涂弄丟了全權委托證明怎么辦?”
“中介又說,寫我兒子的名字。可是,這套房是我跟老頭子住的,如果這套房寫了他的名字,到時他要買房就很麻煩了。”
無法過戶,要求中介退款遭拒
既然無法辦理過戶,梅阿姨要求中介遵守當初承諾,退回1萬元誠意金,卻遭到拒絕。“他說你們價格都談好了,合同也簽了,誠意金已經交給業主,中介沒錢可退。”梅阿姨反問,過不了戶你怎么不退錢?“他說我已經提供了那么多套解決方法,是你不采納而已。”
前天晚上,業主、中介和梅阿姨夫婦三方座談。“中介始終不承認無法過戶,只說1萬元不由他拿,都給業主了。”梅阿姨說,自稱全不知情的業主聽完她的陳述,笑一笑就走了。“他說我已經簽了合約,如果10天之內不繳清其余定金,則屬毀約。”
中介:誠意金已在業主手里
記者以郭先生兒子身份找到負責這單交易的中介曾先生,他說:“支付誠意金之前,郭先生說過他和太太各有物業,但我當時沒有看到他們的房產證,而且他們也沒有明確一定不能用兒子的名字過戶。”
對于辦不了過戶就退錢的說法,曾先生予以否認:“原話是說,你和業主價格談得攏就買,談不攏可以退錢,并沒有說過不了戶就退誠意金。”按照目前所了解的情況,曾先生坦言沒有辦法把房子過戶給郭先生。
“上星期郭先生和業主簽了合同,誠意金已經交到業主手上。星期一晚我們三方談過,業主不愿退回1萬元。”事到如今,除了梅阿姨拒絕的解決方案之外,曾先生表示還有最后一個方法。“業主答應如果有買家肯出195萬元,那么可以把1萬元退給我們轉交郭先生。現在我們正在努力尋找買家,希望郭先生夫婦諒解。”
律師:中介如知情,有望拿回誠意金
律師介紹,假如可以證實中介在知情之下仍然向郭先生出售第三套房,那么退回誠意金的可能性比較大。倘若中介不知情,那么退還的可能性就比較小。限購令實施后,劉延宇曾經接手類似的案件,最后雙方協商解決,購買者拿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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