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蘇無錫法院審判了一起所謂的“國外投資公司駐國內代表處”詐騙國內企業案件,在企業融資界引起了不小的反響。
在諸多因素影響下,成長中的民營企業一直在努力解決資金瓶頸這道難題,無奈這道方程式里存在太多的X變量。就在民企渴盼資金的滋養時,某些所謂的境外投資公司看到“商機”,他們盤踞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高檔寫字樓里伺機而動,有的還在主流媒體發布廣告,打著在境內尋找投資項目、提供巨額資金的旗號招搖撞騙。
“偷天”騙局浮出水面
面對這些名頭一個比一個響亮的“國際大財團”拋來的繡球,很多內地的民營企業家們心動了,他們與誘人的廣告對號入座,似乎覺得自己正是對方要尋覓的意中人。然而,這些生意場上叱咤風云的企業家們,一旦接過“繡球”,便掉進投資公司精心設下的“融資陷阱”——對方往往以“資本運作國際慣例”為由,要求企業預付評估費、手續費、考察費和服務費等名目繁多的費用。當企業交納了巨額費用,對方的資金卻遲遲停留在口頭和傳真上。結局通常是投資公司以“項目不合格” 為由無情地將企業打發,從此銷聲匿跡。
在江蘇無錫法院判決的融資詐騙案中,兩名受害人稱,他們分別經營塑膠工貿和冶金機械多年,感覺制造業這一傳統產業發展空間越來越小,決定轉向新能源領域的風力發電機項目。然而項目第一期就需近3億元,企業實力根本不夠。
經朋友牽線搭橋,受害人和楊某負責的“美國安融投資集團上海辦事處”聯系上。初步接洽受害人很滿意,“這個辦事處一看就像規范的外企,位于上海繁華地段高檔寫字樓,員工也有好幾個外國人,還展示了美國安融集團的國外銀行資信證明,表示能為我們融資3億元!
經過洽談,兩名受害人作為乙方與美國安融集團簽訂《投資意向書》。《意向書》中有一條不起眼的約定:做可行性報告、考察及盡職調查報告的費用都由乙方承擔。當時兩人融資心切,都沒有在意。后來楊某陪同美國安融集團的“總部高層”來企業考察,并由其聯絡中介機構制作了《可行性報告》等。為此兩名受害人先后向楊某支付了110萬元的費用。不料楊某反饋消息“報告顯示,投資計劃不可行,項目被終止!
受害人明白上當受騙,趕緊向警方報案。經過公安機關縝密偵查,楊某一手導演的“偷天陷阱”浮出水面。
無獨有偶,內地一家房地產公司發布招商信息后,很快就有來自北京、上海等地的投資公司表示愿意投資。聯絡后房地產公司派人走進北京CBD一座高檔寫字樓的辦公室——美國某某投資集團北京代表處。在一些年輕女孩的引導下,不時有一些人進出,據說是來自全國各地洽談業務的。
懸掛著中美兩國國旗的會議室里,對方向他們提供了一本裝幀精美的宣傳畫冊。畫冊顯示美國某某投資集團實力超群,是一家“提供長期的商業融資,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最多的金融機構”。根據企業規模一次性可借1000—2000萬美元不等,年利息第一年10%,以后每年8%左右。
之后,對方稱企業須先提供《可行性分析報告》和《商業計劃書》,這些文件需要聘請投資公司認可的境外中介機構撰寫,費用“大約只有10多萬美元”。
地產公司相關人員隨即質疑為什么要聘請境外機構撰寫?企業自己找國內中介機構是否可行?得到的回答是:一,中外會計準則不完全一致;二,外方對中國境內的中介機構資質和信用不認可,尤其是企業自己找的中介機構……
接觸中他們還了解到,這家號稱有上百億資金的國際財團,電子郵箱地址沒有自己的系統,只是網易的免費郵箱。百度上關于公司的信息只是零星幾個鏈接,而且還有兩個反映這家公司詐騙的帖子。他們于是又試著打電話聯系“公司成功案例”中的一家企業,對方立馬予以否認,“以前聯系過,但被我們識破。這種騙子公司根本沒有資金,千萬不要信它!庇谑沁@家房地產公司趕緊找個理由推脫。此后一段時間,對方仍緊追此事,并多次表示“我們已和中介機構協調,費用可打折”。
騙術其實不難識破
北京市商務局貿易管理處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在美國,注冊公司比較容易。目前活躍在國內的不少外資投資集團,很多是中國人注冊成立的。他們通過在華設立代表處,利用國內企業不熟悉國外情況,又急于融資,從而實施欺詐活動。”
業內人士指出,此類騙術并不高明,很容易識破。不法分子之所以屢屢得逞,主要是他們抓住企業尤其是偏遠地區的企業急于引資卻又不熟悉資本運作的弱點。許多白手起家的民營企業家,他們大都從實體干起,平時忙于生產經營,金融方面的知識比較匱乏,欠缺資本運作經驗,對借貸境外資本更是知之甚少,這就讓少數不法分子鉆了空子。
此類騙術的基本特征大致有以下幾點:
