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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關注:吊照門背后的律師自衛 |
作者:admin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11chelsea.com
時間:2010/5/7 14:12:00 |
兩位北京律師的職業生命正在走向終結。 來自北京安匯律師事務所的唐吉田和北京舜和律師事務所的劉巍,4月12日收到了北京市司法局的處罰通知書:擬“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原因是一年前共同代理的一起案件審理過程中,兩位律師罷辯退庭。 當時風雨不驚的退場,一年以后被冠以的罪名是: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 6天后,兩位律師予以回擊,在給瀘州市人大常委會和瀘州市委遞交的控告信中稱,瀘州中級法院法官剝奪律師辯護權,允許不明身份人員破壞法庭秩序干擾律師辯護,請求依法罷免該法官職務。 在法律界,“吊照門”至此演變為一場“律師與法院”的公開較量;在輿論場,“吊照門”成為一場激辯律師黑白的公開爭論。 罷辯引發吊照 去年8月,北京市司法局收到瀘州市中院的司法建議書,稱:唐吉田、劉巍兩位律師退庭,擾亂法庭秩序,建議主管部門進行處罰。北京市司法局遂對兩人展開調查。 事情源于2009年4月,唐、劉兩位律師代理了一起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案件。兩位當事律師稱,在法庭審理中,審判長十幾次打斷他們的發言及被告人的自我辯護和陳述,法庭辯護進行得非常困難,不允許對證據質證、不允許對犯罪構成進行分析、不允許對被告人行為性質進行分析、不允許對法律適用進行分析……只允許核對公訴人提交的證據數量、只允許被告人回答“是”還是“不是”。 兩位律師稱,每當他們發言時,旁聽席上就會有一位青年男子站起來,并在庭審現場來回走動,面對他們進行攝像;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法官根據坐在旁聽席上人的臉色,不斷打斷他們的發言。兩位律師后來的控告信稱,鑒于法官對律師辯護權利的剝奪已經使庭審不具有任何公正可言……我們被迫選擇退庭以維護法律的尊嚴。 實際上,在接受司法局調查時,這兩位致力于公益維權的律師已有四五個月無法執業——他們此前沒有通過相關的年度考核。 去年2月,包括唐吉田在內的北京市6名律師向公安機關舉報北京司法局和北京律協非法向律師收取注冊費和會費,構成敲詐勒索罪。舉報信稱,律協對每個律師每年收取會費2500元,超過法定最高限額250倍。 是年5月底結束的年度考核,參與公共“維權”的律師有近20人或被注銷執業證書或遇到阻礙。 一個月后,還是包括唐吉田在內的北京9名律師,批評北京市律協利用年度考核阻礙律師執業。 唐吉田等人掀起的更大的動靜是去年8月,35名律師呼吁北京律協直選,這場被笑稱“窮人鬧翻身”的“政變”,最終以失敗告終。 維權維到主管部門頭上的唐吉田,似乎并沒有真正意識到自己所面臨的風險。在當年出版的一本雜志上,還在如此記錄他當時的心境:“唐吉田:策略地堅守律師的權利”。 退庭事件后,唐吉田和劉巍所面臨的是北京市首例非因刑事處罰而面臨司法局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聽證會,這也是全國首例律師因主動退出法庭而遭行政處罰的案件。 4月22日“吊照門”聽證會在經歷了扣人心弦的前奏后如期舉行。 包括記者在內的其他人員被限制進入,據參加聽證會的人員介紹,聽證現場多為北京市司法局人員。 聽證會開始,唐吉田即提出要求司法局相關當事人回避。因為在2009年的舉報中,針對的正是北京市司法局。但是這一申請沒有被采納。 調查圍繞著是否擾亂法庭秩序進行。 司法局重申了他們認定的處罰意見。兩位當事律師則表示,退庭是因為抗議法官的明顯違法,是律師的基本權利。他們認為,“擾亂法庭秩序”的定位是對退庭行為的夸大,在庭審中主審法官只是指責其言論不適當,自始至終沒有對律師的言行進行訓誡,也沒有對律師的行為做出任何處罰。“法官明顯不公,律師難道連不辯護的權利都沒有么?”作為當事律師的聽證代理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張樹義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 唐吉田和劉巍均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他們對結果并不樂觀,已經做好各種準備,將采取一切法律救濟手段。 南方周末記者就此事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律師協會相關負責人提出采訪,均被拒絕。 雙面律師 以“吊照門”為契機,一場有關律師執業現狀的爭論正在進行。 聽證會舉行前兩天,北京清華園,30多位法學學者和律師參加了一場討論律師權益的研討會。與會者的共同感受是,律師執業的制度環境越來越緊。 4月7日,司法部出臺和修正了兩個規定,意在加強對律師和律所的監督管理,其中包括不合格律師事務所將面臨停業整頓處罰,另外,代理重大案件、群體性案件情況也將被納入考核范圍。 李莊案后,司法部向全國律師發出通報和開展警示教育,要求律師們“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必須始終自覺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 律師界也由此展開了一場自我解剖式的辯論。律師楊金柱在博客疾呼:律師的執業環境每況愈下,李莊案之后,夾縫中求生存的17萬中國律師已到了生死存亡之“春”。 楊金柱的呼喊引發了一個意外的反彈,著名民工律師周立太發表觀點,“律師的飯碗到底是誰砸的”,他的文章稱,“有許多曾經正直正派的女律師,為了獲得案源和打贏官司,最終都變成了一些法官的‘二夫人’。一些男律師沒有肉體可出賣的,他們就與法官勾結,進行案件收費分成,律師出面收錢,法官坐地分贓。”“律師與法官、檢察官之間的關系,變成了赤裸裸的互相利用的金錢關系、人情關系。倒是那些真正沒有錢的弱勢群體,有了官司也只能聽天由命。可想而知,這還存在什么依法辦案?還有什么公平正義可言?” 一位業內人士分析說,楊周兩位律師的觀點反映了問題的兩面。楊金柱是想試圖阻止權力對律師的侵害,周立太則是向在權力侵害下律師界的退縮和沉淪發出警告。 4月聽證會之后,在原本由唐吉田整理的一份“問題”律師名單上,在一長串名字后面,唐吉田的同行們添上了:2010年4月唐吉田、劉巍擬被吊銷執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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