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東方周刊》獲知,從2012年4月底開始,延長石油集團及下屬的油田公司、管道公司、煉化公司、延安煉油廠等多個子公司的多名高管,陸續被西安市檢察院反貪局帶走調查,至今未歸。此外,被傳去問詢者亦不在少數,部分已經被免職。
“這是一個系列案件,”西安市檢察院宣傳處處長張柱軍向《瞭望東方周刊》證實,“目前正在進一步偵查,還沒有最終結論。”
延長石油腐敗窩案由西安市檢察院承辦。
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是中國擁有石油和天然氣勘探開發資質的4家企業之一,也是“中國唯一的百年老字號石油企業”。延長石油的業務涉及油氣探采、煉油加工、管道運輸、裝備制造、工程施工、金融保險等領域,子公司30余個,是中國西部地區規模最大的省屬企業和全國財政貢獻最大的地方企業。
部門經理被反貪局帶走
窩案事發,是從郭浪開始的。
延長石油集團煉化公司(下稱煉化公司)是延長石油集團下屬的專業公司之一,主要負責延長石油集團煉化生產和煉化項目建設任務,公司總部位于延安市洛川縣交口河鎮。
案發之前,郭浪曾擔任煉化公司機動設備部經理。
2012年“五一”假期過后,煉化公司恢復正常上班,機動設備部經理郭浪卻沒有出現在辦公室。
剛開始沒人太在意,以為是他臨時有事。后來,郭浪一直沒有上班,甚至連公司的一些重要會議也缺席。
“這就不太正常了。”煉化公司黨委工作部部長閆世斌向《瞭望東方周刊》回憶,公司規定出差一般不超過半個月,而他已經十幾天都沒來了。
公司開始與郭浪聯系,發現他的手機已經關機。找到其家人,才知道其家人也不清楚郭浪的去向,也在到處尋找。
很快,從西安傳來消息:“郭浪被雙規了。”
據悉,因涉及腐敗問題,郭浪已于4月底被西安市檢察院反貪局帶走調查。
煉化公司工作人員向本刊記者介紹,現年40多歲的郭浪,是陜西關中人,已經在煉化公司工作了很多年。
最早,郭浪在煉化公司下屬的延安煉油廠工作,從熱動力車間技術員干起,先后擔任副主任、主任,后調任維修車間主任,之后被提拔為延安煉油廠機動設備科科長。
2005年11月,延煉公司組合成立后,郭浪被任命為機動設備部經理。
郭浪的妻子郭某,原來在延安煉油廠財務科工作,后來調到銷售公司做財務工作。她有自己的油罐車,從事油品運輸。
閆世斌告訴本刊記者,郭浪在案發時已不是機動設備部經理了,2011年9月,因違反招標程序私自指定防腐公司,郭浪被公司下文免職了,“但會議還正常參加”。
消息說,導致郭浪被查的,正是其擔任延安煉油廠機動設備科科長和煉化公司機動設備部經理期間的事,“主要是涉及工程招標、設備采購等方面的問題”。
“都是一條線上的”
郭浪被查后,煉化公司及延安煉油廠陸續有多名高管被西安市檢察院反貪局立案調查。
《瞭望東方周刊》從煉化公司及延安煉油廠獲知:郭浪被查后,2012年5月初,煉化公司副總經理馬永樂、延安煉油廠兩位副廠長蘭鐵栓和郭志文也被帶走調查,至今未歸。
消息人士透露,這3人被查,是由郭浪牽出。
郭浪在延安煉油廠和煉化公司期間都主管機動設備工作,馬永樂也是主管機動,郭志文管過機動,蘭鐵栓也管過機動,“都是這條線上的”。
據煉化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馬永樂原來一直在延安煉油廠工作,先后擔任技術員、催化車間副主任、主任,后擔任延安煉油廠廠長。
煉化公司成立后,馬永樂被任命為煉化公司副總經理,主管機動設備等方面工作。
蘭鐵栓在案發前主要在延安煉油廠工作,先后擔任機動設備科副科長、科長,后升任延安煉油廠副廠長。
