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必須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在對外經濟領域提出加快轉變對外貿易增長方式。“十一五”規劃綱要進一步明確為按照發揮比較優勢、彌補資源不足、擴大發展空間、提高附加價值的要求,積極發展對外貿易,促進增長方式由數量增加為主向質量提高為主轉變。為此,應當對在外經貿領域實施多年且行之有效的以質取勝戰略進行認真總結,按照新時期的客觀要求,以實施出口名牌戰略和技術標準戰略為依托,推動以質取勝戰略的深化與升級。這是加快轉變對外貿易增長方式的基礎與必要條件。
以質取勝戰略的實施與演進
以質取勝戰略是在二十世紀90年代初提出并實施的對外經濟貿易發展戰略之一。但其從醞釀到提出卻經歷了改革開放前后數十年的歷程,而且內涵也在不斷延展,戰略的重點在不同時期有所變化,取得了重大成效。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經貿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從1978年到1990年,我國出口平均增長率為15%,遠遠高于同期國民生產的年增長率8.7%。出口總額與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在1978年為4.7%,到1990年已經達到4.3%。與此同時,我國外經貿領域取得的進步不僅表現在量上的迅速增長,更表現在出口商品結構的優化和附加價值的提高。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出口的產品大多為資源密集型或是沒有統一質量標準的土特產品,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國主要出口產品逐漸轉向勞動密集型工業產品,這包括紡織品、靯類和玩具類產品等;而到1995年,機電產品超過紡織品成為我國最大出口創匯產品,使得我國出口產品結構有了進一步優化。
在80年代對外貿易發展中,最為顯著的是貿易方式的重大變化:一般貿易份額急劇下降,從1982年的90%以上下降到1993年不到50%的比例;而加工貿易所占份額急劇上升,從1982年不到10%的比例增長到1993年的近50%,且超過一般貿易出口,形成了各占“半壁江山”的格局。
但是,對外貿易的高速增長也因引發了一系列的矛盾與問題,主要表現為出口量增價跌,效益遞減;出口市場秩序混亂,假冒偽劣產品泛濫;體制性矛盾制約出口商品質量提高與結構優化等等。為了從根本上解決上述矛盾與問題,1991年根據國務院提出開展“質量、品種、效益”年的活動,外經貿部結合我國對外貿易的實際情況,從進出口貿易的長遠發展考慮,提出制定和實施以質取勝戰略。這一戰略在1993年《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正式加以確認,從而成為外經貿領域的一項全國性戰略。
以質取勝戰略的核心內涵是:通過完善立法、打擊制售偽劣產品、扶持優質產品、進行質量監督、營造重質量守信用的氛圍、推行國際標準,達到提高出口產品質量、優化出口商品結構、爭創出口商品國際名牌的目標。同時以質取勝戰略的內涵是隨著對外貿易形勢的發展變化不斷調整、升級和演化的,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側重點,具體來說,在以質取勝戰略提出的初期,主要側重于規范出口行業秩序,打假、扶優,提高出口產品質量方面;在出口商品質量得到一定程度提高后,以質取勝戰略的側重點則轉移到推行國際標準、質量認證、提高出口產品附加價值方面,以改善出口產品結構;當我國出口商品結構成功實現從農副土特產品到輕紡產品,并從輕紡產品為主再升級到機電產品出口為主的格局后,我國以質取勝戰略則升級到強調出口商品名牌建設工作上,名牌戰略是以質取勝戰略的高級階段,它是我國出口商品在完成質量和結構的優化后,進一步提高我國出口產品國際競爭力,獲取最大程度的國際貿易利益的必經階段。
在推進以質取勝戰略的過程中,實施了一系列帶有戰略性的舉措,包括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建立和完善質量方面的立法;重合同、守信用的誠信制度與體系建設;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扶持優質產品出口,優化出口商品結構;積極推廣采用國際標準;爭創中國出口商品名牌;強化進出口產品的質量監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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