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剛
醫療案件是當前民事訴訟的一大類型。基于醫學學科本身就是一門專業性較強的科學學科,這就決定了醫療案件與生俱來就具有專業性極強這一特點。這個特點突出表現在法院在對案件基本事實及責任主體做出法律判斷前,多會憑借鑒定機關的醫學判斷才能做出。其實,除了專業性強這一特點外,醫療案件還有辦理時間長、案情復雜、維權難度大等特點。復雜是因為根據現行解決醫療案件的法律規定,一起醫療案件往往需要經過幾次鑒定;是因為一起醫療案件往往涉及多次門診、住院等多次醫療期間與多個診療行為;是因為一起醫療案件往往涉及多家醫院、多個不同的責任主體,他們之間的責任又是不可能一致的……。之所以說醫療案件維權難度大,是因為在醫療專業領域,醫院與患方相比永遠具有不可比擬的專業優勢,患方很難與醫院在醫療問題上同水平而語。還有,從醫患雙方的訴訟能力與心里看,醫院多有專業的醫療律師出庭參加訴訟,醫院賠償責任的承擔均與個人無關,而患方則要根據經濟狀況等因素考慮訴訟成本和出庭人員,想不難都難。值得筆者憂慮的是,有很大一部分患者(或患方)在醫療糾紛發生后雖然想到了維權,但在維權時卻很少聘請醫療專業律師介入他們的維權之路(可能多方面因素考慮結果吧,或經濟緊張或盲目自信或對律師不信任),而自己在維權時卻又很隨意:不分時機申請鑒定,不看不分析病歷即參加聽證,不考慮后果即簽署協議……。殊不知這樣隨意維權,輕者是繞了很多維權彎路,重者會給自己設置很多維權障礙,結果上還有可能幫醫院擺脫了責任導致自己維權目的的最終失敗。
在醫療維權時,患方可能遇到的問題有:
一、訴訟之前的問題
1、什么樣的案件才是醫療案件,醫療案件的解決途徑有哪些?哪種途徑解決最好?
2、發生醫療糾紛時,第一時間應該做些什么?
二、訴訟立案時的問題
3、醫療案件提起民事訴訟時,如何確定案由?
4、誰是醫療案件適格的原告?如何確定被告?
5、在醫療案件中,原告應提供什么證據材料?
三、與鑒定有關的問題
6、醫療案件中可能涉及的鑒定分哪幾種,它們之間有什么區別?
7、什么時候提鑒定比較好?提什么鑒定?
8、法院同意醫院的鑒定申請而不同意自己的鑒定請求是怎么辦?
9、鑒定都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10、如何進行鑒定,應做什么準備?
11、不服鑒定怎么辦?
12、在什么情況下法院會允許重新鑒定?
四、與鑒定聽證有關的問題
13、什么是聽證?
14、聽證都有什么程序和要求?
15、如何準備聽證?
五、與病歷有關的問題
16、醫院不提供病歷怎么辦?
17、如何封存病歷?封存病歷時應注意什么問題?
18、病歷不真實怎么辦?病歷不全面怎么辦?
19、如何進行病歷的質證?
20、如何分析病歷?
六、與賠償有關的問題
21、如何計算和確定賠償項目與數額?
22、如何變更自己的訴訟請求?變更訴訟請求應注意什么問題?
23、醫院不構成事故時醫院是否會承擔責任?
24、醫院僅承擔部分責任時如何確定賠償數額?
25、精神損失費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有沒有相關規定?
26、后續治療費、康復治療費如何主張?
七、與調解有關的問題
27、調解什么時候可以進行?
28、如何擬定調解協議或審查簽署協議?
29、在可能存在后遺癥或有后續治療的情況下,如何在調解書里約定和保留自己的權利?
30、調解時應注意什么問題?
如上問題是患方在維權時最應該弄懂的問題。其中,有很多問題并不是能不能回答上來的問題,是會不會把握和掌控的問題。沒有相當的訴訟經驗和嫻熟處理醫療案件的能力是很難將醫療案件的維權進行到底的。因為醫療案件的處理并不像通常人想象的那樣,將案件申請鑒定就可以大功告成了,提交鑒定只是維權的一小步,鑒定結果的好壞與能不能、會不會通過分析病歷幫助鑒定專家找出醫院的過錯對維權結果有很大關系。試想,一個對患者并不利的鑒定結果對患者的意義能有多大幫助呢?特別是醫療案件的難度也不僅僅表現在鑒定這一問題上,它還在于對案件辦理過程及重點環節的整體把握上。缺少了對醫療案件的整體把握,維權就會流于形式,維權也就會變成法律上實實在在的棄權。真是那樣的話,只能悔之晚矣!
維權任重而道遠,遠非自信而能完成。謹以此文提醒患方,維權之路應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