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記者 丁開艷) 對于近期地方上蠢蠢欲動的“加名稅”沖動,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昨日明確表示,婚后房產證加名免征契稅。
業內人士表示,房產證是否應征收加名契稅之所以引起關注,反映了我國目前稅收體制的不健全。統計顯示,目前我國19個稅種中只有3個有明確的立法規定,不得擅自更改,其余均存在各種漏洞,專家呼吁我國完善稅制建設的腳步應跟上社會發展速度。
按照新婚姻法的解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認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該規定的出臺,讓部分只在房屋產權證上寫單方姓名的夫妻,想在房屋產權證上增加另一方姓名。而針對加名環節的征稅問題,南京、武漢等方面發布消息表示,如果夫妻雙方要改變房屋產權,則需要征收契稅。“雖然房屋產權發生轉移可以征收契稅,但該種征稅方式必然會增加納稅負擔,由此,不征契稅利于直接降低納稅負擔。”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分析表示。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楊志勇則認為,征收契稅不利于大范圍推廣,此次財政部明確不征契稅后,能在全國范圍內統一降低納稅負擔。
“之所以引發關注,除因其和百姓利益直接相關外,稅制自身存在的漏洞也是導致問題發生的原因。”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所長王雍君告訴記者,該項稅種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就隨意進行變動,暗示了我國在稅收監管方面并不嚴格。
事實上,我國目前總計有包含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在內的19類稅種,分別為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煙葉稅、關稅、船舶噸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但其中只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通過稅收立法,并明確規定不得擅自更改,其余稅種則未經正規程序立法,而這也讓稅收征管過程中會出現頻繁變動。
以南京推廣的房屋加名征收契稅為例,僅在一周之內南京方面就對此有不同表述。最初,南京方面曾對房屋加名征收契稅的表態就有征收和暫不推行等多種表態。此外,對備受關注的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種,在不同地區執行時皆有不同稅率,而稅率的波動區間也較大。
“立法力度不夠是導致上述問題出現的原因,畢竟沒有經過嚴格立法審批,相關部門對稅務問題的修改靈活性就會變高,這也會讓稅收最終失去嚴肅性。”王雍君表示。
對如何解決上述問題,王雍君建議,我國應該增加稅收立法力度。增加稅收立法后能讓各項稅種變得正規,而不至于隨時出現變動,利于保護納稅者利益。“如果要增加稅收立法力度,需要社會經濟條件穩定,這能保證稅收立法后,不會頻繁出現變動。”而劉尚希則指出,未來我國稅制建設應跟上社會發展的速度。“例如,新婚姻法出臺后,由于契稅的改革沒有跟上新婚姻法的最新變動形勢,讓是否征收契稅的消息在坊間流傳了一段時間,影響了百姓的正常生活和國家稅收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