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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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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警察與全國律師的對話 |
作者:石家莊趙麗娜律師編輯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11chelsea.com
時間:2011/4/25 12:18:00 |
- 一個警察與全國律師的對話
- 金柱按語:一個叫燕七的網友(2011-04-24 21:18:15 )在我的博客上留言:“楊律師,茲將對話一文發給你。如有空,請整理為一個整篇使之成文,李莊案剝極而復,楊律師功莫大焉,該文為我所寫,作為自己與律師的一個交流,如有可能,我將圍觀一下這篇文章是否會有律師朋友注視。
- 楊金柱(2011-04-24 22:50:38)回復:“謝謝!我已經去看了您的博客,您的博客開設于4月24日,還沒有發表過一篇博文。請您整理成文后在您的博客發表,我一定予以轉載。”我在回復時只看到了幾段評論,后來又在垃圾評論中看到幾段,將其恢復后方成為一篇文章。
- 燕七網友應該是一個重慶警察,而且是一個有思想的重慶警察。中國律師們應該對其給予應有的尊重!
- 《一個警察與全國律師的對話》值得中國律師們思考!
- 楊金柱現在點名,請斯偉江、周澤等人寫一篇《一個律師與重慶警察的對話》。
- 燕七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11281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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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唯物主義者,我歷來不相信所謂“天意”、“天道”之類東西,李莊案給人了一個震撼,似乎指出了一個“天道”的輪廓。試想,一個省級城市的黨委書記,理論上講擁有轄區內一切資源的支配權,幾乎是以無窮無盡的人力財力和智力傾城以戰,居然奈何不得一個律師,是為什么呢?這個事件(已經不是一個案件)給人什么啟示呢?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可以從這個事件里看到些什么呢?對于我們國家的未來這個事件意味著什么呢?自李莊案撤訴,我就一直在思考這些問題,現將思考的一些結論性看法發帖于此,求教于賢者。 一,作為體制內最容易與律師發生沖突的群體之一員,我大致說一下我們這個群體對李莊案的態度是一個怎么樣的變化軌跡。首先,幾乎是一致的大快人心,實話說,刑辯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如果說會傷害到人,我們是最容易被傷害到的。動不動指責我們刑訊逼供,事實上,我所在單位對這個問題的嚴厲之處不亞于任何一種形式的監督,所謂破案指標其實具體對于辦案人并無壓力,壓力只是在于領導,而嚴禁刑訊逼供的要求和處罰遠遠重于破案數不達標,兩害相權取其輕,無論領導還是辦案人都不笨,刑訊逼供不能說不存在,但是實際情況是我們單位要幾年才會聽說一件刑訊逼供的事,而且大家的態度都認為這樣做非常愚蠢。一句話,我們不愛刑訊逼供,這種做法在我們這個群體內被視為弱智所為被嘲笑。但是我們經常被律師以這個問題投訴,律師有投訴的權利,問題是我們這個部門是個在內部管理上寧枉不縱的群體,美其名曰“從嚴管理”,實際是粗暴管理。每一次投訴,我們都有人多少受到委屈和傷害,這種憋悶沒有能力向領導發作,就會指向投訴人,指向這個群體。長期這樣,相互之間矛盾越來越深,律師對我們也是毫不客氣,我們對律師也是能整難看就絕不給好看,最后上升到體制性對抗,出于自我保護出臺了一些規定限制律師會見、閱卷等等權利,律師在痛罵這種非法規定的同時,想必也不會思索一下是為什么,是不是自己逼出來的?
