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急剎車致乘客摔殘被判賠7萬
一輛公交車為避讓騎車人緊急剎車,導致乘客趙女士摔成殘疾。為此,趙女士將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記者昨天獲悉,楊浦法院一審判決公交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賠償趙女士各類損失共計76757.1元。
去年8月14日上午,趙女士乘坐841路公交車外出。當車輛行駛到殷行路軍工路路口時,遇到一輛正常穿越馬路的自行車,公交車遂緊急剎車,并導致正走向后車廂空座位的趙女士摔倒受傷。經(jīng)醫(yī)院診斷,她的第4腰椎壓縮性骨折、頭部軟組織挫傷。經(jīng)法醫(yī)鑒定,趙女士因事故遺留腰部酸痛,腰部活動受限,活動度喪失10%以上(未達25%),構(gòu)成十級傷殘。
因雙方對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趙女士于今年6月5日起訴到法院,她認為,公交公司應承擔全部責任。而公交公司則表示,趙女士在車輛啟動后仍在車廂中走動,自身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趙女士搭乘公交車,公交公司在提供客運服務的同時,應當一并提供安全保障。事發(fā)時公交車避讓的是正常穿越馬路的自行車,駕駛員采取緊急制動措施,是其對路況注意不夠、車速控制不當造成。趙女士因車輛緊急剎車摔倒受傷,公交公司負有過錯,應當就因此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和精神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據(jù)此作出以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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