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元氏縣城管監察大隊在今年6月1日,連續3日圍堵停車場、收取停車費,險些發生群體性事件。
7月10日,石家莊市紀委調查此事后宣布處理結果,作為臨時機構的元氏縣城管隊違規違法收費,被責令撤銷;該縣縣長夏生華因行政不作為,也被免職;同時還處分了另兩名副縣長。
元氏縣城管隊認為處分不公,該隊副大隊長說,城管隊亂罰款和縣政府不解決城管隊人事編制有關,縣財政每月只撥付2000元經費,致使城管需以罰款維持開支,陷入惡性循環;而在執行縣里最難啃的任務時,若城管隊員粗暴執法出事,縣里便以臨時工為由,開除了事,相關領導可免于問責。
石家莊市紀委胡英華表示,以往問責確有缺陷,如今問責將涉及相關領導的不作為,希望以此改變行政環境。
石家莊元氏縣文化宮廣場,一輛灰色的面包車突然停在煎餅攤前,48歲的下崗女工胡翠俠,顧不上正在烘烤的煎餅,胡亂收拾攤點,轉身跨上三輪車就蹬。
蹬出一百多米,胡翠俠才想起,城管隊已被撤銷,那面包車的司機該是來買煎餅的。
“被城管罰錢罰怕了。”7月16日,胡翠俠回憶這些時自己也覺得好笑。
今年6月1日,元氏縣城管與市民間的沖突,因一起堵車事件被推上頂峰,險些釀成群體性事件。此后石家莊市紀委派調查組調查。7月10日,市紀委公布的處理結果是,縣長夏生華被免職,元氏縣城管隊被撤銷。
但城管隊副大隊長次會領覺得委屈。
他說,元氏城管隊一直在全市被作為正面典型,在縣里更是被縣領導多次表彰,“這么多年,政府拆遷、征地等重大行動都是由城管做排頭兵。”
次會領說,目前大隊長正為此事向有關部門申訴。
“拿著手銬收費”
城管擅自提高停車費,遭客運車主拒絕;車主認為城管沒執法證沒收費依據,更不具收費資格
堵車事件發生在6月1日。
那天胡翠俠也在現場賣煎餅,她回憶說,“他們像黑社會,拿著手銬要錢,不給就堵車,完全不顧及要出行的乘車人。”
那時是下午1點半,黃瑞凱的車停在元氏縣文化宮廣場。
廣場自2005年被縣里定為“村村通”的客運停車場。那里的車都是發往各村鎮。黃瑞凱主要跑“元氏”至“因村”。
臨近發車,一名著制服、戴紅箍的青年上車,向黃瑞凱收停車費。
“我向他要執法證和收費依據,他說他沒證,指著胳膊上的紅箍說,我是城管,這就是憑證和收費依據。”黃瑞凱說。
黃瑞凱拒絕交錢。
“他說不交錢就不能在廣場停車,車也不能走。說著,他還亮出手銬。”當時,黃瑞凱看到廣場上其他十多輛“村村通”客車也都有城管去收費,均遭到拒絕。
負責運營“村村通”客運的誠信客運公司工作人員對記者說,以前停車費是每月30元,今年5月22日,城管隊單方面提高停車費,要求每月上交90元,所以遭到抵制。
“這費用也太高了。”黃瑞凱說。
黃瑞凱自2007年開始跑“村村通”,花10萬元買車,每月還要交給公司600元管理費,養路費、過路費,停車費都得自己出。
“而我們跑30公里山路每位乘客才收2元錢。”黃瑞凱說,至今他連本錢都沒收回來。
“關鍵是城管也沒資格收停車費。”黃瑞凱說,文化宮廣場產權歸縣文體局所有,又是由縣政府指定的“村村通”客車停放點。
5月22日,元氏縣城管隊就曾向黃瑞凱等司機收錢。
“我們不同意停車費上漲,城管就開始堵住出口不讓走,堵了五六個小時后撤走。27日又來堵了9個小時,天黑后撤走。”黃瑞凱說。
堵車險釀群體性事件
客運車主不交錢,城管堵車至晚上10點,滯留乘客數百人,車主打電話給縣政府,但無縣領導前來協調
6月1日下午2點,文化宮廣場突然駛來10多輛面包車,堵住廣場的兩個出口,車上下來的是縣城管監察大隊大隊長張志民和20多名城管。