郭志文此前歷任延長石油95項目指揮部施工員、技術員、機動設備科科長,之后一步步干到延安煉油廠副廠長。
4人窩案究竟涉及什么問題?《瞭望東方周刊》在延安煉油廠、煉化公司以及延長石油集團等單位進行了多方了解,得到的答案并不一致。
延安煉油廠廠長柳榮漳告訴《瞭望東方周刊》,兩位副廠長被查,是西安市檢察院辦理的,具體是什么問題他也不清楚,聽說是被舉報了,跟郭浪的事是一起的,“可能是經濟上的問題”。
煉化公司黨委工作部部長閆世斌則表示,他聽到的消息說,他們出事都是因為他們在延安煉油廠期間的事,當時郭浪是延安煉油廠機動科科長,蘭鐵栓是機動科副科長,馬永樂是廠長,“好像與一些公司有什么糾葛”,后來,有人向紀檢部門實名舉報。
延長石油集團黨委工作部部長薛占祥向《瞭望東方周刊》表示,這個事情正在調查階段,現在還沒有結果,他也無法提供詳細的情況。
對此,西安市檢察院宣傳處處長張柱軍只說“正在偵查,尚無結論”。
承包商內斗舉報
本刊記者多方走訪,獲知有關4人窩案的部分情況。
延安煉油廠內部職工透露,他們4人涉及其中一個問題,是設備采購方面。
在郭浪任職延安煉油廠機動科科長期間,計劃采購一套大型設備,價值億元。廠家上門與郭浪等人洽談業務,并給郭浪等人送了巨額好處費,商定了采購事宜。
而此事后來發生變卦,設備采購并未如期履行,郭浪等人收受的好處費也未及時退還,廠方一怒之下向上級舉報,揭開了郭浪等人的違規違紀問題。
煉化公司內部職工則有另外的說法。延安煉油廠輸油管道的防腐保溫工程,是廠里維修維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每年有巨額的資金投入,這也成為防腐公司生意爭奪的焦點。
在一次防腐保溫工程招標過程中,河南和安徽兩地的兩家公司展開激烈競爭,兩方前期都向主管機動設備的郭浪等人送過錢。
招標結果出來后,一家中標,另一家出局,出局者事不如愿,開始舉報,郭浪等人遂東窗事發。
在煉化公司有關部門,本刊記者聽到了更為明確一些的說法:郭浪等人被查,是防腐公司內斗引發。
安徽省防腐工程總公司一直在煉化公司及延安煉油廠承包防腐保溫工程,已經干了十余年之久。
這家公司平時在煉化公司及延安煉油廠有兩位負責人,一個叫張宜勤,一個叫張壁,兩人合伙承包工程,張宜勤最早進入。
后來,因為生意問題,張宜勤與張壁產生矛盾,張壁成了大老板,而原本帶領張壁入門的張宜勤被踢出局。
于是,張宜勤開始向紀檢部門舉報,把安徽省防腐工程總公司幾年來向郭浪等人行賄的事和他知道的郭浪收受其他公司的錢物的事全部揭發,引起紀檢部門重視,導致窩案事發。
紀檢部門不僅查了郭浪等人的問題,也調查了這些公司行賄的事。有一些承包公司出現了主動失蹤、逃避調查的情況。
10月22日,安徽省防腐工程總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裴平海向《瞭望東方周刊》證實,張宜勤和張壁原來是他們公司的,都是安徽蕭縣人,兩人確實在延長石油那邊合伙承包工程,后來之間產生矛盾后分開,“里面問題比較復雜”。
安徽省防腐工程總公司另一位工作人員明確告訴本刊記者,西安市檢察院曾專程來到安徽他們公司調查,張壁也被西安市檢察院帶走了一個多月,出來后手機也換號了,至今聯系不上。
另有消息顯示,河南省四方防腐有限公司也與4人窩案存在關聯,10月23日、24日,本刊記者兩次聯系河南省四方防腐有限公司,未獲明確答復。
脆弱的利益鏈
幾經周折,《瞭望東方周刊》找到了煉化公司及安徽省防腐工程總公司工作人員提到的舉報人張宜勤。
提起延長石油腐敗窩案的事,張宜勤情緒十分激動:“是郭浪叫我去舉報的,我只是為了討回自己的公道!”
