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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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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稅務風險及其防范 |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11chelsea.com
時間:2011/2/26 17:42:00 |
公司的稅務風險及其防范
內容提要:公司稅務風險主要是一種法律風險,沒有稅務違法也就沒有稅務風險。由于稅收具有強制性,使稅務風險具有確定性和累積性等特點,因此,雖然稅務風險的防范與控制難,但一旦發生,想要僥幸過關更難。本文闡述了稅務風險的定義、分類,以及稅務風險對公司可能造成的影響,并提出防范與控制稅務風險的幾點建議。 關鍵詞:公司稅務 法律風險 防范控制 公司稅務風險主要是一種法律風險,因此沒有稅務違法就沒有稅務風險。納稅行為是與公司的經濟行 為相伴相生的,經濟行為的連續性決定了納稅行為的連續性,潛伏在具有連續性的納稅行為中的稅務風險,對公司今后的發展會有致命的影響。隨著稅收法治建設的規范和稅收征管的加強,一些隱而未發的稅務風險日益顯現。因此,討論公司稅務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公司稅務風險的概念界定 國家稅收風險是由于稅法上的缺陷、政策管理上的失誤及其他不可預知與無法控制的原因,導致國家稅源損失、稅收調節功能減弱、財政收入遞減,影響政府公共職能的行使。而公司稅務風險則是公司的涉稅行為未能有效遵守或被認為違反稅法,而可能導致公司未來的利益損失。國家稅收收入是通過公司納稅行為來完成,兩者之間是個體與整體的關系。公司稅務風險小則可以影響公司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大則可以損害國家稅收收入的組織,危害稅收對經濟的調控。雖然單個公司的稅務風險不足以給國家稅收帶來實質性影響,但眾多公司的稅務風險就會構成國家稅收風險。稅收風險管理的終極目標是國家稅收收入的安全與穩定,但起點是公司稅務風險管理。 二、公司稅務風險的分類 綜觀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被查處的稅務案件,數量雖然不多,但往往都是大案要案,尤其是一個比一 個大的虛開增值稅發票案,引起全國震驚;作案方式也不是公司單個主體獨立完成,尤其是增值稅方面的 違法犯罪,更具系統性和連貫性,牽涉面廣,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但最終處理的結果公司是稅 務違法風險主要承擔者。從法律規范角度看,公司稅務風險分為:違反稅務管理的法律風險、違反納稅義務的法律風險、違反發票管理與使用的法律風險等;其中違反納稅義務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公司稅務違法風險、主觀非故意而結果違法的法律風險、稅收政策調整或稅務機關的責任導致的公司稅務風險、客觀上少繳稅的無責任稅務風險,本文重點探討此類風險對公司的影響及治理。 (一)稅務違法風險 1.稅務違法風險沒有追溯期限的限制。《稅收征管法》規定偷稅可無限期追征,同時《行政處罰法》雖規定兩年的時效,但由于納稅行為的連續性,稅務違法往往在公司持續經營過程中長期存在,時效因偷稅行為再次發生而中斷,從而使行政處罰期限延長,公司對稅收違法行為不能存僥幸心理。 2.在公司經營中稅務違法的風險最大。稅務風險往往與公司經營的其他風險密切相關,會對公司造成 致命打擊。 3.法律界限不明增加稅務風險產生的不確定性務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刑法上有偷稅罪,沒有稅罪,沒有避稅與偷稅的法定界限,可能導致避稅題被稅務部門認定為偷稅。 (二)非故意行為導致結果違法的稅務風險 1.稅務風險防不勝防。稅收籌劃是公司稅務管理重要內容,其目的是合法節稅,而不是非法偷稅由于稅收實務操作過程中缺乏合法節稅與非法偷稅判斷標準,從而加大稅務風險防范與控制的難度使沒有稅收違法的主觀故意,但客觀上產生了稅收法的結果,導致稅務風險的發生。 2.隨著反避稅措施的加強,稅收籌劃的法律風險日益增大。據普華永道2006年5月25日“亞太區的稅務管理及規劃”調查顯示:轉讓定價是公司稅務工作中風險最高的項目。在我國,外資企業、集團公司通過避稅手段轉移利潤已是一種普遍的情況;有些使用由專業稅務代理機構開發的避稅產品;有的則在國際避稅港建立公司,通過與避稅港的公司之間進行商業、財務運作,轉移利潤,減少稅負。反避稅措施的核心內容是通過預約定價的方式對關聯交易進行限定,并對長期虧損卻不斷擴大經營規模的企業,重點進行反避稅審查。 (三)稅收政策調整或主管稅務機關的責任,給公司帶來的稅務風險 1.稅收政策調整給公司增加的稅務風險。稅收是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稅收政策隨著國家總 體經濟形勢的發展或產業結構的變化會作相應調整。