“當時張志民一邊指揮堵車,一邊喊,交錢就走,不交錢誰都不讓走。”黃瑞凱說。
當天是兒童節,人們帶著孩子到縣城游玩,人較多。許多老人和孩子被困在停車場,熱得大汗淋漓。
下午5點,城管的車依然沒有撤離的跡象。
黃瑞凱估算,廣場上的滯留乘客已達數百人。憤怒和抱怨的情緒愈來愈濃烈。
張志民在廣場招呼著城管,“輪流吃飯休息,堅決堵住路口。”
“他們一輛車一輛車地找司機要錢,不給就坐在車上不下去。”另一位王姓車主說。
等車的人開始急了,有人罵娘,有人罵城管,也有罵司機軟弱的。王姓車主說,“開始有人起哄,說打吧,沖開城管的車。甚至還有人用手里物件猛砸客車。”
下午6點,黃瑞凱和其他18名車主決定“罷運”。之前他們給客運公司經理康鳴奇打電話,康稱馬上找縣領導和城管大隊協商。
黃瑞凱說,“經理曾為停車費的事,去縣政府跑過幾十次。政府也承認城管沒有資格收費,說是會協調,但城管還是照收不誤,從2005年7月至今,一月沒落。”
黃瑞凱接到康鳴奇回電,康說已向縣政府報告,縣領導說這事不好協調,還是由客運公司和城管協調。
而張志民拒絕了康鳴奇“先發車后談錢”的請求。
“我們還撥打110,警察說城管的事我們管不了。我們又給縣政府辦公室打電話,說文化宮廣場上發生沖突,幾百人聚集鬧事,打起來可能要出人命。工作人員回答說知道了,掛掉電話,便再沒動靜。”王姓車主對記者說。
天黑了,一些回不了家的村民開始在廣場上席地而臥。
“元氏縣公安局淮陽分局的民警曾來到現場,和車主、城管協調,但也沒結果。”黃瑞凱說。
晚10點,車主與張志民達成一致,先交納30元,城管撤離廣場,讓車主發車。此時,客運車輛被堵已超過9小時。
曝光后再堵車
河北省電視臺報道“堵車收費”后,省委領導批示石家莊市紀委嚴查城管隊是否合法,縣領導是否不作為
6月2日上午10點,張志民再次領人到廣場堵車。客運公司經理康鳴奇向河北省電視臺舉報。
當天下午6點半,河北省電視臺的《河北新聞聯播》等三檔新聞節目報道此事。
“電視臺報道當天,市紀委就和元氏縣政府領導溝通,要求盡快解決問題,不能再出現堵車事件。”胡英華說。
胡英華是石家莊市紀委行政效能舉報中心監察一處的處長。讓胡英華沒想到的是,事件曝光后,城管隊又去廣場堵車。
6月3日上午9點,河北電視臺記者再次趕到廣場,看見客運車依舊被堵無法運營,11點多張志民帶隊撤離。
“這影響極其惡劣,城鎮客運都癱瘓了。”胡英華說,省委領導批示要求市紀委嚴查。
次日,石家莊紀委成立調查組,進駐元氏,調查城管收費是否合法,政府領導是否存在不作為、慢作為。
“對已經看準了的制約發展的‘絆腳石’,就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心搬掉、砍掉,不改作風就換人。不這樣,像三鹿這樣的事件還可能再次重演”
——這是石家莊市委書記車俊在“干部作風年”啟動大會上所說。此次元氏縣城管問責被石家莊市紀委視為作風年中的典型事件。
在元氏縣調查的幾天中,胡英華等調查組人員發現,元氏縣城管隊是1998年設置的臨時機構,大部分人不具備執法資格,也不具有文化宮廣場的運營權,收取停車費完全屬于違法違規。
調查還發現,城管隊大隊長張志民編制上是縣公安局民警身份,并且城管大隊沒有歸口科局管理,由縣政府直管。
胡英華說,在調查組的初步處理意見中提到,撤銷縣城管隊。
“縣領導同意我們收費”
城管隊員幾乎全是臨時工,購執法車租辦公樓都靠罰款所得;罰款上交縣財政局,再按比例返還
“什么樣的臨時機構能存在11年?我們收取停車費的事縣政府早就知道,是經過他們同意的。”張志民覺得,紀委的處理意見對城管大隊很不公平。