- 因此,大快人心其實不是因為不懂法,而是一種由情感決定的態度。一審結束以后,大家大致了解了案情,尤其是了解了“眨眼睛”定案以后,大家開始沉默并無視這個案件,內網上偶爾有人不知是諷刺還是歡呼評價到“這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勝利”,但是很快被敏銳的管理員干掉了,或許是不愿意多討論這個案件。李莊案第二季以后,討論開始多起來,由于各種因素,這種討論是不公開而且隱晦,標準的評價是:“既不得理,又不讓人,純屬畫蛇添足之舉。”直到撤訴,大家再次沉寂,這是思考中的沉寂,我們不想惹麻煩,但是我們會思考和反省。我們這個群體到今天,絕大多數人科班出身,和大部分律師受一樣的教育,沒有一本書、沒有一個老師不是教育我們嚴格執法的,在法制建設中,其實不客氣的說我們是主力軍,而不是異類,更不是敵人。
我們的工作是個良心活,也就是說努力和敷衍效果天差地遠,但是看起來可以毫無破綻。除非我們愿意去做,否則找不到證人、理不清思路、查不清案情完全正常。長期被媒體謾罵和被投訴使我們憤憤不平,也使我們更加冷漠,我們更加注意保護自己,我們更加注意在形式上讓人找不到借口。李莊案如果說在我們內部有群眾基礎的話,就基于這種怨恨,在這個案件中,領導意圖和辦案人的認識高度統一了,這種統一是這個案件發生、發展的內在動力。反正對辦案人來說,你領導敢簽字,我就敢抓人,而且我早就想抓了。
- 因此,大快人心其實不是因為不懂法,而是一種由情感決定的態度。一審結束以后,大家大致了解了案情,尤其是了解了“眨眼睛”定案以后,大家開始沉默并無視這個案件,內網上偶爾有人不知是諷刺還是歡呼評價到“這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勝利”,但是很快被敏銳的管理員干掉了,或許是不愿意多討論這個案件。李莊案第二季以后,討論開始多起來,由于各種因素,這種討論是不公開而且隱晦,標準的評價是:“既不得理,又不讓人,純屬畫蛇添足之舉。”直到撤訴,大家再次沉寂,這是思考中的沉寂,我們不想惹麻煩,但是我們會思考和反省。我們這個群體到今天,絕大多數人科班出身,和大部分律師受一樣的教育,沒有一本書、沒有一個老師不是教育我們嚴格執法的,在法制建設中,其實不客氣的說我們是主力軍,而不是異類,更不是敵人。
二,任何一個群體都是社會生態的一環,都是不可或缺的,這個群體利益膨脹過甚或者削弱過甚,都會引起整個社會的反彈。有些善于運用群眾心理的領導可能認為,現在社會,仇富仇官,對這兩個階層下手,一定可以收獲大量的聲望值,律師雖不是巨富,但是屬于中上階層,雖不是官員,但是在社會上有地位,仇富仇官心理似乎都可以靠得上,也是個好獵物。但是律師這個群體總體上講,在中國屬于一個薄弱的群體,人數少,勢力單薄,生存條件其實很惡劣,抗打壓能力遠不如其他群體。 就李莊案而言,第一季的審判結果,其實就嚴重打壓了律師的執業空間,當時司法管理部門實在太缺乏敏銳性,不是據理力爭,也沒有軟性抗議,反而以極大的熱情宣傳李莊案給律師的警示,出臺各種政策限制律師執業,對公安出臺各種限制律師會見權、閱卷權的小動作(這些都是明顯的違法行為)視而不見,反而只是教育自己的孩子好好聽話,小心別被壞孩子打了,實在是愚不可及的行為,對內失去人心,對外軟弱可欺,以后司法部門形同虛設,姥姥不疼,舅舅不愛的局面似乎不可避免了。須知司法管理部門和律師是共生關系,代表律師發出自己的聲音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自己地位的需要。奇怪了的,一個地方諸侯的話就可以讓司法部噤若寒蟬,聽話也不要這么有遠見吧?然而,正是因為律師群體的弱小,成全了李莊案的勝利。 往前看一步,李莊案第二季設若李莊再次被判刑,司法部必然會再次借機開展律師隊伍整頓,一則對上交差,二則借此加強對律師隊伍的掌控能力,環環相扣,公檢法落井下石,再次出臺限制律師執業行為的規定,徹底把律師在司法領域邊緣化,律師在群眾中威信迅速散失,這個群體整體的生存環境就會惡化到難以為繼的地步,除了公職律師,這個群體不說會煙消云散的話,迅速縮水是必然的。但是,律師群體是社會生態的一環,社會生態的自我恢復功能發威了,律師非官非富,但是承上啟下,總體上是為社會群體服務而且服務得很不錯的一個群體,其實是一個社會中間階層,當這個群體的生存面臨危機時候,整個社會會爆發出拯救這個群體的力量,重慶面臨的巨大阻力,其實也就是社會生態的自我恢復能力,重慶是在和整個社會對抗,是“逆天”之舉,重慶之敗,應該敗得無怨無悔,有誰能夠和整個社會對抗呢?有誰真的可以斗得過天?