如稅收的開征與取消,稅率與退稅率的升與降、出口退稅項目與范圍的擴大與縮小,甚至征管方式的改變等等,都會給納稅人帶來重大影響。 2.主管稅務機關的責任。主管稅務機關的責任導致納稅人不繳或少繳稅款的問題,法律有明確規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由于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但實際的情況是由于調查取證難,即使最終取得公正的結果,作為相對人的公司實際承擔了本不該承擔的風險責任。 (四)客觀上少繳稅的無責任稅務風險 一般來說無責任就無風險,之所以在稅收實務領域會產生無責任狀態下的法律風險,這與稅收的執法環境有關。所謂客觀上不繳或少繳稅的無責任稅務風險是指納稅人已經按照由主管稅務機關事先確定的納稅標準與納稅方式,依法履行了納稅義務,但按其業務的規模可能應當繳納更多的稅收,實際的納稅數額與業務的規模不相適應,從而導致稅務風險的產生。全國首例律師涉嫌偷稅案就是一個典案例。陳德惠及其律師事務所被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定為“小型戶”,按定額征收辦法納稅,也就是說該事務所從納稅的角度講是不需要建賬的,只要按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并按稅管人員的要求,填表申報納稅即完成依法納稅義務。由于不采取查賬征收,所以事務所根據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財務會計賬簿,開展會計核算,與納稅沒有關系。但稅務機關出具的司法鑒定和公訴人的公訴意見均認為該事務所采取另立記賬憑證、少列收入,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構成偷稅罪,一審法院認定其偷稅額達114萬余元,判處罰金115萬元,陳德惠本人被判有期徒刑4年。雖然陳德惠最終被二審法院判決無罪釋放,但被關押兩年多。這可以稱得上是無端飛來的牢獄之災。 三、稅務風險對公司可能的影響 稅務風險對公司的負面影響不僅是深刻的而且是全方位的,無論哪一種稅務風險其結果都一樣,所不同的是稅務違法風險是出于公司主觀上的故意也明確違法的責任后果。無論是偷稅還是騙稅均以主觀故意為必備要件,即使是欠稅,也要以“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稅務風險對公司的負面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稅務風險必然嚴重損害公司信用。公司稅務風險一旦發生,媒體曝光,會給公司信譽帶來嚴重損害。 2.稅務風險必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目前對偷稅的行政處罰除追征外,罰款的起點是所偷稅款 的50%;避稅雖然不罰款,但要支付利息,標準是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這樣的處罰力度會給公司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 3.稅務風險必然帶來公司管理層的變動和人員受損,引發公司和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偷稅雖然是單位行為,如果構成犯罪也是單位犯罪,但與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關主管人員的主觀過錯有關,因此一旦事發,公司與相關責任人將受刑事處罰,給公司造成全方位的打擊。 導致四種稅務風險產生的原因: 1.稅務違法風險。稅務違法一般都具有隱蔽性,公然的、明目張膽的并不多見,更多的是通過稅收籌劃,以形式合法實現實體違法,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收的目的。一般來說,管理層受教育程度低、比較急功近利,且公司處于設立初期尚屬原始積累時期,內部管理缺乏規范,稅務違法行為相對比較直接,方法比較簡單;相反大的集團公司則稅務違法行為比較具有隱蔽性,大多利用關聯交易、轉讓定價、資本弱化等方式完成,有的操作甚至得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 2.非故意行為導致結果違法的稅務風險。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稅務代理的過程中。兩個基本前提:一 是公司具有規范的財務會計管理基礎,提供會計信息客觀、真實、全面;二是公司通過稅務代理追求的是合法利益。只要在稅務代理合同中約定雙方的稅務風險邊界,如果稅務代理人提供的稅務咨詢與稅收籌劃方案涉嫌違法被查處,則稅務代理人應當對此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3.稅務機關的責任導致的公司稅務風險。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稅制變動過程中國家、地方與公司利益三者協調。