張志民說,1998年元氏縣城管監察大隊成立時,縣政府曾組織工商、交通等6個職能部門發布委托公告,委托城管對市容市貌進行管理,文化宮廣場作為停車場也歸城管管理。
該隊的副大隊長次會領告訴記者,城管隊在1998年是作為臨時機構成立的,當時人員由政府從工商、公安、交通、街道辦、衛生等部門抽調而成。
“因為城管工作又苦又累,這些人又都回了原單位。”次會領說,此后再進城管隊的都是臨時工。
目前城管隊有46人,除大隊長張志民為公安編制,其他成員均無人事編制,他們也沒有人身保險、社會保險等。次會領說,“受傷是經常的事,所有的醫療費都由個人出”。
次會領給記者算了筆賬,城管平均每人500元工資;辦公樓租的是居民樓,房租每月4000元,自己購置執法車,算上汽油、紙張等辦公經費,每月支出在5萬元左右。
“財政局每月才撥經費2000元。”次會領說,所以城管只能靠罰款維持生存。罰款將統一上交給縣財政局,財政局再返還給城管,多罰多得,按比例返還。
據次會領介紹,2003年,元氏縣委開會決定,給城管大隊20個人事編制,但人事和財政部門一直沒有落實。
元氏縣司法局原局長梁文聯告訴記者,元氏縣人事一直超編,財政收入又比較低,根本無法落實城管大隊的編制。
人事局原局長王建芳向記者證實了梁的說法。
“5月22日,上調停車費,是因為管理成本上漲。”張志民說,他曾就收費情況多次向縣政府相關領導匯報,但一直沒有回音。
張志民說,“堵車收費,也是無奈之舉。是縣政府不重視不作為所致。”
而讓張志民、次會領不能接受的是,如今領導一句話,說解散就解散了。
“為了縣城的市容市貌,我們干最苦最累的活,管最難管的人,為政府做最難辦的事。”次會領說。
“讓我們臨時工做惡人”
城管隊副大隊長說,我們若粗暴執法出事,縣里以開除了事;若是在編人員,相關領導定被問責
在元氏縣城管監察大隊辦公大廳的墻壁上,掛滿了政府表彰的獎狀和牌匾,“奧運安保先進”、“城建先進工作單位”等。
“這些年,不管拆遷也好,征地也好,我們做的都是政府工作中難啃的骨頭。政府一句話,就讓城管上,我們沒有錢沒有人也要完成任務。”次會領說。
6月2日,就在河北省電視臺曝光元氏城管亂收費的當天,《石家莊日報》刊發了一篇《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忠誠衛士》的文章,文章對元氏縣城管大隊的正面肯定也印證了次會領的說法。
文章提到,在紅旗大街南延工程中,部分占地群眾攔截施工車輛,漫罵、侮辱、威脅施工人員,控制工程車輛,施工被迫停止。城管大隊接到縣主管領導指示,進場后迅速控制局面,保障施工秩序。
該文還報道,在青銀高速張掖段施工、京廣鐵路大提速莊窠里段直彎拆遷工程、石武高速鐵路元氏段施工中,元氏縣城管大隊都曾在工地上出現。
次會領認為,政府之所以讓我們城管去做“惡人”,干得罪人的事,是因為城管隊員都是臨時工。
“強拆強征中,與群眾發生沖突,有隊員再粗暴執法,出了事上級問責起來,縣里就說是臨時工,開除了事。”次會領說,如果是公安或交通等部門的在編人員,出事后相關領導肯定會被問責。
據次會領介紹,做城管兩年以上的,沒有不和當事人發生沖突的,也沒有不受傷的。其中有某中隊長執法時,被攤販一拳砸在眼上,至今處于半失明狀態,另一名中隊長因追違章車輛,被車主連砍數刀。
次會領也承認他們沒有執法資格。
2007年,石家莊城市管理局出臺文件,要求所有的城管隊員執法必須持有省建設廳批準核發的“城建監察證”、“行政執法證”或“委托執法證”,規定要由人事編制部門為其申報。
“但因為我們沒有編制,就無法申請執法證。”次會領說,最后縣政府只能自己出具個執法證頒給我們,而且還只是一小部分人才有。
縣長不作為被免
