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營報何勇
早在劉志軍同父異母的胞弟、原武漢鐵路分局副局長劉志祥因腐敗被查時,已經有種種線索指向劉志軍,但劉志軍只是有驚無險,在質疑聲中依然穩坐鐵道部的第一把交椅。
未受胞弟案牽連
1953年和1956年,劉志軍和劉志祥兄弟倆先后出生在湖北鄂州一個小村莊。兄弟倆都與鐵路有著不解之緣,先后擔任鐵路樞紐武漢鐵路局局長和副局長,又都分別在鐵路部門任上落馬。
2006年3月16,曾先后擔任漢口火車站站長、武漢鐵路分局副局長的劉志祥,因涉嫌故意傷害、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在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審,后被判死緩。
讓人意外的是,劉志祥的案子并沒有牽扯到劉志軍。劉志祥在2002年任漢口火車站站長期間,因為與漢口火車站招待所承包商高鐵柱(歿年42歲)轉租一事發生糾紛,后劉志祥得知高鐵柱準備與他人一起到有關部門舉報其違法犯罪問題,便指使無業人員彭支紅去“修理”高鐵柱。彭支紅邀約并指使馮立海(已判刑)毆打高鐵柱。2002年12月8日,馮立海又邀約他人攜帶彈簧刀、鐵管等兇器竄入高鐵柱的租住處,對其進行毆打,高鐵柱被刺破右股動靜脈,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外,劉志祥在擔任漢口火車站站長和武漢鐵路分局副局長期間貪污、受賄高達3000多萬元。
據長年舉報劉志祥的原湖北汽車工業總公司退休職工汪漢林向《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事實上在高鐵柱命案中,高鐵柱在被毆打致死后,僅僅是以刑事罪追究了兇手彭支紅等人的責任,而背后指使者劉志祥并沒有被究查出來。”
汪漢林從1973年起就開始在單位從事接待和票務工作,對車站如何跟票販子勾結倒票非常清楚。因為熟知劉志祥的腐敗問題,他從2001年12月起,先后六上鄭州、三上北京向中央和省20多個有關部門反映劉志祥的問題。但一直到2004年,有關部門都沒有對劉志祥進行偵查,期間劉志祥雇兇殺人不但沒有被追究,反而升官至武漢鐵路局副局長。
2004年,時任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的尚武認為高鐵柱案有冤情,才開始對劉志祥展開調查。經過一年的偵查,在掌握了劉志祥大量的證據以及貪腐線索后,2005年1月5日,劉志祥才被抓了起來。
“造福”家鄉
在劉志祥案發時有相關人士猜測,劉志軍是湖北人,在其任鐵道部部長期間對湖北鐵路交通建設支持力度巨大,這多少左右了湖北方面對劉志祥案件的公正判決。到底劉志軍在劉志祥案件中起到多大作用我們無從知曉,但一個微妙的變化是,在劉志軍任鐵道部部長期間,武漢乃至整個湖北的鐵路建設得到一個極快的提升。
2009年3月18日,鄭州鐵路局一分為二,原先隸屬于鄭州鐵路局的武漢鐵路分局改制成為與鄭州鐵路局并行的鐵路局。升格后的武漢鐵路局,不僅擴大了職能,還將原鄭州鐵路局下屬的襄樊鐵路分局劃撥進去,同時又將南昌鐵路局400多公里鐵路劃歸武漢鐵路局調度。這次調整后,武漢成為與北京、鄭州、上海并列的中國四大鐵路樞紐中心。
2004年11月26日,鐵道部與湖北省簽署了一份《鐵道部、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湖北鐵路建設有關問題的會談紀要》。這個紀要,可謂是劉志軍送給家鄉人民的一份厚禮,隨后一些重要鐵路建設項目在湖北展開。僅2009年,湖北省境內在建的鐵路項目達22項,建設總投資1600億元,在武漢市就形成了武漢、漢口、武昌三站鼎立的鐵路客運中心格局。
有知情人士透露,在劉志祥2005年羈押期間,鐵道部拿出200億元專項建設資金來加強湖北地區的鐵路系統建設。這其中一部分用來擴建武昌和漢口兩個老火車站,一部分用來建設武廣高鐵武漢火車站,還有一部分用來修建武漢到合肥的武合客運專線。其中,建設武漢高鐵武漢站花了13億元,改造武昌站花了10億元,漢口站改造花了13億元,而剩余的錢則花到了建設武合客運專線湖北境內150公里上去了。
有相關人士指出,也正是這200億元左右了湖北方面對這個案件的公正審理,但這200億元是國務院下撥的鐵路建設專用資金,并不是劉志軍個人的。但劉志軍順水推舟的做法至少在他弟弟案件的判決中起了一定作用,最終本應該判死刑的劉志祥只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了個死緩。
記者向武漢鐵路局和湖北有關部門求證了這一說法,但截至發稿未獲得證實。
鑒于鐵道部上述的做法,鄭州鐵路局內部當時對劉志軍意見很大。據鄭州鐵路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稱,河南駐馬店和信陽車務段以前也是鄭州鐵路局的,但在鄭州鐵路局一分為二后,駐馬店和信陽都劃撥給武漢鐵路局了。當年,駐馬店方面想建設一條煤運專線,找到河南有關方面,但河南方面的反饋是:“既然你們劃撥給武漢鐵路局了,就找武漢鐵路局要錢去。”最后,駐馬店的煤運專線也就不了了之。
