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發布業務合同
廣告客戶或代理單位名稱(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廣告發布單位名稱(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廣告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期間發布_____廣告。
二、廣告發布媒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單位廣告規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廣告采用___________樣稿(樣帶),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動廣告樣稿(樣帶)。
五、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應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權拒絕發布。
六、廣告樣稿(樣帶)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廣告單價______元,加急費_____元,其它費用______元,扣除優惠______元,扣除代理費_____元,播出次數______元,總計________元。
八、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廣告發布費付給乙方,付款方式____。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廣告的編排方式和發布時間表:
廣告編排方式(廣告發布總條、次、時段、版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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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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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客戶或代理單位(甲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掛:
郵政編碼:
圖文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
廣告發布單位(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掛:
郵政編碼:
圖文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
根據需要,雙方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對本合同進行鑒(公)證。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一、廣告的基本要求
簽訂廣告發布業務合同應注意我國廣告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對廣告的基本要求。根據廣告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廣告的基本要求有:
1.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國歌
我國的國旗、國徽、國歌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征和標志,為維護國家的尊嚴和形象,我國法律規定,國旗、國徽、國歌既不能作為商標標識,也不能在廣告中使用。
2.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國家機關包括管理國家事務的各級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它們是我國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維護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形象,保證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正確行使職權,廣告法禁止使用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名義設計、制作和發布廣告。
3.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明確,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因此,廣告在對商品和服務進行宣傳描述時,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這一類用語,以免引起消費者的錯覺或造成認識上的模糊,同時也可以達到保護其他競爭者合法權益的目的。
4.不得妨礙社會安定和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我國法律的基本任務之一就是維護社會安定,保護社會公共利益,不論是廣告宣傳的商品或者服務,還是廣告的具體內容,均不得與我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相抵觸,不得妨礙社會安定,不得危害人身、財產安全。
5.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確立良好的社會公共秩序,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樹立公民良好的道德觀念,是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廣告必須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廣告的內容不得含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內容。
6.不得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丑惡的內容
淫穢、迷信、恐怖、暴力、丑惡的東西都是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良好道德風尚所不能容許的,同時也受到我國法律的禁止。為防止對人們的心理健康和社會道德風尚造成危害,凈化廣告內容,廣告法明確要求廣告中不得含有不健康內容。