市紀委撤銷縣城管隊,同時兩名副縣長亦受處分,縣委書記因不知情被免責
餅攤主人胡翠俠的印象中,“城管就是用來罰錢的。”
胡翠俠說,城管每個月都要向她收300元管理費,否則你將攤停哪兒他都說你違章,不給就把攤子給拉走。
“被城管打罵更是經常的事,打罵完了還得罰款。”水果販老胡說,路上什么車城管都查,農用三輪車,大貨車,農民進城買賣點東西,遇見城管就得給錢,少則五十多則數百。
記者在元氏采訪多名山西跑煤的貨車司機,均認為元氏城管“太黑”。
“我們車經過元氏,哪怕停下來喝口水吃個飯,城管就上來說違章停車要罰款。”一名貨車司機說,不交錢就要扣車扣人。
對于城管以前的亂收費,石家莊市紀委的胡英華說,他們這次沒有追究,這次只查有關文化宮廣場堵車收費的情況。
7月10日石家莊市紀委、監察局與組織部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查處結果:不僅撤銷元氏縣城管大隊,撤銷大隊長張志民的黨內和行政職務,而且縣委副書記、縣長夏生華也被免職,負責城管工作的副縣長張慶志和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孔憲國受到相應的行政處分。
“以前問責制度不夠完善,讓許多領導鉆了空子,現在不一樣,城管出事了,我就要找你領導,要追究你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連帶和領導責任。”胡英華說。
胡英華還說,事件發生時,元氏縣委書記李義增正在市里陪同領導工作,直到6月3日11點多,才得知此事,便責令城管停止收費,另派人赴省電視臺說明情況,處理比較得體。“他因不知情,所以被免責了。”
記者多次聯系縣委書記和縣長,均被婉拒。
啟動“干部作風年”
三鹿事件后,石家莊重拳整治干部不作為等現象,元氏縣城管問責成為典型事件
胡英華說,這兩年,石家莊全力推動“干部作風年”。
“‘三鹿毒奶粉事件’給我們當地的官員帶來的教訓太深刻了,很多問題主要還是主管領導工作作風不嚴謹。”胡英華說,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新任市委書記車俊重點主抓的第一項工作就是啟動“干部作風年”,對官員的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尤其關乎民生的,要求出重拳整治。
石家莊現在有四個中心:誠信舉報中心、行政服務中心、促進城市投資中心和行政效能舉報中心,最后這個中心的職能是受理和查處影響石家莊市發展環境的各種舉報,重點查處因不作為等損害發展環境的問題。
“從這個角度看,元氏城管的問題就很惡劣。”胡英華說,而且國務院在6月30日也下發了《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夏生華成為“規定”實施后第一位因行政不作為被免職的縣長。
元氏縣城管隊被撤銷后,副大隊長次會領又成為一名普通的農民,他心里很難接受,做城管已近10年。他說,城管一年四季的制服還是他自己花錢買的,共花了2000多元。
7月18日下午,元氏縣城管監察大隊的辦公大廳空蕩蕩的,一名“看家”的城管隊員說,大隊長正在石家莊向各級領導申訴,他們在等結果,“我不相信一個城市能離開城管。” (來源:新京報 記者 黃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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