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chuàng): 曾文靜 鄧勇浩
招標投標活動是目前我國政府投資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項目的主要采購方式,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的頒布與實施,招標投標工作逐步高效、規(guī)范的運行,在市場環(huán)境、法制建設和政府主體的共同約束下,招標投標工作對提高投資效益、遏制不正當競爭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騙取中標、串通投標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違反了招標投標活動的“三公”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利于市場的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 在招標投標活動存在的眾多問題中,本文主要對貨物采購項目需提供投標樣品的評審流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探討,并且針對這些問題現(xiàn)狀,提供相應的對策及建議。 一、遞交樣品的目的 根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一般不得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僅憑書面方式不能準確描述采購需求或者需要對樣品進行主觀判斷以確認是否滿足采購需求等特殊情況除外”。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均未明確禁止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求投標人提供投標樣品,換言之,投標樣品不僅能夠考察投標人真實技術、生產(chǎn)水平,還能保證投標產(chǎn)品的質量。并非所有項目都有必要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在需依據(jù)主觀判斷的,僅憑書面描述不能窮盡采購需求的或僅依據(jù)投標文件無法準確評價投標人所提供產(chǎn)品的真實技術水平的情況下,樣品可以作為評審依據(jù),但是投標樣品不能只作為“擺設”,否則形同虛設。 二、明確遞交樣品的要求 根據(jù)《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采購人或代理機構不得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對供應商進行考察等方式改變評審結果”以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樣品制作的標準和要求、是否需要隨樣品提交相關檢測報告、樣品的評審方法以及評審標準。需要隨樣品提交檢測報告的,還應當規(guī)定檢測機構的要求、檢測內(nèi)容等……”。一般情況下,采購標準化產(chǎn)品、通用產(chǎn)品等項目,均不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可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供實物圖片、檢測報告等資料。而對于采購的產(chǎn)品精確度、質量等要求極高的項目,可要求投標人隨樣品提交由第三方出具的檢測報告。在評審階段,不再另行組織對樣品進行檢測,以投標人提交的由權威機構出具的樣品檢測報告為準。 采購項目需設定樣品的,在招標文件中須明確規(guī)定遞交樣品的相關要求: (1)明確投標樣品提交和退還時間、地點等事宜; (2)詳細列明投標樣品的規(guī)格尺寸、材質、數(shù)量等要求; (3)如允許樣品參數(shù)存在偏差的,招標文件中還須明確允許偏差范圍,從而減少投標人的廢標數(shù)量,增大了項目的競爭力; (4)如由采購人提供實樣的項目,招標文件中還須明確投標人領取實樣的方式,并明確采購人提供的實樣是僅供參考,還是須按實樣制作; (5)在招標文件中應明確投標樣品作為日后履約驗收的依據(jù),并在招標文件中須明確對中標人的樣品進行封存。 采購人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的,應同時兼顧投標人的樣品制作、運輸?shù)瘸杀荆M可能人性化考慮,如采購成套產(chǎn)品或品目種類特別多的項目,采購人應盡可能降低投標人的投標成本,可要求投標人提供便于運輸和攜帶具有代表性的小件材料、主要零配件樣品或模型小樣等,其余產(chǎn)品可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提供實物圖片即可。 三、對樣品評審設置的合理性 設置樣品的目的是考察投標人的技術能力以及生產(chǎn)水平,樣品在評審過程中往往決定項目的最終結果,其評分標準以及分值設置應當合理。 (1)樣品作為符合性審查標準 根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與投標人所提供貨物服務的質量相關,包括投標報價、技術或者服務水平、履約能力、售后服務等。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評審因素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因此,若投標樣品作為資格條件的,其樣品就不能作為評審因素。 如將投標樣品作為符合性審查標準。在招標文件中須明確規(guī)定遞交樣品的相關要求,以及明確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的響應內(nèi)容須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評標委員會按照評審程序逐項進行符合性審查時,發(fā)現(xiàn)投標人所遞交的樣品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在評審結束后,中標人提供的樣品將由采購人封存,并作為后續(xù)合同履行驗收的重要依據(jù)。 (2)樣品作為評分標準 如將投標樣品作為評分標準,樣品做得好,可以多得分,即可增加投標人之間的競爭力。因各項目的采購需求不同,其樣品在評標辦法中所占重要性不盡相同,有的項目對樣品的好差非常注重,其樣品的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可設置得大些;有的項目樣品只起輔助作用,重點是投標人供貨能力、售后服務等內(nèi)容的評比,其樣品的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可設置得小些。 四、接收樣品的注意事項 在完成樣品交接手續(xù)之后,樣品的損害或遺失風險均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承擔,因此,樣品的接收和保管工作對于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來說尤為重要。 為保證評審時的公正性,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與投標人在進行樣品交接手續(xù)時,應要求投標人去除其樣品上能顯示投標人任何信息的標識或標示,如未能去除的,應用紙張對相應信息進行遮擋。同時,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就樣品品種、數(shù)量進行清點,要求投標人授權代表填寫《樣品接收登記表》并簽字確認。 為防止他人在評審前對投標人的樣品做出不當行為,除對放置投標樣品的場所進行封鎖外,最好將樣品存放在視頻監(jiān)控區(qū)。 五、樣品評審的保密性 規(guī)范樣品評審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才能真正體現(xiàn)公平、公正的原則。為做好樣品評審工作的保密性和公正性,應在評審前對樣品進行抽簽編號。抽簽編號該項工作可由監(jiān)督人或公證處進行,也可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人員進行,該項工作最好在視頻監(jiān)控區(qū)進行。 六、樣品的封存及退還 根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采購活動結束后,對于未中標人提供的樣品,應當及時退還或者經(jīng)未中標人同意后自行處理;對于中標人提供的樣品,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保管、封存,并作為履約驗收的參考”。投標樣品作為投標文件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以及日后履約驗收的依據(jù),采購人應做好驗收、核對等相關工作。如果采購人既沒有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對樣品進行封存,也沒有考慮投標樣品作為履約驗收的依據(jù),即便樣品作為評審依據(jù)也不值一哂。 在開評標結束后,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對中標人的樣品及時進行妥善保管、封存,拍照留存;對于未中標單位的樣品,應當及時做好退還簽字手續(xù),從而降低因保管不善導致的風險和責任,或者經(jīng)未中標人同意后自行處理。
結語: 作者結合多年的招標投標工作經(jīng)驗,對樣品評審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并提出了解決對策和建議,希望對類似項目招標活動的推動有所裨益。
本文刊登于《中國政府采購》2018年12期 作者單位: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http://www.gcm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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