7.不得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我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都一律平等,不得歧視。因此,法律也不允許廣告中含有民族、種族、宗教和性別歧視的內容。
8.不得妨礙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
自然資源和環境受國家法律保護,國家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污染環境、破壞自然資源。廣告宣傳的商品和服務以及發布廣告的行為,都不能妨礙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
9.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如我國公民的肖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本人同意,即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廣告、商標等形式使用公民肖像。
二、簽訂廣告發布業務合同的主體資格要求
(一)廣告主
1.廣告主必須在其經營范圍內從事廣告活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生產者、經營者是否做廣告,以及為什么商品或服務做廣告,屬于其經營自主權,他人無權干預。但前提是做廣告的商品或服務,必須與其被核準的經營范圍相一致。經營范圍是企業、個人生產經營的商品品種和服務的項目,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機關核準,依法取得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范圍,是其開展業務活動的依據和具體內容。
登記機關在核定其經營范圍時,要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審核,并且要看是否與其注冊資金、場地、設備、從業人員和技術力量相適應。所以,經營范圍一經確定,商品生產經營者只有在其經營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其行為才有效,超越經營范圍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如果生產經營者需要變更經營范圍,必須經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由登記機關重新核定經營范圍。
2.廣告主應委托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廣告
廣告主應當委托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廣告。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合法資格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是依法設立的。即符合設立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的條件,并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登記,領取了合法經營的營業執照,二是廣告經營和廣告發布者有合法的經營范圍,廣告主所委托的業務正好在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的經營范圍之內。
3.廣告主自行或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廣告,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1)廣告主的主體資格證明
廣告主自行或委托他人從事廣告活動應當提供“營業執照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資格的證明文件’。其他生產、經營資格的證明文件,一是指事業單位,如報刊出版發行廣告應當具有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機關核發的登記證;圖書出版發行廣告,應當具有新聞出版機關批準成立出版社的證明;文藝演出廣告,應當提交所在縣以上文化主管部門準許演出的證明等等。二是國家特殊管理,實行許可證生產和許可證經營的商品或服務,如廣告經營者以廣告主的身份出現,進行自我宣傳時,應當具有或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廣告經營許可證;作化妝品廣告應提供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和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等;作藥品廣告應提供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等;作食品廣告,應提供衛生許可證,等等。
(2)廣告內容真實性的證明
廣告內容真實性的證明是指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內容出具的證明,以及確認廣告內容真實的其他證明文件。具體包括:①標6月質量標準的商品廣告,廣告主應當具有或者提供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內容出具的證明。②實施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的廣告,廣告主應當具有或者提供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單位出具的申請做廣告的產品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證明。⑧標明質量認證標志的廣告,廣告主應當具有或者提供產品質量認證機構授予的認證證書。④標明專利權的商品廣告,廣告主應當具有或者提供國家
專利局授予的專利證書。⑤標明注冊商標的商品廣告,廣告主應具有或者提供商標局授予的商標注冊證。⑥標明優質產品稱號的商品廣告,廣告主應當具有或者提供政府頒發的優質產品證書。⑦標明獲獎的商品廣告,廣告主應當具有或者提供獲獎證書。
(3)廣告審查批準文件
廣告法第34條規定,廣告主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以及其他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特殊商品的廣告,在廣告發布前由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這一規定是對特殊商品廣告實行發布前的審查制度。生產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等特殊商品的企業,在發布廣告前,必須經行政主管機關依法審查,取得有關廣告審批文件后,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廣告宣傳。
