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法規規章 |
|
|
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哨點監測方案(2011年版) |
作者:趙麗娜律師發布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11chelsea.com
時間:2011/3/14 12:32:00 |
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哨點監測方案(2011年版) 【分 類】 衛生醫藥 【時 效 性】 有效 【頒布時間】 2011年01月28日 【實施時間】 2011年01月28日 【發布部門】 衛生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哨點監測方案(2011年版)》的通知
北京市、黑龍江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湖南省、廣東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肅省衛生廳(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我部在北京等10省市實施了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項目(衛辦疾控函〔2009〕1031號)。該項目的實施,為及時判斷我國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勢、全面描述甲型H1N1流感病例臨床特征和重癥發生的危險因素、監控大流行臨床嚴重性變化提供了科學依據。
為持續監控我國流感臨床嚴重性變化,進一步豐富流感監測工作內涵,提高監測質量和工作水平,更好地為流感防控工作服務,我部決定繼續開展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哨點監測工作。現將《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哨點監測方案(2011年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哨點監測方案(2011年版)
為持續監控我國流感臨床嚴重性變化,了解流感重癥病例的臨床和流行病學特征,分析重癥病例中病毒的抗原性、基因特征及耐藥性變異情況,進一步豐富流感監測工作內涵,提高監測質量和工作水平,為流感防控工作提供科學依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監測目的
(一)監測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占住院病例比例以及確診流感病例占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比例的變化趨勢,監控流感臨床嚴重性變化和流感活動狀況。
(二)了解流感重癥病例的臨床、流行病學特征和季節性特點,探討流感重癥發生和死亡的影響因素,為流感預防控制策略和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據。
(三)分析流感重癥病例中病毒的抗原性、基因特征及耐藥性變異,為流感疫苗毒株的預測和推薦提供依據。
(四)為禽流感病毒和其他常見呼吸道病原體(如肺炎鏈球菌、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副流感病毒和鼻病毒等)的監測提供平臺。
(五)為呼吸道傳染病疾病負擔估計提供數據。
二、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定義
(一)急性呼吸道感染的臨床描述。急性呼吸道感染在臨床上是一種常見疾病,也是嬰幼兒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分為上呼吸道感染和下呼吸道感染。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包括以急性鼻咽炎為主的普通感冒、急性鼻竇炎、中耳炎、扁桃體咽炎、喉炎、會厭炎等;急性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氣管支氣管炎、細支氣管炎、肺炎,及成人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和支氣管擴張急性加重等。急性呼吸道感染除通常引起發熱和呼吸系統疾病癥狀、體征外,也可伴隨或引起全身和其他系統疾病的臨床表現,癥狀輕重與患者年齡、病原體、感染部位及感染程度有關。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常需住院治療,甚至進入重癥監護室(ICU)。
(二)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監測的病例定義。
1. 5歲以上兒童及成人。
新收入院患者具有以下4項臨床表現:
(1)急性起病;
(2)腋下體溫≥38℃;
(3)咳嗽或咽痛;
(4)氣促(呼吸頻率≥25次/分鐘)或呼吸困難。
正在住院治療的患者如出現上述4項臨床表現,也視為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
2. 5歲及以下嬰幼兒。
新收入院患兒具有以下3項臨床表現:
(1)急性起病;
(2)咳嗽或呼吸困難;
(3)伴以下癥狀或體征之一:
①氣促:呼吸頻率大于 60次/分鐘(<2個月的嬰兒);呼吸頻率大于50次/分鐘(2-11月齡嬰兒);呼吸頻率大于40 次/分鐘(1-5歲)。
②拒食或嗆奶。
③嚴重嘔吐。
④抽搐。
⑤嗜睡或昏迷。
⑥胸壁凹陷或平靜時喘鳴。
正在住院治療的患兒如出現上述3項臨床表現,也視為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
三、監測內容與工作要求
(一)監測哨點醫院及科室設置。
1.監測哨點醫院設置。考慮到我國不同區域氣候特征、流感流行特點、監測哨點的地域代表性和既往工作質量等因素,經與北京、黑龍江、浙江、福建、山東、湖南、廣東、四川、云南、甘肅等省市協商,確定北京大學人民醫院等10家醫院、北京市西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10家流感監測網絡實驗室(名單見附表)開展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哨點監測工作。監測網絡將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分批擴大的原則,選擇流感監測工作基礎好、具有較強臨床微生物實驗室檢測能力、參與監測工作積極性高的國家級流感監測哨點醫院及對應的網絡實驗室,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評估合格后納入。
2.監測科室設置。
(1)呼吸內科、兒內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病房。
(2)重癥監護室:上述科室及急診科的專科重癥監護室(專科ICU)。
(3)重癥醫學科:如哨點醫院成立綜合的重癥醫學科,則重點監測重癥醫學科中呼吸內科疾病和感染性疾病患者。
(二)監測時間。全年開展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
(三)病例發現與報告。
1.哨點醫院每個監測科室確定專人,對每日在該科室病房或ICU新收入院的病人或正在住院治療的病人進行篩查,若發現符合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監測病例定義的患者,收集患者相關信息,在病人入院后或住院病人出現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24小時內,填寫《醫院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登記一覽表》(見附表1)。無論當日是否發現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分年齡組統計該科室當日入院的病人數,填寫《醫院入院病人數統計表》(見附表2),報醫院主管科室。
2.哨點醫院監測工作主管科室每日對各監測科室前一日登記、報送的《醫院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登記一覽表》和《醫院入院病人數統計表》進行匯總,每周一負責將前一周數據分科室錄入到《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數據庫—附表1A-哨點醫院》、《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數據庫—附表2》(利用Epidata軟件設計,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提供),注明報告省份名稱和日期,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對應的網絡實驗室、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sari@chinacdc.cn)。
