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報訊商務部9月16日發(fā)布2011年第54號公告,公布了對歐盟馬鈴薯淀粉反補貼調查最終裁定,終裁認定原產于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淀粉存在補貼,中國國內馬鈴薯淀粉產業(yè)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根據裁定,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歐盟的馬鈴薯淀粉時,需依據本案確定的從價補貼率向海關繳納反補貼稅。其中,歐盟應訴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7.5%至12.4%,未應訴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12.4%。
本案是中國首次對歐盟進口產品進行反補貼調查。
2010年6月30日中國淀粉工業(yè)協(xié)會馬鈴薯淀粉專業(yè)委員會代表國內產業(yè)向商務部提交本案申請書。2010年8月30日,商務部正式立案,對本案發(fā)起反補貼調查。今年5月16日,商務部發(fā)布初步裁定。
此外,商務部已于今年4月19日開始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淀粉征收12.6%至56.7%的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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