4.使用他人名義、形象應征得他人書面同意
(1)使用他人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他人的書面同意。
(2)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形象的,應當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5.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廣告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主要有:①產品質量法禁止生產的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②食品衛生法第7條規定的11種禁止情形,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衛
生標準規定的10種食品。⑧藥品管理法禁止生產、銷售的藥品。④獸藥管理條例禁止生產、銷售的假獸藥、劣獸藥和未取得批準文號,農牧行政管理機關明文規定禁止使用的獸藥。⑤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禁止銷售的化妝品。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禁止制作、出售的淫穢物品,以及禁止出租淫書、淫畫、淫穢物品的服務。此外,法律禁止生產、經營的毒品、色情服務、槍支和民用爆炸物品,也不得設計、制作和發布廣告。
(二)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
1.廣告經營必須依法登記
從事廣告經營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這是廣告市場準入原則的體現。
(1)廣告經營企業應具備的資質條件
廣告經營者包括從事廣告經營的所有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按其規模、能力、經營范圍的不同,可分為綜合性廣告公司,廣告設計、制作公司,兼營廣告設計、制作的企業,中外合資、合作廣告公司和廣告個體工商戶。不同的廣告經營者,應當具備不同的資質條件,廣告經營企業應當具備的資質條件一般為:①具有市場調查機構和專業人員;②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的管理人員以及廣告設計、制作、內容編審人員;③具有專職的財會人員;④申請承接或代理外商來華廣告,還應具有經營外商來華廣告的能力。
(2)兼營廣告業務的事業單位應當具有的專業條件
①具有直接發布廣告的手段;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熟悉有關法律的廣告管理人員和編審人員;③具有設計、制作廣告的技術力量、設備條件;④單獨立帳,有專職或兼職的財會人員。此外;申請廣告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本人應具有廣告專業技能,熟悉有關法律、法規,并經考試審查合格,方可從事廣告經營。
具備條件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從事廣告經營活動,必須按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個人獨資企業登記辦法、城市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法規,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審批登記手續。經核準,專營廣告業務的企業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兼營廣告業務的單位發給《廣告經營許可證》;具有廣告經營業務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發給《營業執照》;經營廣告業務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全國性廣告公司以及承辦外商來華廣告的兼營單位,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經營許可證》;從事臨時性廣告經營的單位發給《臨時性廣告經營許可證》。從領取營業執照或廣告經營許可證之日起,方可以從事廣告經營活動。未經登記或領取廣告經營許可證,不得辦理廣告業務。
廣告法特別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的廣告業務,告業務的機構辦理,并依法辦理兼營廣告的登記”。
三、簽訂“一、廣告發布日期”的注意事項
示范文本第一條是廣告發布日期的約定,當事人應充分協商,填寫廣告發布的開始日期,以及廣告發布的結束日期。示范文本第十二條還有發布時間表一欄,雙方應根據上述約定的發布日期,在發布時間表一一注明。廣告發布日期應與發布時間表應完全一致,不能相互矛盾,以免發生差誤。
四、簽訂“二、廣告發布媒介”的注意事項
廣告發布媒介,是指廣告發布單位在為廣告主,刊載、傳播廣告信息時,而使用的載有廣告信息的物質或工具。廣告發布媒介即廣告的載體,是廣泛傳播廣告信息的工具。
根據廣告發布媒介的不同自然屬性,分為:(1)印刷品廣告,主要包括報紙廣告、雜志廣告、傳單廣告等;(2)電波廣告,主要有電視廣告、廣播廣告等;(3)郵政廣告,如銷售廣告,說明書廣告、產品目錄廣告、年歷片掛歷廣告等;(4)珍惜品廣告,如上藝品廣告、紀念品廣告等;(5)戶外廣告,主要包括路牌廣告、招貼廣告、霓虹燈廣告、櫥窗廣告等;(6)交通具廣告,主要指在公共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所作的廣告等。對于上述廣告發布媒介,當事人在簽訂廣告發布業務合同時,要明確加以約定,切不可簽訂無廣告發布媒介的合同。如果想選用幾種媒介,應該每一種媒介簽訂一份合同。不宜在合同中混合選用多種廣告發布媒介,以免發生錯誤。
五、簽訂“三、單位廣告規格”的注意事項
根據廣告發布媒介的不同,單位廣告規格計算方面也不同。如報紙、雜志以面積計算,或以文字計算;電視是以時間—一秒來計算;路牌、標牌則以廣告牌的大小或單位塊數計算。這些都應在合同中詳細注明。
六、簽訂“廣告發布樣稿和樣帶”的注意事項
示范文本第四條是關于廣告發布樣稿和樣帶的約定。廣告發布樣稿、樣帶是廣告主或廣告代理人向廣告發布單位提供的、以便在發布廣告時用于放大、制版、排版、復制、編輯的文稿、圖稿、錄像帶、錄音帶等廣告樣式。廣告發布樣稿、樣帶是廣告發布業合同的必備的附件,應與合同一起保存,樣稿、樣帶未經廣告客戶代理單位同意,廣告發布單位不得作任何改動。
七、簽訂“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的審查”的注意事項
示范文本第五條是關于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的審查的約定。簽約本條款應把握以下幾點:
(一)廣告內容與形式的要求
1.廣告準則對廣告內容與形式的一般要求