(四)病原學監測。
1.標本采集。
(1)采樣對象:符合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監測病例定義的所有患者。
(2)標本種類和數量:包括咽拭子、鼻咽拭子、氣管吸取物。未使用機械通氣的患者采集咽拭子或鼻咽拭子,使用機械通氣的患者可采集氣管吸取物。其中咽拭子、鼻咽拭子采集后,放入含3-4mL采樣液的采樣管中;氣管吸取物采集5mL。
(3)采集時間:各監測科室對每日篩查出的符合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監測病例定義的全部患者,在新收病人入院后或已住院病人出現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后24小時內,由各監測科室指定專人采集病人上述呼吸道標本之一,將采樣信息填至《醫院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登記一覽表》(附表1),并根據患者臨床病志或本人提供的信息,完成《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調查表》(附表3)第一、二部分的填寫。如患者需使用抗流感病毒藥物(烷胺類和神經氨酸酶抑制劑類藥物)治療,盡量在藥物使用前采集標本。
(4)哨點醫院采集的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標本數量不納入該哨點醫院流感常規監測每周應采集的門急診流感樣病例標本數量。此外,已作為流感樣病例在門急診采集標本的患者,仍需根據上述要求進行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登記、報告。
2.標本編號、保存、運輸、登記及處理。
哨點醫院主管科室對各監測科室每日采集的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標本統一進行登記、編號,同時在采樣管和對應的《-醫院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登記一覽表》(附表1)中登記。標本采集后應當在4℃條件下保存,并在48小時內運送至相應的流感監測網絡實驗室,同時附上附表1(復印件);若未能在48小時內送至實驗室的,應當置于-70℃或以下保存,并保證采集的標本1周內送到對應的網絡實驗室。標本應當避免反復凍融。流感網絡實驗室收到哨點醫院送檢的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標本后,做好標本接收工作,并在附表1(復印件)中進行登記。
標本送至網絡實驗室后,立即進行處理。將原始標本分為3份,1份用于流感病毒核酸檢測,1份用于MDCK細胞和(或)雞胚接種,1份保存待復核。所有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標本應當在網絡實驗室至少保存2年。
3.實驗室檢測、結果報告及反饋。
開展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病原學監測的實驗室必須為生物安全Ⅱ級實驗室或以上,具備流感病毒核酸檢測、病毒分離和鑒定的生物安全要求和檢測技術、條件。
在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前提下,網絡實驗室收到標本后要及時進行標本處理和核酸檢測,先進行甲型(A)和乙型(B)流感病毒通用引物核酸檢測,甲型陽性的標本繼續進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季節性A(H1) 和A(H3)流感病毒核酸檢測,若以上3種亞型的甲型流感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要進一步開展禽流感病毒A(H5)核酸檢測。網絡實驗室應當在收到標本72小時內完成流感病毒核酸檢測,在附表1(復印件)中做好實驗室檢測結果的記錄,并及時向哨點醫院監測工作主管科室反饋。流感和禽流感病毒檢測陽性的病例,按照有關規定對病例進行報告和管理。
對流感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的標本,各網絡實驗室要利用狀態良好的MDCK細胞和(或)雞胚進行流感病毒分離和鑒定工作。具備禽流感病毒分離條件的網絡實驗室,要進行禽流感病毒分離和鑒定工作。(注: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工作涉及的相關實驗室技術操作規范、表格均參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的全國流感、禽流感監測相關技術指南)。
各網絡實驗室于每周二將前一周收檢的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標本的流感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填至《醫院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登記一覽表》(附表1)上, 并錄入到《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數據庫-附表1B-網絡實驗室》(利用Epidata軟件設計,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提供),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監測哨點醫院、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sari@chinacdc.cn)。流感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的標本,在核酸檢測完成后2周內,將病毒分離鑒定的結果按上述方式報送上級單位。
4.毒株保存、管理及寄送。
各網絡實驗室將分離到的流感毒株及時報送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保存。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盡快對網絡實驗室報送的毒株進行復核鑒定,并于每周一對前一周完成鑒定的復核結果進行反饋。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所有符合報送標準的流感毒株送國家流感中心。從標本采集到送至國家流感中心的時間不超過1個月。
各網絡實驗室對于不能區分型別或亞型的毒株和陽性標本要求在48小時內送至國家流感中心;對發現的新亞型(或疑似新亞型)的毒株和陽性標本應當立即送國家流感中心復核檢測。
5.毒株抗原性、基因特性分析和耐藥性監測。
國家流感中心收到毒株后,按照一定比例,定期選擇不同時間、不同地區分離的毒株,采用單向血凝抑制試驗和交叉血凝抑制試驗進行抗原性分析,同時進行基因序列測定、比較分析,并開展毒株對烷胺類藥物、神經氨酸酶抑制劑類藥物的耐藥性監測工作,完成后及時向各省(區、市)和/或送毒株的流感監測網絡實驗室反饋。國家流感中心若監測到毒株的病原學特征和耐藥性發生變化,應當在24小時內向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書面報告。
(五)病例追蹤與調查。
1.已采集標本的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住院病例痊愈出院或死亡后24小時內,其主管醫生或科室指定的專人負責填寫《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調查表》(附表3)第三部分內容,經核查完整后,報醫院主管科室。
2.哨點醫院主管科室于每周一將前一周各監測科室已填報完整的《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調查表》(附表3),錄入到《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哨點數據庫-附表3》 (利用Epidata軟件設計,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提供),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對應的網絡實驗室、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sari@chinacdc.cn)。
3.若病例出院時未治愈,網絡實驗室所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于病例出院30天內對病例的轉歸進行動態追蹤,并將追蹤結果反饋給哨點醫院監測主管科室,補錄入《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數據庫-附表3》中。
