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遠地產身陷“趙安歌腐敗案”
趙安歌,中國銀行原副行長,在主管部門調查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期間,其蛛絲馬跡引起了調查部門的注意。
2002年9月6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一處承辦趙安歌案。在三天之內,承辦人員審閱了專案組調取的涉及趙安歌問題的全部材料,提出對趙安歌進行立案偵查的意見。
趙安歌,男,1950年6月19日出生,遼寧沈陽人。1976年畢業于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同年進入中國銀行。曾先后在總行財會處、盧森堡分行、總行財會部工作,擔任過副經理、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1995年9月任中國銀行副行長,同年11月任中國銀行董事會常務董事,后調任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
在預審的同時,對趙安歌住所和辦公地點進行的搜查也同步展開。得知趙安歌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消息后,其女友趙某于當天出逃境外,在對其與趙安歌的住所進行搜查時,細心的偵查人員發現了一份合同,是由中盛融通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盛融通公司)和北京華遠房地產公司(以下簡稱華遠公司)簽訂的咨詢合同,合同約定中盛融通公司為華遠公司的房地產項目銷售給中國銀行進行咨詢,并收取1%的咨詢費一百九十余萬元人民幣。這份合同產生了諸多疑點。經了解,中國銀行確實購買過華遠公司的項目用于職工宿舍,而這正是趙安歌負責的項目。
針對上述線索,專案組偵查員立即對趙安歌進行預審。在問及上述問題后,趙安歌立刻供認了在購買華遠公司房地產項目的過程中,伙同其女友趙某及趙某的弟弟趙振華,以虛假咨詢合同的形式收受華遠公司賄賂款一百九十余萬元人民幣的事實。至此,對趙安歌的預審工作取得了圓滿成功。不僅為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為整個案件的辦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趙振華在趙安歌案發后即從北京乘火車回到黑龍江,剛開始沒敢回家,在過了一段時間后看到沒什么風聲,就悄悄潛回了家中,沒想到他剛回家的第二天就被抓獲。趙振華到案后,很快便交待了伙同趙安歌、趙某收受華遠公司一百九十余萬元賄賂的問題。同時,經過專案組深入細致的工作,華遠公司總經理任志強以及經辦人員也證實了上述問題。
2004年4月2日,原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趙安歌、原中國銀行財會部總經理李耀森、珠海安平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索立鴿以及南京銀佳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王龍俊涉嫌受賄、挪用公款、行賄一案,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對趙安歌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趙安歌接受一審判決未提出上訴。
據說趙安歌為人口碑不錯、有義氣,犯事主要是讓女友拖下了水,據說這個女友很是漂亮,來頭很不簡單,當年和王寶森就……
華遠地產的這190萬走咨詢費的名目,據說當年就是這個女友出的招數。
曾經陷在腐敗案中的地產大腕旗下的公司,不光只是華遠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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