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產地、用途、質量、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或者對服務的內容、形式、質量、價格、允諾有表示的,應當清楚、明白。廣告準則的這一要求,是為了保證消費者能夠從廣告中了解到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情況,并防止出現不正當競爭行為。本法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制作、設計、發布虛假廣告。
廣告中表明推銷產品、提供服務附帶贈送禮品的,應當標明贈送的品種和數量。實踐中,有一些經營者為了推銷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吸引消費者購買自己的商品或者接受自己的服務,在廣告宣傳中許諾附帶贈送禮品,以促進銷售。但有的經營者在廣告中并不明確附帶贈送什么禮品或者贈送的數量,使一些消費者產生誤解,還有的經營者故意在廣告中不明確贈送內容,欺騙消費者,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廣告準則要求廣告表明附帶贈送禮品的,應當標明贈送的品種和數量。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在廣告中適當地使用有關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和引用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強廣告的感染力,更好地擴大商品或服務的影響。但是,廣告不得使用不真實、不準確的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不得斷章取義,不得含糊其辭,誤導和欺騙消費者。廣告對使用的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還應當表明出處,便于增強廣告的說服力,便于廣告監督管理。
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專利號是專利局在對發明創造授予專利時在專利證書上載明的與其他專利相區別的號碼;專利種類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的類型,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廣告法要求在廣告中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主要目的在于使消費者了解廣告宣傳的專利的有效期和類別。對沒有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已取得專利權。對于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不得用作廣告。申請人依照專利法規定提出專利申請,是取得專利權的必須程序,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專利權授予前也受到專利法的臨時保護。但是,提出專利申請并不意味著必然能獲得專利權。為避免給消費者造成誤解,廣告法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做廣告。
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廣告的形式與內容都應具有自己的特色,直接體現出介紹經營者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這一廣告的主題,把廣告與其他信息(如新聞)區別開來,使消費者能夠清楚地辨明哪些是廣告、哪些不是廣告。我國廣告法基于這一要求,同時規定大眾傳播媒介如廣播電臺、電視、報刊等,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有廣告標記,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二)廣告審查
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是對廣告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它對于保證廣告內容真實性、合法性,預防虛假廣告和違法廣告,維護消費者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目前,我國只對部分特殊商品的廣告實施廣告審查機關的審查管理,其他廣告的審查則由廣告經營者負責。1993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計劃委員會制定的《關于加快廣告業發展的規劃綱要》指出,將“改革廣告審查制度、完善廣告監控系統”,要求“到2000年,對電視、廣播、報刊和戶外等媒介發布的廣告全部實行發行前審查。”我國廣告法規定,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以及其他媒介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等商品的廣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其他廣告,必須在發布前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廣告主申請廣告審查,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向廣告審查機關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廣告審查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作出審查決定。
廣告主申請發布藥品廣告,必須依照《藥品廣告管理辦法》的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藥品廣告審批表》。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宣傳藥品的主要成分、
功效(功能)、適用癥(主治)、用法、用量、禁忌癥(注意事項)和不良反應等內容進行審查。廣告主申請辦理《藥品廣告審批表》,應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副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該藥品的生產批準文件,質量符合標準的證明書、包裝;商標注冊證;衛生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有關材料。發布進口藥品廣告的,還應提供《進口藥品注冊證》等資料。