其實,因為社會生態的客觀規律,重慶不只斗不過律師群體,哪怕重慶要和中國最弱勢的群體——乞丐群體斗,都是斗不過的,設若,重慶出臺規定,禁止乞討,違者重處,甚至槍斃,派出大量人員或威脅或規勸,無論軟辦法還是硬辦法,就注定要失敗,我們的社會不容許付出這么大的道義代價來保持市容整潔,這就是注定失敗的根源。因此,李莊案后,管理者應該總結一下,任何一個群體,都有生存的權利,事實上,只要這個社會沒有自然淘汰這個群體,無論采用什么辦法,你都不可能徹底壓制住這個群體的生命力。社會管理者是這個社會生態的維護者,是各群體和階層的協調人,不要使任何群體利益過度受損,也不要使任何群體利益過度膨脹,這才是社會管理者應當干好的工作
- 三,李莊案透視出一條政治鐵律:一隅不可以敵全國,無論在那一方面(尤其是意識形態),針對那一個群體。不厚有個講話,或許自己不這樣想,但其實已經把整個律師界作為自己整治的對象了,以他的資源,對付重慶律師界沒問題,對付李莊也沒問題,然而,對付整個中國律師界,就顯得力不從心了。但是他不必沮喪,這不是因為律師太狡猾,不信換個對手試試,學生?教師?醫生?農民?工人?莫不如此!而且作為未來的國家領導人他應該高興,這是中國幾千年大一統觀念的力量,是人心凝聚的體現,在困難面前,一個群體可以全國性地團結起來,不分南北東西一起面對,是我們這個民族的偉大之處而不是缺點,是統治者的福氣而不是隱患,是祖宗留給我們的遺產,如果有一天不厚需要為了這個國家而喚起這個國家所有民眾的力量的時候,他應該會為這個民族具有如此巨大的凝聚力而欣慰的。
- 最后,我借此談談我們的打黑英雄王立軍局長,看待一個人必須全面客觀而且歷史地去看待,無論如何,他都不負打黑英雄這個稱號,無論在李莊案中他有什么差池,他就是一個真正的英雄。我之所以做出這樣毫無保留的評價,和我的親身經歷有關,在我工作的小城里,總共開展過三次打黑除惡行動,我兩次擔任專案組組長,一次副組長,這個經歷使我知道,打黑除惡與其說需要工作水平毋寧說需要勇氣,黑社會說到底就是一群烏合之眾,只要領導決心堅定給我不動搖的支持,黑社會在我眼里還真就是草雞瓦犬而已。無論你組織再龐大、小弟再眾多,我都不放在眼里,說實在的,人多只是在作案時候有好處,在面對偵查時候,就是個無法避免的死穴。在打黑除惡工作中,當我的妻子被恐嚇的時候,無人知道我內心的憤怒,也無人理解我勢不兩立的決心。這些都只是在我內心里驅使我努力工作,我覺得我是孤獨的。在知道王立軍局長在東北打黑除惡中,曾經面對過黑社會的刺殺,面對過家人被威脅的時候,我想,至少他會明白打黑除惡對一個警察,是什么樣的考驗,經歷了這種考驗的人,是一個什么樣的人,他的忠誠和勇敢,可以達到一個什么樣的境界。現在我們都大致明白李莊案第三季會是一個什么樣的故事,我需要說的是,理性一些,做點細活,不要傷害了不應該傷害的人,事情做過分了,結果一定不會是自己想要的那種。事實已經證明,真理哪怕只是過頭了一小步,就會變成謬誤。另外,權力越大,責任越大,權者,國之公器,以大公之心去行使權力,則無堅不摧,若稍有私心雜念,就會導致害人害己的結果。每個有志于在中國法治之路上留下自己姓名的人,都要切記這一點。
對話本來應該是有來有往,由于你們完全可以理解的原因,我只能談我自己的看法,各位律師如有不同意見,恕我不能作答,公道自在人心,我相信你們心里有中國法治的大業,同樣請你們相信,我也一樣。
- (來源于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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