雖然從結果上看公司違法少繳稅款,但實際上是有歷史根源的,并經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但最終因為主管稅務機關的越權、失職而被確認無效。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公司將擔負極大的成本與風險。 4.客觀上少繳稅的無責任稅務風險。這種情況很少,但一旦發生就會給當事人帶來沉重打擊。這主要 是稅收征管不規范,稅務機關自由裁量權監督不力之故,也是與稅收法治不相適應的一種情況。目前稅法 對不同的納稅人規定了不同的納稅管理方式:查賬征收、查定征收、查驗征收、定額征收等,但某一個具 體的納稅人采取哪一種征收方式則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財務會計管理規范情況加以確定。如果確定采取定額征收方式,那么只要完成了確定的納稅額,就算完成了依法納稅的義務,即使實際的應納稅額與確定的定額之間有差距,那也需要由主管稅務機關調稅定額或根據納稅會計管理情況調整納稅方式。原則上不能因為事后稅務檢查中發現定額納稅少于查定征收或查驗征收而認定其偷稅。但稅務機關在征收管理上存在的任意性或自由裁量權的濫用會造成納稅人的稅務風險,而且要糾正這種風險所產生的后果需要巨額成本。 四、公司稅務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有效防范與控制稅務風險需要公司管理層多方協調與配合,是公司發展戰略中的系統工程,而稅務違 法風險應當成為公司風險管理的重中之重。既然稅務違法風險是主觀因素決定的,所以比較而言是納稅人 最能控制的一種風險。 如果說稅務違法風險需要通過公司內部主動加強風險管理來加以預防與控制,那么,其他三類風險的預防與控制,從風險發生的原因來看,公司無法采取主動。第二種風險,通過加強與稅務專門機構的合作,增強稅務事項處理的規范性,避免因技術性處理不當所引發的稅務違法風險;并通過稅務代理合同的約定,明確與稅務專門機構在合作過程中的責任界限,實現稅務風險的轉移。而第三、第四種風險需要依賴于稅收法治建設,規范稅收的征收與管理,從而自然而然地降低。因此公司的重點在于預防與控制稅務違法風險,并完善稅務代理合同,使稅務代理中發生的稅務風險得以及時和全部的轉移。 (一)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從根本上杜絕稅務風險的產生 1.樹立風險意識,加強依法納稅。將稅務風險防范與控制納入公司發展戰略的高度,加以統籌、規劃與管理。協調公司財務、會計管理與稅務風險管理的關系,通過依法納稅,實現公司發展戰略目標,而不是單純通過加強公司管理,追求稅收利益最大化。 2.規范稅收籌劃,防范稅務風險。在處理收購、兼并、投資、融資、關聯交易、資本弱化等項目時,加強稅收的合法性、合規性審查,避免因稅務違法而導致公司管理效益的減損。如在公司項目收購時,應對目標公司欠稅、偷稅事項作出評估,從而避免第三人行為所造成的稅收風險。 (二)建立與健全組織機構,規范公司的稅務風險管理 1.設立公司專職稅務管理機構,建立稅務風險防范與控制機制。稅務風險管理的專業性與技術性,決定了公司必須設立專門的機構與人員,才能既完成稅務風險管理的規劃、方案的制定,也實現對決策的組織、實施及對稅務風險的處理。 2、落實稅務管理機構的職責與權限,建立內部風險責任追究機制。 (三)借助于中介機構的稅務專業服務,實現公司稅務風險的轉移 1.稅收籌劃也是稅務代理的核心內容。稅收籌劃是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合法節稅是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公司可以通過稅務代理,借助“外腦”實現稅收籌劃的合法節稅目的。 2.合法節稅是稅務代理的基本內涵。稅務代理機構須承諾并擔保其所提供的稅收籌劃方案具有合法性與合規性,并能夠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 3.公司可以轉移稅務代理所產生的稅務違法風險。公司與稅務師、會計師、律師事務所之間的稅務代理業務通過合同建立,并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合法節稅是作為代理人的稅務師、會計師、律師事務所依約承擔的合同義務,當稅收籌劃方案涉嫌違法而受到行政、刑事處罰時,公司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轉移稅務違法的風險。 (四)規范財務、會計管理,增強公司稅務風險的可控性 1.財務、會計管理是公司稅務風險管理的基礎。財務、會計所反映的經濟信息的客觀、真實、全面,是依法納稅的前提。 2.稅務風險與財務會計風險緊密相聯。合法節稅本身是實現財務管理目標的必要內容。雖然公司財務會計違法做假,具有多重目的,除了偷稅等稅務違法之外,可能是為了吸引投資、贏得股票發行成功,或者是為了取得融資目的等等,但稅務違法一定以財務會計的違法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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