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基身陷“牛忠光案”
這個事件很多朋友已經都知道了,能說的就這么多,其他的說也無益。
但值得關注的是,這個事件的發生、結束(或許已經結束了,又或許沒有)的時間、方式都非常有意思。突然風聲鶴唳,似乎要如何如何,但,又一下,風平浪靜了。
《財經》雜志2006年11月做了題為“黃俊欽、黃光裕受查 早年中行貸款事發”的報道。在報道之前2006國慶期間,市場已經有相關消息流傳。弄的國美系下屬公司人心惶惶。
據市場消息和《財經》雜志報道,此次調查主要起于“牛忠光案”。
牛忠光,歷任北京中行信貸處處長、行長,中國銀行總行董事,并曾于1999年負責籌辦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牛忠光在金融界浸淫40年,人脈熟稔,頗有神通。
黃俊欽是通過北京女商人雷瑛與牛忠光結識的。現年45歲的雷瑛在北京開有多家公司,與牛忠光過從甚密,后者對雷瑛的生意頻頻關照,這在北京中行內部是公開的秘密。
2006年年國慶前夕,雷瑛與牛忠光相繼被捕。
據《財經》雜志報道,“多年來,對黃俊欽兄弟巨額財富的來源向來不乏質疑。此次官方調查顯示,民營的“新恒基系”和“鵬潤系”在創業階段,涉嫌以違法或嚴重違規方式,獲得北京中行的信貸支持。
目前可知的較早一筆問題貸款,由北京中行在1997年6月貸出,當年共貸出1.6億元人民幣及1027萬美元。貸款人名義是北京靜安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靜安公司),實則由黃俊欽操控。
靜安公司由外資身份的靜安物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靜安控股)和北京一家國企持有,外資持股六成,公司擁有北京市北三環東路靜安中心地塊。1995年前后,京城房地產景氣不佳,靜安地塊無力動工,外方股東有意轉手。
約在1994年,實際由黃俊欽私人所有的北京新恒基房地產開發總公司(下稱新恒基),掛靠在了北京首都創業集團名下,性質為集體所有制企業。
1995年,黃俊欽等人以首創集團下屬新恒基公司名義,與靜安控股董事長鄧南威接觸,有意接盤靜安控股全部股份。為維持該項目的“合資性質”,交易改由境外注冊的香港捷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香港捷成)接盤。當年6月,雙方簽約,鄧南威與另一名股東梁湖南,將靜安控股100%股權轉讓香港捷成,作價1800余萬美元。捷成為黃俊欽的私人公司。
屆時,黃俊欽及新恒基手頭并無資金,僅承諾先進場施工,自找建設資金。雙方約定在靜安中心大廈建成后,黃俊欽以相應樓宇面積折抵股價款,屆時方予辦理靜安控股的股權過戶。
1995年下半年,靜安中心破土動工,但資金很快告急,黃俊欽等人開始尋求銀行貸款。1997年,黃俊欽和于星旺等人偽造靜安公司執照、董事會決議及法定代表人鄧南威的簽名,以靜安公司名義向北京中行貸款,當年貸款五筆,總計折合人民幣2億余元。貸款安排人,正是時任北京中行行長的牛忠光。
上述貸款主要轉入香港捷成賬戶,后者再以投資款名義注入靜安公司,另有一部分轉入私人賬戶;直到1998年底,靜安公司實際大股東鄧南威、梁湖南二人方才知曉。令兩位股東氣憤的是,銀行在此涉嫌騙貸案中,在發放貸款前必須核對借貸人的一切原始證照,“而且中行明明知道我們才是靜安公司的所有者。”梁湖南對《財經》說。在他們看來,上述貸款發放絕非銀行工作人員的疏忽,而是北京中行與黃俊欽等人的共謀。
自1998年底起,這兩名加拿大籍華人屢屢上告;翌年,同樣在北京中行內部人員協助下,黃俊欽等人將上述幾筆貸款的借貸人變更為新恒基。
大力給予方便的銀行內部人士正是當時的中行北京分行行長牛忠光。”
黃俊欽兄弟利用與牛忠光等人的關系,以不同公司名義繼續向這家銀行貸款。在1997年-2001年間,上述貸款總額接近10億元,其中4億余元一直不曾還本付息。
相比哥哥,黃光裕與北京中行另有一番淵源。上世紀90年代中期,尚不足30歲的黃光裕結識了北京中行年輕女職員杜鵑。杜鵑約在1999年前后辭職,之后為黃光裕打理在香港的業務,長期擔任上市公司國美電器(香港交易所代碼:0493)執行董事。
《財經》報道之后,很快,就有消息說,黃家兄弟沒事了。
江湖自古多風浪
世道偏是少熱腸
舞罷歌去影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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