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保全擔保書
【制作依據】
仲裁保全擔保書,是指在仲裁活動中,仲裁保全申請人向仲裁機構提交的,以申請人自己的財產或第三人的保證,為仲裁保全申請提供擔保的法律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有權不予受理其保全申請。申請保全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措施擔保,由人民法院決定。如果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擔保的,即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既包括保證人的保證又包括實物擔保。保證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以自身的名譽和資產為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物的擔保指,是被申請人提供一定的金錢和實物為擔保物。所謂責令,即必須提供擔保,帶有強制性質,不提供擔保,駁回財產保全的申請。如果法院認為申請人可以不必擔保的,申請人可以不提供擔保。至于在什么情況下,哪一類案件需要擔保,應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這是法院賦予人民法院的權利。
仲裁保全申請人提供擔保,既可以其自己的現金、實現、有價證券等財產提供擔保,也可以由與當事人間的爭議無關的第三人作擔保人,以該第三人的財產提供擔保。保全申請人通過提供仲裁保全擔保,可以彌補因錯誤保全給被申請人造成的財產損失,體現了法律的公正性及對仲裁當事人權益的平等保護。
【文書樣式】
仲裁保全擔保書
(由申請人自己提供保證)
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我(單位)已向你會提出仲裁保全措施申請,請求你會提交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單位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保全措施,以切實能夠保護我單位合法權益的實現。我單位愿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擔保。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擔保財產情況
仲裁保全擔保書
(由第三人提供擔保)
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之規定,_____________(單位)已向你會提出仲裁保全申請,請求你會提交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采取_____________的保全措施。本單位愿意為_____________(單位)提供仲裁保全擔保,總金額_____________萬元,并承擔連帶責任。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1.本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書)復印件1份;
2.擔保財產情況。
【填寫說明】
一、首部
1.標題,寫仲裁保全擔保書。
2.致送機關,寫明擔保書主送的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二、主文
寫明提供擔保的有關情況及法律依據,具體明確。
三、尾部
擔保人為仲裁保全申請提供的擔保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及擔保人所承擔的責任。
擔保人簽名,擔保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寫明擔保日期。
附項中注明作為擔保的財產情況,如:開戶銀行和帳號,不動產的所在處所及產權證明等詳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