發布醫療器械廣告,必須持有經過國家或者一級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醫療器械廣告證明》。醫療器械廣告證明出具機關在辦理廣告證明手續時,應當查驗有關證明,審查廣告內容。國內廣告主申請辦理《醫療器械廣告證明》,應當提供下列文件、證件:營業執照(副本);生產或經營準許證,已實施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應同時提供生產許可證;產品鑒定證書;產品說明書;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國外廣告客戶申請辦理《醫療器械廣告證明》,應當提交所屬國(地區)政府醫療器械管理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的證明文件和產品說明書。
廣告主申請刊播、設置、張貼農藥廣告,應出示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農藥廣告審批表》。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按照《農藥廣告審批表》上批準的廣告宣傳內容發布廣告。農藥廣告內容的審查機關是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農藥廣告內容的程序是:在全國性的報刊(包括全國性專業報刊)、廣播、電視上刊播廣告的,由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辦理;利用其他媒介刊播、設置廣告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廳(局)的藥檢或植保部門辦理。外國企業在我國申請刊播農藥廣告,參照上述程序到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辦理審批手續。
申請發布食品廣告,依照《食品廣告管理辦法》和《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的規定,必須持有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食品廣告證明》;未持有該證明的,不得發布廣告。申請辦理《食品廣告證明》,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食品還應當附有批準證明。經營進口食品的企業發布進口食品廣告,應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衛生監督機構辦理《食品廣告證明》;國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其委托人在我國境內申請發布食品廣告,應向其廣告代理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衛生監督機構辦理《食品廣告證明》。辦理進口食品的《食品廣告證明》時,應當提交以下證明和材料:所屬國家(地區)批準生產的證明文件;國境口岸衛生監督機構簽發的衛生證書;說明書、包裝(附中文譯本)。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在出具《食品廣告證明》時,應當查驗證明材料,審查廣告內容,在15日內做出決定。符合規定的,出具《食品廣告證明》;對不符合《食品廣告管理辦法》規定的,不得出具《食品廣告證明》。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廣告主申請發布煙酒、獸藥等產品廣告以及醫療、金融等服務廣告,均應提交有關資料,報請有關主管機關審查批準。
八、簽訂“廣告費”的注意事項
示范文本第七條是關于廣告費的約定。
(一)廣告費的構成
廣告業務活動是由廣告的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等環節所組成的。這些廣告業務活動又分別由不同的廣告活動主體承擔進行。廣告主委托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或是自行設計,委托廣告發布者發布廣告,都要支付相應的廣告費。廣告費是指開展廣告活動所需要開支的各種費用。廣告費是構成廣告市場的一大要索,是廣告的商品性質的集中體現。沒有廣告費就不可能有廣告活動。也就構不成廣告市場。根據廣告業務活動的環節,以及廣告活動的不同行為主體,廣告主需要支付的廣告費包括:支付給廣告經營者的廣
告調研費、廣告設計費、廣告制作費、和支付給廣告發布者的廣告媒介費兩個方面;在實行廣告代理制的情況下,廣告主還要支付給代理其廣告業務的廣告公司一定比例的代理費。廣告業務代理費是廣告主對廣告公司服務的報酬,是廣告公司收入的來源,參照廣告業務代理費15%的國際慣例,我國確定的廣告業務代理費的收費標準是承辦廣告業務的代理費為廣告費的10%;承辦外商來華廣告的代理費為廣告費的15%。在各類廣告費構成中,由于廣告主選擇的媒介不同,不同媒介廣告的設計、制作、發布費的高低是不同的。一般而言,電視廣告要比報刊雜志廣告復雜,設計制作成本也較高。除了不同媒介廣告本身的影響因素外,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廣告設計制作能力水平,不同大眾傳播媒介的發行量、覆蓋面,或是收視(聽)率、發布時間等因素,也是決定不同媒介廣告費用高低的重要影響因素。
(二)約定廣告費時應注意的問題
1.廣告收費應當合理、公開。
2.廣告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應向物價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所謂收費標準是指廣告經營者對其提供廣告設計、制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對其提供的發布廣告的服務所規定的具體收費依據。如某電視臺規定的在某個時段內,播出的廣告每一單位時間收費多少,就屬收費標準。所謂廣告收費辦法是指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作出的關于廣告收費用何種貨幣結算、結算方式、結算時間的規定。如廣告經營者為廣告主設計制作廣告時,要求廣告主先預付一部分定金,廣告設計、制作完成后,廣告主付清全部費用,就屬廣告收費辦法。
九、簽訂“廣告發布費的支付時間千口方式”的注意事項
參見“工業品買賣合同填寫說明”之“十二、簽訂‘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的注意事項”。
十、簽訂“十二、廣告的編排方式”的注意事項
廣告編排方式,是指廣告發布時所采用的具體安排方法,即廣告發布時安排的總條數、次數、時段、版面等等。如在報紙上發布廣告,可約定共安排發布20次,每次選在周末版的第四版,采用整版版面等。再如在電視上發布廣告,可約定共發布100條,每天安排播出三次,每一次安排在哪個時段等。這些廣告編排方式由廣告主或廣告代理人與廣告發布單位具體協商確定,合同中應明確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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