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交通事故律師:交通事故后如何主張賠償?
交通事故后,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確定一些基本情況:明確肇事人是誰?受害人是誰?保險公司是誰?是否參加交強險?有無商業險?
當事人根據交警部門做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如無責任、部分責任、同等責任、大部分責任或全部責任),確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
作為受害人,應當到交警部門調取機動車駕駛人、車主和保險公司的基本信息,準確確定被告和第三人,為傷殘鑒定和賠償做準備。
其次,是治療終結和鑒定時機的確定。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損傷程度不一、身體素質不一,導致受害人恢復狀況有快有慢,住院時間有長有短。受害人申請傷殘鑒定的,一般以三個月為限;病情嚴重的或需要做二次手術的,一般需要病情相對穩定或做完二次手術。
受害人需要定殘的,應當在三個月之后提出,由律師事務所委托有傷殘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鑒定。一部分當事人在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傷殘鑒定時,往往由于鑒定材料不齊全、鑒定時機不成熟,而導致無法做傷殘鑒定。
當事人做傷殘鑒定應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學生證、軍官證、士兵證或駕駛證也可)、診斷證明書、加蓋院章的住院病歷(如:住院首頁、入院記錄和出院小結等)及所有CT核磁共振檢查報告單(搶救當時第一張及最近復查的CT報告單)。帶齊鑒定材料至關重要,是做傷殘鑒定的前提,法醫中心一般在接受委托后,10個工作日內出具傷殘鑒定結論書。
如果法醫中心認為不構成殘疾或不構成較高等級的殘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法醫中心,代理人不應輕言放棄,“在一棵歪脖樹上吊死”。
代理人必須充分重視傷殘鑒定的重要性,無論是協商解決還是訴諸法律,傷殘鑒定結論作為一項重要證據,是主張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重要依據。
最后,是法醫中心的確定。
對于訴前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由律師事務所代理,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做傷殘鑒定。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指定有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鑒定。
接受委托的法醫中心依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等國家標準,對當事人的傷殘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代理人領取傷殘鑒定結論后,根據傷殘等級與肇事人、車主或保險公司進行調解或逕行訴訟。傷殘鑒定結論由代理人(如公安機關、人民法院或律師事務所)領取。
如果當事人或代理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或補充鑒定,相關鑒定費用(如會診費、鑒定費)由異議方交納,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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