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護士執業注冊管理,根據國務院《護士條例》和衛生部《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注冊機關
省衛生廳負責全省的護士執業注冊管理工作。首次申請護士執業注冊和重新注冊、注銷注冊、跨省變更注冊由省衛生廳負責;護士延續注冊、省內變更注冊由核發其所在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二、執業注冊
護士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后,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從事護理工作;未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
(一)注冊條件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3、通過衛生部組織的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4、符合下列健康標準:無精神病史;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冊,并給予警告;已經注冊的,撤銷其注冊。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2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上);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實習手冊)原件及復印件;
4、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從事護理工作的相關材料;
6、執業機構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7、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小2寸照片1張(與《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健康體檢表》照片為同一底片)。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內三級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經省衛生廳指定機構考核合格的證明。
提交的材料統一用A4紙并按順序裝訂(身份證、學歷證書、臨床實習證明、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除外)。各種表格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不得漏項。網上下載表格不得改變式樣和規格。
經省衛生廳審核準予注冊的,上述2、3、4項原件返還申請人,《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申請人所在機構留存1份,其他注冊材料由核發其所在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留存歸檔。
(三)注冊程序
1、材料準備。申請人填寫《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按提交材料要求備齊注冊所需材料,交所在(擬聘用)機構;
2、機構意見。申請人所在(擬聘用)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是否同意其注冊的意見,并由機構法定代表或授權者在《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公章。
3、錄入制證。醫療衛生機構或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錄入護士注冊信息;設區市衛生局對轄區所屬醫療衛生機構或申請人提交的注冊信息進行形式審核,信息齊全的導入或錄入《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并編號制證。
4、審核注冊。護士執業注冊可由設區市衛生局、醫療衛生機構集體或申請人個人申請。省衛生廳自受理注冊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準予注冊,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延續注冊
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負責辦理延續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不符合護士執業注冊健康標準和被處暫停執業活動處罰期限未滿的,不予延續注冊。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2份;
2、《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3、執業機構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二)延續注冊程序
1、材料準備。申請人填寫《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按提交材料要求備齊所需材料,交所在機構;
2、機構意見。申請人所在醫療衛生機構出具是否同意其延續注冊的意見,并由機構法定代表或授權者在《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公章;
3、審核注冊。護士延續注冊可由醫療衛生機構集體或申請人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自受理注冊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準予延續注冊,并將延續注冊信息通過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通報省衛生廳。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四、注銷注冊
護士執業注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衛生廳將注銷其執業注冊:
1、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的;
2、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的;
3、護士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4、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
注冊護士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死亡或因辭退、離職、退休等原因離崗,所在機構應及時上報省衛生廳。
五、重新注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時,應當重新申請執業注冊:
1、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的;
2、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
3、因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被注銷注冊的。
重新申請注冊的,除按照執業注冊要求提交材料外,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三級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經省衛生廳指定機構考核合格的證明。
六、變更注冊
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應當辦理變更注冊。承擔衛生行政部門、所在醫療衛生機構批準的工作和學習任務等除外。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2份; 2、《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二)省內變更注冊程序
1、護士變更執業地點屬原注冊衛生行政部門管轄的,申請人向原注冊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提交變更注冊材料,衛生行政部門收到變更注冊報告及相關材料后為其辦理變更注冊,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通報省衛生廳。
2、護士變更執業地點不屬原注冊衛生行政部門管轄的,申請人向擬執業機構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提交變更注冊材料,衛生行政部門收到變更注冊報告及相關材料后為其辦理變更注冊,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通報原注冊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衛生廳。
(三)入省變更注冊程序
1、在省外取得《護士執業證書》擬在我省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護士,向省衛生廳報告并提交變更注冊材料;
2、省衛生廳收到變更注冊報告及相關材料后為其辦理變更注冊,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向原執業地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
(四)出省變更注冊程序
1、申請人向擬執業地注冊部門報告并提交變更注冊材料;
2、收到注冊報告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為其辦理變更注冊后,通過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向我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
(五)辦理時限
衛生行政部門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注冊手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護士的執業注冊管理適用本規定,延續注冊、省內變更注冊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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