張宜勤向本刊記者介紹,他原來是做布匹服裝生意的,后來認識了河南省鄭州市煤氣公司副總經理徐云鵬。1999年,經徐云鵬介紹,想做工程的他認識了時任延安市人大副主任白崇貴。經白崇貴與延安煉油廠領導打招呼,他又與時任延安煉油廠領導馮和平等認識。
然后,張宜勤找來同學張壁,與徐云鵬、白崇貴4個人合伙成立安徽省防腐工程總公司第四分公司,用安徽省防腐工程總公司的資質,到延安煉油廠承包防腐工程。
當時他們約定,張宜勤和張壁輪流承包,4人分紅。每年工程造價超過100萬元,每人分8%,不到100萬元分7%。
合作初期,一切順利,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產生了矛盾。用張宜勤自己的話說,“他們嫌我太實在,怕以后出事,就想把我踢出來。”
張宜勤說,通常,他們每年有300萬元左右的工程量,但在他承包的2003年至2004年,工程量出奇地少,到了后期,根本拿不到工程。
后來他才知道,是他和郭浪之間產生了誤會。別人告訴郭浪,張宜勤曾在外面公開宣稱他給郭浪送過一萬元,另外,張宜勤還想利用與領導的關系,把負責工程的郭浪換掉。
對此,張宜勤堅決否認,他說自己不會那么傻,送了錢還亂說,他更不可能要求換掉郭浪,“你想想,大企業的人事問題,咱算老幾啊!”
另外,郭浪的弟弟郭浩曾找到張宜勤要求“一塊兒干”,被張宜勤拒絕,張宜勤與郭浪的關系徹底決裂,這才導致他在延安煉油廠再也拿不到工程。
因為再也拿不到工程,張宜勤和張壁等人正式散伙。據張宜勤自己說,他們散伙時約定,以后只要誰還拿這個資質干活,都要給4人分紅。
張宜勤認為,這些矛盾,都是張壁他們搗的鬼,原因是他們想踢開張宜勤,拉進郭浪入伙。后來的事證實了他的觀點。
他因為索要2007年至2010年間的分紅找到張壁,張壁讓他找郭浪。郭浪十分憤怒地對上門的張宜勤喊:你找我啥意思,還想把我這份拿走?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說我分錢了,煉化公司X總也拿錢了,X書記也拿錢了,你去告我吧!
張宜勤找到煉化公司紀檢書記郭志勇,將郭浪的說法原話轉述,并將郭浪的問題予以舉報。
舉報后,上級來查了,煉化公司及延安煉油廠郭浪等人被查,張壁、白崇貴及徐云鵬都被西安市檢察院調查。張宜勤自己也被檢察院多次問詢,核實相關事實。
采訪中,張宜勤否認自己向上級紀檢部門舉報,他說他并不想牽連其他人,只是想討回自己的公道。
不過,在煉化公司、延安煉油廠及安徽省防腐工程總公司,很多人認為張宜勤的做法“不地道”。
為了核實張宜勤的說法,本刊記者輾轉拿到了張壁的電話,撥打以后發現已經停機。
多名高管正被調查
除郭浪等4人窩案外,在本刊記者調查期間,延長石油集團及下屬子公司多名高管因涉嫌貪腐也正被調查。
來自延長石油內部人士的信息稱,延長石油集團原副總工程師李興、延長石油下屬的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原人力資源部部長袁克勤、延長石油管道運輸公司原集輸站站長曹世亮等人均被有關部門調查。
另外,還有包括集團退休高層在內的多名高管,也被有關部門叫去調查過,他們已回來了。
對此,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宣傳部部長何勤志向《瞭望東方周刊》表示,集團原副總工程師李興出事以后,因牽涉工程上的問題,當時跟他一起負責工程方面的人被叫去了解情況。至于是否有其他人涉案,何勤志沒有明確說明。
延長石油管道運輸公司工作人員告訴本刊記者,曹世亮原來是集輸站站長和輸油六處處長。被調查后,他的職位8月初被集團公司免去,他回來后就一直沒有上班,看病去了。聽說手續在人事部門。
對此,人事部工作人員解釋,曹世亮的關系確實掛靠在這里,但他一天班也沒上過,“我們都沒見過他”。
根據工作人員提供的曹世亮手機號,本刊記者多次撥打,一直無人接聽。
延長石油內部人士透露,李興被查是因為其在負責延長石油西安和北京的基建項目期間的事,“也是經濟問題”。
上述人士說,袁克勤和曹世亮,也是因為工程建設方面出了問題而被調查的。其他被查人員,都是工程建設或設備采購方面出了問題。
近幾年,延長石油發生多起貪腐案件,有多名高管鋃鐺入獄。
2009年,西安市檢察院反貪局曾查辦過一起延長石油集團下屬的西安延煉工貿公司和延長石油裝備制造公司腐敗窩案。
當年,時任西安延煉工貿總經理兼陜西延長石油裝備制造公司經理鄭玉琦因收受賄賂2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時任延煉工貿副總經理陳明因受賄24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時任延煉工貿辦公室主任兼裝備公司副經理張一帆因受賄141.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時任裝備公司副經理李鋼因受賄64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后來,陜西省紀委在談到此案時提到,隨著調查工作的深入,牽扯的人員增多,公司內部甚至出現“人人自危”的現象。在已移送司法機關10人的情況下,陜西省紀委建議集團公司召開職工大會,督促涉案人員主動交待問題、退出違法所得,給予從寬處理,避免了在公司內部產生“地震”,保證了公司正常運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此外,2001年11月,延長石油下屬的企業豐源總公司副總經理鄭大平,因肆意貪污公款324萬元被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對于延長石油多名高管的接連被查,內部職工都表示惋惜和不解,他們都是一步步干起來的,想不通他們為啥要自毀前程,“中層的年薪是20萬,高層的至少有30萬,他們為何不滿足?”
