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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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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質劫持事件警方解救行動致人質面部中槍 |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11chelsea.com
時間:2011/9/1 11:28:58 |
追蹤報道 8月30日,大巴車上劫持人質事件發生后,南京警方稱“兩名人質安全解救”。人質李全朝的家屬稱,李全朝的臉頰被子彈穿透,顴骨受損,牙齒脫落,目前仍在重癥監護室;警方向家屬承認開槍誤傷了他。對此說法,南京警方未予回應。 收費站“卡機”40分鐘 >>事件 50多歲的裴師傅是皖D21897客車的司機,8月30日上午,他開車從蕭山出發,前往安徽淮南。車上約40名乘客中半數是孩子,與他們同行的父母是來自安徽蚌埠、淮南等地在浙江務工人員。孩子們即將開學。 12時30分,車行至南京長江三橋收費站北出口時,收費員告知裴師傅,刷卡機壞了,需要等待。40分鐘過去,收費員仍稱沒修好。 當天12時許,南京警方接浙江寧波警方通報,8月27日寧波發生一起命案,陽兵等4名嫌犯乘坐的皖D21897客車可能途經南京,希望南京警方協查。收費員發現該大巴后,迅速通知警方。 特警荷槍上車檢查 13時多,兩名交警登上大巴,要求裴師傅將車靠邊停,“例行檢查”。隨后,一輛警車趕到,4名特警持沖鋒槍沖上大巴,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證檢查。檢查完所有乘客身份證后,特警讓乘客全部下車。乘客快要下完時,一名穿粉紅色上衣的婦女瘋狂沖下車,跪在警察面前哭訴:“我的女兒還在車上,被一個男的拿刀逼著,不讓下車,快救救她!”她是安徽五河縣人,在浙江打工,當天帶著一雙年幼的兒女回老家探親,女兒9歲。 嫌犯持刀劫持人質 車上,一名男子左手摟著小女孩,右手持水果刀對著女孩喉嚨,吼道:“你們誰也不準過來。”該男子就是殺人嫌犯陽兵。當天,他與3名同伙乘坐這輛大巴。 乘客們疏散完后,車上只剩4名嫌犯和兩名人質。陽兵與同伙在車內與警察對峙。在陽兵所在的倒數第3排靠窗座位上,一名未及下車的男子也成了人質。 據目擊者介紹,事發后數十輛警車趕到現場,許多警察還都是穿著防彈背心,背著微型沖鋒槍。 14時20分,經警方勸說,3名嫌犯主動下車投案。 現場傳出兩次槍響 車內,幾名便衣警察與陽兵艱難地談判;車外,狙擊手埋伏在30米外的一堵墻后,將槍口對準大巴車的后窗。由于大巴車窗玻璃顏色偏暗,還拉著半幅窗簾,因此很難瞄準。透過車窗,能模糊看到倒數第3排的陽兵,他仍摟著小女孩,將刀對著女孩的喉嚨。在他旁邊,坐著另一名人質。14時50分左右,眾人聽到一聲沉悶的槍聲。隨后,一名面部流血的男子被警察攙扶著下車。 15時15分,在緊張對峙了近兩小時后,陽兵突然情緒激動,意圖傷害人質,狙擊手果斷開槍,擊中陽兵頸部。小女孩被解救,陽兵被4名警察押下車。 >>探訪 劫匪頸部擦傷 人質面部中槍 當天下午,劫匪陽兵被送往浦口區中心醫院救治。據急診搶救室醫生介紹,經CT檢查,陽兵頸部表面擦傷,頸椎未受傷。陽兵被推出CT室后,警方立即給他戴上手銬。記者看到,躺在擔架上的陽兵留平頭,身高約1.7米,在從放射科到急診室的路上,他不時看看身邊的民警,表情平靜。 當天23時許,江蘇省人民醫院一名值班護士說,受傷人質李全朝先是被送到了浦口區中心醫院,因其傷勢較重,17時左右被送到該院,“好像臉上中槍了,送來的時候滿臉都是血,現在還在手術室”。 8月31日凌晨1時左右,記者看到,李全朝被推出手術室,身上插著許多管子,面部被紗布裹著。他被送進了重癥監護室。 據家屬介紹,李全朝臉頰被子彈穿透,顴骨受損,牙齒脫落。 >>家屬 堂兄稱槍響后堂弟滿臉血 據家屬介紹,李全朝今年35歲,是安徽蚌埠五河縣人,在浙江杭州蕭山做收廢品的買賣。8月30日,李全朝的堂哥李朝暉(音)也帶著孫女乘同一輛車返鄉。 據李朝暉介紹,事發時車上有兩人被劫持,其中一人就是李全朝。“堂弟坐的位置靠后,而且還靠著窗戶。當時警察喊有身份證的人下車時,我堂弟沒機會走,因為和那劫匪靠得太近了。”李朝暉說,將近15時,他聽見“砰”的一聲悶響。圍觀者稱狙擊手開槍了。隨后,他看見堂弟李全朝從大巴車上走了下來,滿臉是血。 大約20分鐘,現場又傳出來一聲槍響,隨后劫匪被制服。 岳父稱警方承認開槍誤傷 李全朝的岳父孫家銀說,8月30日下午,他接到女兒電話后趕到南京,警察對他解釋說,有幾個亡命之徒從杭州過來,警方接到命令去攔截,特警開槍誤傷了李全朝。 孫家銀還說,警察曾要求他和其女兒,不要接受記者采訪。 據李全朝的大姐夫馬傳科8月31日介紹,他到南京后,當地警方和他做了溝通,“警察說我小舅子是被誤傷的”。“他臉上全是紗布,還有各種管子插著,眼睛周邊都是血紅的。”馬傳科說,“現在最要緊的是讓醫生把我小舅子治好,警察說其他的事情等人好了之后再談。” 拒絕回應 誤傷一事 >>警方 8月30日下午,劫持人質事件發生后,南京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布消息稱,“兩名人質安全解救”,未提及是否有乘客受傷。 就李全朝被南京警方誤傷一事,8月31日下午,記者來到南京市公安局提出采訪請求,但傳達室工作人員稱,宣傳處負責人不在單位,無法接受采訪。記者要求對方提供宣傳處負責人電話,被婉拒。 隨后,南京市公安局信訪室就此回應稱:“領導說了,該發布的信息在網上都發布過了,不再接受媒體采訪。” 據《合肥晚報》《江淮晨報》《現代快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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