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隨著春節腳步的臨近,許多家庭都要例行做一個大掃除,而找專業的家政人員成了一種方便、高效的選擇。那么作為臨時雇主,對于在雇傭期間可能會產生的風險該如何規避呢?
保姆受傷,雇主責任逃不掉
李小姐近期很苦悶,因為她雇請的鐘點工在收拾房間的時候不慎從椅子上跌落,摔斷了胳膊,結果活兒不但要李小姐自己干,還花了好幾千元為鐘點工治病。因此,心有余悸的李小姐聲稱“以后再也不敢請鐘點工了”。
其實,像李小姐這樣的情況不是個案。早在2004年,上海徐匯區法院就開庭審理了上海首起保姆意外死亡案。案件中,死者在工作時被雇主家的碎玻璃刺傷,她隱瞞了自己的傷勢未接受及時治療,最終失血過多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死者作為被告雇傭的家政服務員,其身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確認的雇員,故死者在工作場所因從事雇傭活動而遭受了意外傷害并死亡,身為雇主的被告應承擔無過錯賠償責任。所以,即使雇主已經提醒保姆去醫院治療,仍需要擔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據記者了解,《民法》、《侵權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中都認定消費者作為雇主,雇請家政人員從事工作時,應當對雇傭過程中被雇傭人員發生的意外事故承擔無過錯責任。
家政保險讓家政服務更“安全”
看到這樣的判決結果,想必不少消費者會對雇用家政人員多一絲擔憂,其實,只要通過家政保險,就可以轉嫁風險。
上海已經于2004年7月1日起推出家政服務綜合保險,承保家政人員的意外傷害事故。
該保險的保險責任主要包括:(1)被保險人所雇用的家政服務人員,在雇用期間從事被保險人的家政服務工作過程中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規定在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2)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所支付的事先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的有關仲裁或訴訟費用,保險公司在合同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也就是說,保險事故的理賠必須基于合同約定的雇主、雇員及工作過程中所受的意外傷害,且保險公司只是在最高賠償限額內承擔雇主所要負擔的賠償金,其余費用并不負責。如果雇主需要保險公司負擔仲裁、訴訟等費用,還需要事先得到書面同意。
如何購買家政險
家政保險一般由財險公司承保。購買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直接購買單獨的家政保險,此類保險的保費往往不是很貴。以某保險公司的報價為例,每份家政服務綜合保險保費35元,承擔意外傷害事故賠償額最高10萬元,意外傷害殘疾及醫療賠償額最高10萬元,無殘疾意外傷害醫療賠償額最高1萬元(免賠額1萬元),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內有效。網上投保還可以優惠5元保費。如果1年保險期間內受雇保姆發生變化,可以及時撥打指定電話申請變更。
第二種是在購買家庭財產保險的時候附加家政保險。但是據記者調查發現,按此種方式投保有時并不一定很實惠。同樣以某保險公司網上報價為例,保姆意外傷害險保額從1萬元至5萬元依次遞增共五檔,1萬元保額只需保費6元,最高5萬元的保額需保費28元,相比花30元保費單獨投保的家政服務綜合保險享受10萬元保障來說,性價比并不高。
而且由于如今醫療費用的上漲,一次意外事故可能造成的理賠金額不菲,給保姆一個較高的保障就很必要了。如果僅僅投保1萬元的保額,出險后雇主可能仍需自行承擔大筆賠償金,保險的作用十分有限。
(聲明:本站所使用圖片及文章如無注明本站原創均為網上轉載而來,本站刊載內容以共享和研究為目的,如對刊載內容有異議,請聯系本站站長。本站文章標有原創文章字樣或者署名本站律師姓名者,轉載時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