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報訊(蜀法 記者 雷強) 備受關注的省衛生廳原副廳長尚軍狀告湖北日報傳媒集團名譽侵權一案宣判后,尚軍日前又將制造其“桃色”新聞的作者滁州人張國華推上被告席。昨日,合肥市蜀山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女貪官突遭“桃色轟炸”
2006年3月18日,曾先后擔任過阜陽市中級法院院長、阜陽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安徽省衛生廳副廳長的尚軍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
在尚軍被羈押期間,2006年8月,湖北《前衛》雜志刊出《傍上兩個“副省”,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作者:丁香、小鐘)一文。該文寫道:一個權欲熏心的女人,憑借幾分姿色,傍上了兩位副省級高官,竟然官至副廳級,禍亂一方……隨著那兩個高官后臺落馬,這個“狐貍精”的鬼蜮伎倆也終于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文章以《丟掉自尊“傍”領導,一心一意向上爬》、《權欲熏心不知足,以色為本攀高官》、《機關算盡太聰明,竹籃打水一場空》等三個醒目的標題,對尚軍的“真實故事”進行了全面的披露。文章刊出后,全國乃至境外眾多報刊、網站先后以“女高官的桃色新聞”、“直升機廳長”等為標題,進行了廣泛轉載、傳播,引起強烈轟動。
“桃色新聞”并無實據?
尚軍在訴狀中稱,被告的《傍上兩個“副省”,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一文,內容失實,大肆渲染根本不存在的所謂“以色謀權”,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侮辱原告的人格。被告在文章中,捏造了“原告與李某鬼混”的事實,捏造了與王昭耀有不正當關系是情人的事實,捏造了與王懷忠是情人的關系,捏造了原告承認“以色謀權”的事實。
訴狀稱,尚軍案件的整個卷宗,沒有找到尚軍以色謀權的蛛絲馬跡,安徽省紀委的辦案人員同樣沒有掌握尚軍以色謀權的任何線索。尚軍稱,自己正在配合紀檢和檢察機關進行調查,所犯罪行,法律會來追究,但作為公民,自己的人格尊嚴卻是不容侵犯的。
2006年10月25日,尚軍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案在安慶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007年2月2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判決書中并無尚軍以色謀權的內容,也無尚軍在“審查期間交代自己與他人的特殊關系”的內容。
“桃色”寫手被索賠20萬
今年3月份,尚軍以侵犯自己名譽權為由,將《前衛》雜志的主辦單位湖北日報傳媒集團起訴到了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2萬元。3月28日,合肥市蜀山區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此案。5月下旬,蜀山區法院一審判令湖北日報傳媒集團書面向尚軍賠禮道歉,同時賠償尚精神損害撫慰金6萬元。接到法院判決后,尚軍又將文章作者張國華告上法庭。她在遞交給法院的訴狀中,請求判令張國華在相應的報刊、媒體上公開向自己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本案的訴訟費、律師費等均由被告承擔。(來源:安徽市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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