四、組織管理及職責分工
(一)衛生部。負責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工作的組織管理,并適時組織對該項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二)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
1.負責本轄區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工作的組織管理,以及網絡實驗室與哨點醫院的協調。
2.組織對本轄區各監測單位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工作的督導和考核。
(三)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制訂和完善項目相關技術方案和培訓材料。
2.為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網絡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協調、組織關鍵檢測試劑的制備、分發工作。
3.負責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數據庫的設計、完善。及時分析、報告、反饋監測數據和結果。
4.開展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分離毒株抗原性、基因特性分析及毒株耐藥性監測工作。
5.對各監測單位工作質量進行質控考核與評估。
(四)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負責本轄區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
2.為本轄區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單位提供培訓師資和技術指導。
3.定期對轄區內的監測數據和結果進行分析和反饋,監測年度結束后向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交年度監測工作報告。
4.對本轄區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考核評估,并及時報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五)網絡實驗室。
1.根據監測方案要求,負責本轄區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管理。
2.為對應的哨點醫院提供培訓師資和技術指導。
3.負責開展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標本的流感病毒核酸檢測、病毒分離鑒定,將標本接收、檢測等信息錄入到“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數據庫”,并及時報告、反饋檢測結果。
4. 按要求妥善保存標本和毒株。按照相應的時限和要求將流感毒株送至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國家流感中心,并提供毒株送檢、保存管理等信息。
5.定期與對應的哨點醫院溝通、協調,及時發現和解決監測工作中的問題。
6.督促哨點醫院完成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和入院病人數的登記報告、標本采集、保存和運送工作,協助哨點醫院對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進行調查和追蹤。
(六)哨點醫院。
1.指定專人負責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工作。
2.按照監測方案的要求,完成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和入院病人數的登記報告、標本采集、保存和運送工作。
3.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供的培訓材料,組織、開展對本院參與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工作人員的培訓。
4.根據調查表收集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到“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哨點監測數據庫”。
5.定期與對應的網絡實驗室進行溝通、協調,及時發現、解決監測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6.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考核、評估結果,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五、資金管理、督導與考核評估
(一)資金管理。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哨點監測工作經費主要用于支持各網絡實驗室和哨點醫院開展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篩查、登記報告、標本采集、檢測、毒株寄送、人員培訓、督導評估等工作。各省(區、市)要保證監測經費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專項補助資金。
(二)督導。衛生部組織對各省(區、市)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工作進行督導檢查,重點對網絡實驗室和哨點醫院的監測操作規程、人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進行現場評估,對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工作的及時性、準確性、靈敏性、可操作性等進行考核,同時提供相關技術指導,并將督導報告反饋給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對本轄區的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單位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敦促整改,督導報告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備案。
(三)考核和評估。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制訂考核評估方案,對哨點醫院、網絡實驗室、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工作量和工作質量進行評估。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對轄區內網絡實驗室和哨點醫院進行考核,指導轄區內網絡實驗室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聯系人: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馮錄召
電話/傳真:010-58900506
Email:sari@chinacdc.cn
附表:1. 醫院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登記一覽表 2. 醫院入院病人數統計表 3.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調查表 4.流感監測周歷表 5.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哨點監測單位名單
(聲明:本站所使用圖片及文章如無注明本站原創均為網上轉載而來,本站刊載內容以共享和研究為目的,如對刊載內容有異議,請聯系本站站長。本站文章標有原創文章字樣或者署名本站律師姓名者,轉載時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
上一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解
下一篇: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審批程序
|
|
在線咨詢 |
|
聯系我們 |
電話: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號:373036737
郵箱:373036737@qq.com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