汪漢林認為,武漢鐵路局從鄭州鐵路局劃撥出去雖然有湖北省的努力,但跟劉志軍的關系也很大。
據汪漢林透露,他在2002年舉報劉志祥過程中,曾先后找到鄭州鐵路局檢察院、鄭州鐵路局監察處,有關人士告訴他,“你很正義,但這個問題最好還是不要碰了”。而那時,劉志軍正面臨升遷,當時他剛剛參加了中組部中青干部培訓班的學習,升遷在即。
一位武漢鐵路局相關人士反映,在劉志祥領導下的漢口火車站完全是家長式的管理,典型的一言堂,鐵路職工私下都稱漢口站為“劉家大灣”。
劉志軍的能量
記者輾轉聯系上一位當年湖北省公安廳當時查劉志祥案專案組的成員,該成員透露,“當時辦這個案子的時候難度很大,同時也牽扯到我們公安內部,由于種種原因,案子沒有繼續追蹤。”
汪漢林認為,在劉志祥案中,劉志軍通過他的能量直接或間接地施展了非常大的影響。
據汪漢林稱,后來在審理的劉志祥案中,劉志祥的家屬與高鐵柱的家屬達成庭外調解,劉志祥的家屬給了高鐵柱的家屬80萬元。
武漢鐵路局職工向記者反映,事實上,劉志祥先被判死緩后,還沒到幾年迅速從死緩改為無期,再從無期改為有期。2009年4月間,劉志祥從最先羈押他的襄樊襄北農場改到條件更好的武漢大軍山監獄自辦的玻璃廠。而在玻璃廠期間,劉志祥也就是種種花草,在監獄中還能享受到五菜一湯的待遇。在牢里,劉志祥甚至還能使用手機,通過他以前擔任武漢鐵路局副局長的關系為別人介紹鐵路工程。“實質上,這些都是繼續利用他跟劉志軍的兄弟關系。”該職工說。
武鐵洪山住宅小區是武漢鐵路局的一處家屬區,據在這里居住的部分武鐵職工反映,今年春節期間,劉志祥還在武漢某醫院保外就醫,期間家屬區還有部分鐵路職工去給他送禮。2月12日,劉志軍案發后,有關部門立即對劉志祥重新收監。
劉志軍結過兩次婚,第一任妻子是時任武漢鐵路分局領導黃某的侄女。劉志軍初中畢業后先是武昌段的一個養路工,因為寫得一手好字,特受黃某的賞識,先后被黃某提拔并送到長沙進修學習。回來后,提拔劉志軍當了團委書記。之后,依靠這層關系,劉志軍完成了自己官場上的原始積累,仕途一路順風。在升任為武漢鐵路分局局長后,又輾轉鄭州、廣州、沈陽鐵路局任職,2002年在沈陽鐵路局局長任上調到鐵道部任副部長,后官至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
資料
目前,鐵道部主要依據《鐵路建設項目甲供甲控物資設備目錄》、《鐵路工程招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貨物招標投標辦法》、《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以及《鐵路建設項目物資設備管理辦法》等規定,鐵路招標流程大致分為以下六步:
招標人公開發布“招標公告”。公告須載明招標人信息;招標貨物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資金來源;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評標的標準和方法等。
資格預審,即在招標前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后審,即在開標后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此后,便是投標人投標。投標人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投標有效期最短不少于20日。
開標。即在有投標人出席的情況下,招標人當眾宣布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
評標。按照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由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比較和分析,從中選出最佳投標人。評標是招標投標中最為重要的階段,評標能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決定了整個招標投標是否公平和公正;評標的質量,決定了能否從眾多投標競爭者中選出最能滿足招標項目要求的中標者。
定標,在評標委員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后,招標人一般應當在15日內確定中標人,但最遲30個工作日。一般應確定在評標中“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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