集體工們的訴求
與中層每年20萬元的年薪相比,在延長石油下屬單位,有些職工的年薪僅有一萬多元。
延煉實業集團公司綜合服務公司(下稱綜合服務公司),是延長石油下屬的延長石油工貿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主要為煉化公司、延安煉油廠等單位提供油品裝卸、衛生清掃、蔬菜供應等后期服務。
綜合服務公司員工王亞平告訴《瞭望東方周刊》,他們的員工身份不同,收入也相差較大。里面有正式工、家屬工、集體工和臨時工,干同樣的工作,正式工每月能拿5000多元,而集體工只能拿1600多元。正式工獎金項目多,獎金高,也能參與分房;而集體工獎金項目少、金額低,也不能分房。
王亞平說,他們原來是集體企業,后被托管至延長石油工貿有限公司。如今,國有企業都改制了,“集體工”早就不存在了,他們卻還未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
59歲的綜合服務公司成品車間職工張忠信告訴本刊記者,他現在每月能拿1700多元,而正式工是5000多元。他馬上退休了,這么低的收入,又沒有住房,十分擔心自己的養老問題。
2012年5月,延長石油工貿有限公司下發《勞務派遣工作實施方案》,要對除了正式工以外的其他職工進行改革,施行勞務派遣制度。
此舉引發集體工和家屬工、臨時工的強烈反對:本來身份沒解決、收入就低,現在施行勞務派遣,工齡清零,大家感到更沒保障了。
綜合服務公司成品車間火車裝油臺職工關秋蓮告訴本刊記者,本來他們是延煉公司的職工,后來被托管到工貿公司,現在又要勞務派遣,“離公司越來越遠”。
8月中旬,綜合服務公司開會學習調資方案,正式工每月平均漲資680元,而集體工只漲100元。集體工從8月20日開始,在公司門口集體要求解決問題。
關于集體工的訴求,延煉綜合服務公司總經理鮑樹雄向《瞭望東方周刊》解釋,這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
綜合服務公司原本是延安煉油廠的下屬單位,是為解決延煉后顧之憂而成立的。后來,延長石油集團公司重組以后,就被工貿公司代管,是國有企業(延長石油集團和工貿公司都是國有企業)的下屬公司。
因為公司主要是安排職工家屬、解決社會待業青年,是一個“高安置低工資”的集體企業,所以集體工的工資就較低,“但都在最低保障之上”。
對于集體工的身份問題,鮑樹雄答復,公司將來到底是集體還是國有,延長石油集團到時肯定會定性。若定成國有,173名集體工就能完成身份轉變;如果定成集體,可能就要與主業徹底剝離,“現在還沒有明確信息”。
關于勞務派遣,鮑樹雄說,延長石油集團公司已經明確答復:集體工不參加勞務派遣,但是,家屬工和臨時工必須參加。
鮑樹雄介紹,集體工們的訴求,解決方案已經報上去了,上面正在研究,“這種現狀有可能很快改善”。
(聲明:本站所使用圖片及文章如無注明本站原創均為網上轉載而來,本站刊載內容以共享和研究為目的,如對刊載內容有異議,請聯系本站站長。本站文章標有原創文章字樣或者署名本站律師姓名者,轉載時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