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日電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公安部黨委近日制定下發《2011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
《意見》明確了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工作重點,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以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專項治理、涉案財物管理為重點,進一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公安隊伍違法違紀問題堅持“零容忍”,深入推進公安特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意見》指出,各級公安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011年,要圍繞慶祝建黨90周年、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等重大安保活動以及打黑除惡等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圍繞“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督促各地扎實抓好走訪、評議、反饋、整改、考評等各個環節,防止搞形式、走過場。
《意見》要求各地圍繞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的“堅持執法為民、樹立良好警風”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將警示教育貫穿于紀律作風教育活動的始終。
各地應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組建由違紀民警、民警家屬和群眾代表組成的警示教育報告團;結合“創先爭優”活動開展示范教育,重點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進典型;上半年,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機關都要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新措施,把民警受教育與群眾得實惠結合起來。
《意見》明確今年要深化拓展專項治理,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兩個工作重點是:進一步抓好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專項治理,建立長效機制;部署開展涉案財物管理問題的專項治理,著力解決辦案單位和個人涉案財物管理工作中的不規范問題。
對民警參與經營娛樂休閑場所問題、亂收濫罰等問題,各地公安機關可根據本地實際,選擇其中突出的進行治理。治安、消防、交通等部門、警種要對民警推銷或指定公共安全產品等問題進行治理。要鞏固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治理成果,堅決防止反彈。
《意見》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繼續保持查辦案件的強勁勢頭,加大查辦下級公安機關民警特別是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力度,對各類違法違紀問題堅持“零容忍”。在查辦案件的同時,更加注重體制機制創新,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領域。
此外,《意見》還要求進一步加強紀檢監督部門自身建設,健全省、市兩級公安紀檢監督部門內設機構,在紀檢監督部門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同時,完善紀檢監察工作考評機制,實行紀委書記述職報告制度,下級公安機關紀委書記每年要向上級公安機關紀委述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