1、這些所謂的投資公司一般選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租賃金融區的高檔寫字樓辦公,從外表上看和正規的外企沒什么兩樣。至于公司宣傳資料、網址等,也是一應俱全。
2、這些公司都是拉大旗扯虎皮,無一不宣稱自己是美國、歐洲等境外某某財團的駐華代表處,或者干脆就自稱是某某國際投資公司,名頭嚇得那些從沒接觸過國際資本的民營企業家戰戰兢兢,商務代表也裝著一副趾高氣揚的模樣。
3、騙術步驟:第一步,先由商務代表尋找行騙對象,往往憑企業一紙項目介紹,即承諾可由境外財團融資幾千萬到上億元人民幣。第二步,如果企業表示出興趣,投資公司便要求企業向他們出具一份“考察邀請函”,商務代表便到現場考察、洽談,至于飛機、餐飲等費用當然由企業承擔。接著雙方便歡欣鼓舞地簽署“協議書”。第三步,協議簽署后,對方便要求對項目進行前期評估,費用少則十幾萬、幾十萬,多則上百萬元。評估機構肯定由投資公司精心安排,如本文開頭所述案例:安融集團上海辦事處設立的同時,被告人便注冊成立兩家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就是為項目投資制作可行性報告和盡職調查報告等。受害人分三次支付的費用,收款方正是這兩家公司。
4、結局大體有兩種。一種是行騙成功后公司以各種理由拖延。把寶全押在“外商資金”身上的企業只好苦苦等待,幻想早日引資成功。等明白真相后,打落門牙和血吞。有的公司為避免企業“糾纏”,溜之大吉,神秘消失。當交了費用的企業找上門時,原辦公地點早已改換門庭。
實際上,現代投融資模式都是由投資方自行委托中介機構形成投資報告。運作規范的投資機構,為了降低投資風險,都會按照自己的標準聘請可靠的中介機構評估。評估費等前期費用也由投資方自行承擔。遺憾的是有的企業被眼前的誘餌吸引,總幻想著用“小錢”來撬動大項目,失去了起碼的商業警惕。面對“誘惑”的應對之策
據知情人士透露,像掛著境外資本駐華代表處牌子的公司,僅在北京CBD一帶就有多家。
北京市工商局外商處的一位負責人介紹說,“外商駐華代表處不能從事經營活動,也不具法律地位。在登記注冊時,不像對待設立外資企業那樣嚴格。所以,有些頂著赫赫名字的外商駐華代表處,其實可能根本就沒有什么實力!
專家認為,此類犯罪活動使企業發展雪上加霜,損傷了民企借助國際資本的積極性,社會危害極大。作為企業,誘惑面前一定要提高警惕,要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不要被虛假表象所迷惑。一條最起碼的底線千萬不可觸碰:外商資金未到位前,堅決不能支付各種費用。做到這一點,犯罪分子用巨額融資精心編織的欺詐陷阱就會失去作用。事實上,我國對借用外資有著嚴格的規定和審批程序,特別是對企業向境外融資,更是采取審慎態度,必須由省級發改委向國家發改委呈報審批。這種宣稱可自行向國外融資的事情是根本不可能的。
面對外商承諾的大筆資金,企業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要多向有關部門咨詢,必要時不妨找資信調查公司核實投資商的背景和實力。有些上當受騙的企業起初也有懷疑,但因為不懂操作規則,以為萬一要求對方出具注冊證書、銀行證明等,外商就會認為企業不信任自己生氣走人。外資不是慈善家,之所以把橄欖枝伸向企業,是因為有利可圖。按照國際商業慣例,投融資合作,雙方一定會請專業律師備齊所有文件,如有任何疑問,都可要求對方說明。一方還可委托公正、客觀的資信調查公司進行調查。如果因為企業要求出具相關文件外商掉頭走之,企業不應該沮喪,反而應該慶幸:基本可以判定這樣的外商是騙子。
有這樣一個真實案例。一名美籍華人成立的美國投資公司要投資上千萬美元把一家省會城市的大賓館買下來,條件也是要求事先評估,但賓館所屬企業對外商的資信背景一無所知。這家企業便請求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經濟商務處辦公室,代為查詢一家美國投資公司的背景。
因為美國法律對于資信調查有嚴格規定,必須由專門調查公司來做。領事館委托當地一家調查公司,要求他們盡快提交正式調查報告。一周后報告出來:這家投資公司地址注冊在自己家里,連辦公地址都沒有,賬面上沒有任何業務和資金往來,也沒有雇員,明顯存在諸多疑點。調查進一步發現,這名美籍華人多次利用同樣手法,假借投資名義進行詐騙。
最后,企業借助資信調查公司讓這家騙子投資公司暴露于青天白日下,也避免了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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