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侵犯知識產權等賠償責任將加重
楊維漢 最高人民法院29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人民法院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作出全面部署和要求。
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獲悉,出臺《意見》的基本背景是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要求和國務院于2008年6月發布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兑庖姟贩譃椋洞蟛糠,共計36條具體意見。
《意見》強調,各級法院要充分認識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從充分發揮各項知識產權審判的職能作用、綜合運用知識產權司法救濟手段、及時明晰知識產權法律適用標準、努力加強人民法院與其他司法機關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之間的協作配合四個方面明確了工作著力點。
《意見》明確了審理好各類知識產權案件中需要注意的司法原則和政策,以體現切實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的精神!兑庖姟芬蟊仨毥y籌兼顧執行法律與服務大局、保護私權與維護公共利益、依法保護與適度保護、保護權利與防止濫用等各種重大關系。
同時,《意見》并分別就專利案件、商標案件、著作權案件、商業秘密案件、植物新品種案件、特定領域知識產權案件、不正當競爭案件、壟斷案件、知識產權合同案件、知識產權訴前臨時措施案件、知識產權授權確權案件、知識產權行政案件、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知識產權審判監督案件、知識產權執行案件、知識產權涉外案件等16類知識產權案件的審判實踐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指導性意見。
《意見》提出有關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制和工作機制、優化審判資源配置的要求,提出一系列具體落實措施。要求加強知識產權司法解釋工作,完善知識產權訴訟制度。要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建設,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能力。
人民法院將加重惡意侵犯知識產權等賠償責任
《意見》特別提出,要突出發揮損害賠償在制裁侵權和救濟權利中的作用,堅持全面賠償原則,依法加大賠償力度,加重惡意侵權、重復侵權、規;謾嗟葒乐厍謾嘈袨榈馁r償責任,努力確保權利人獲得足夠的充分的損害賠償,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
《意見》要求各級法院依法確定當事人應當承擔的各種法律責任,積極采取各種救濟手段,對知識產權進行全方位的有效保護。通過判決賠償經濟損失和責令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和賠禮道歉等,對權利人予以物質的與精神的、金錢的與非金錢的綜合救濟;通過終審判決和訴前或訴中臨時措施裁定等,對權利人予以現實的和臨時的司法救濟;通過判處罰金、沒收財產和采取民事制裁措施等,剝奪侵權人再侵權的能力和消除再侵權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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