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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律師咨詢“惡搞文言文,關乎道德,還是法律? |
作者:石家莊律師編輯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11chelsea.com
時間:2010/8/12 9:33:00 |
惡搞文言文,關乎道德,還是法律?
惡搞文言文的大部分作者并非出自于對古代文學學習和文明傳播的目的,而是一時興起,是自滿性的沖動。而且惡搞文言文,是利用不良的、惡俗的文字和語言來解析文言文,與文言文莊重、優雅的文風背道而馳。
現有的知識產權制度關注的是鼓勵創新,在對傳統文化的保護方面將重點放在民間文藝的傳承上,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以名篇佳句為代表的傳統文學。惡搞受到追捧反映出法律環境的缺失
“叔本來是一個種地的,在南陽有一畝三分地,在這個人砍人的時代,叔不想砍人,只希望不被人砍。你爸不嫌叔,三天兩頭地往叔屋里跑,問我如何管理幫派,我感激得眼淚嘩嘩的,從此跟著你爸四處砸場子搶地盤……”
乍一看上述文字,想必很多讀者會認為是香港警匪片中才有的場景,可細細品味,卻發覺似曾相識。這就是近期在網絡備受追捧的千古名篇《出師表》中“三顧茅廬”的網絡無厘頭版,在文中,劉備、諸葛亮儼然成了蠱惑仔。
不僅《出師表》遭惡搞,《將進酒》、《木蘭詩》等知名古文無一幸免。借著網絡文化風靡的東風,惡搞文言文,儼然成為了當下最新的潮流。
以無厘頭語言重新引發“文言文熱”,是文化的再創造?還是對經典的調戲?其觸碰的僅僅是道德的范疇,還是有超越法律紅線之嫌?《法制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一番調查采訪。
網絡引領另類“文言文熱”
近來,坊間流行一句順口溜:“學生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
卻不成想,這“三怕”之最的文言文如今在網絡上竟被大批人士“迷戀”,只不過他們“迷”上的文言文獨具特色———網絡無厘頭版。
“你爸當年出來混,半道上就給掛了;現在地盤又分成三塊了,益州好像咱也罩不住了,這世道眼瞅著要杯具了。”這是改編之后江湖味十足的《出師表》的開頭,而當初諸葛亮給后主劉禪是這樣言辭懇切地闡述當時的局勢: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創業”變身“混江湖”,“危急存亡”被網絡語言“杯具”二字一語囊括,諸葛亮變身黑幫老大,絲毫不見感人的至忠之情。
同樣遭惡搞的還有李白的名篇《將進酒》:“這一匹從國外進口的名車別摸我(BMW),還有這一件專賣店買的值好幾千塊的皮裘,叫孩子們拿去換美酒吧,咱兄弟們啥也不說了,喝!什么煩惱啊憂愁啊,統統見鬼去吧!”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諸如惡搞《出師表》、《將進酒》之類的路數,只是惡搞古文的一種套路,即將經典文言文變身由網絡語言及調侃的白話文組成的無厘頭版。
而另一種惡搞路線便是用文言文演繹現代文,倒也妙趣橫生。有的是將現代文的經典名篇改編成文言文,比如為童話《白雪公主》改編的文言文版結尾:至于婚所,方知新婦正白雪公主也。毒后急火攻心,昏厥于地。自此一病不起,不日即亡。婚后,白雪公主與王子恩愛甚篤,執手偕老。
惡搞究竟是進步還是倒退
記者發現,惡搞文言文已經廣受網友尤其是年輕網友的追捧,這究竟是種進步還是倒退?
西南政法大學新聞傳播學院的一名學生告訴記者,文言文坐冷板凳多年已是不爭的事實,這次網絡熱捧應該讓人欣慰才對。
“不管是惡搞也好,還是演繹也好,最起碼是在潛心研讀了文言文的基礎之上才能做到的,這種形式增加了人們對文言文學習的興趣。”這名學生說。
對于這種年輕人普遍持有的觀點,西南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濤并不贊同。他認為,這種行為的泛濫不僅對文言文的學習與傳播產生不良影響,同時也會對現代文風和文化秩序造成影響。
馬濤進一步解釋說,惡搞文言文的大部分作者并非出自于對古代文學學習和文明傳播的目的,而是一時興起,是自滿性的沖動。而且惡搞文言文,是利用不良的、惡俗的文字和語言來解析文言文,與文言文莊重、優雅的文風背道而馳,從而引發讀者對文言文內容的誤解,并且關注惡搞文言文的大部分網民,只不過是在異類的、新鮮的形式下產生的一種好奇,并非源自于文章本身的吸引力。
“文言文是五千年中華歷史文化的精髓,如今慘遭惡搞,是文言文真的只能站在歷史的舞臺,還是這個時代要將文言文遺忘?”馬濤反問。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博士楊茂則認為,惡搞成風的根源在于年輕一代對傳統文化的淡漠。她告訴記者,惡搞古文滿足了大眾的獵奇與叛逆心理,本也無可厚非,但卻反映出社會轉型期精神與物質發展的差距所導致的精神貧瘠。如果傳統文化只能以這種方式才能得到普及,這只能是一個時代的遺憾。
馬濤強調,尊重古代文學、尊重文言文就是對中國古代文明的尊重,就是對歷史的尊重。不能為了滿足一時的興奮和刺激,而喪失對他人的尊重,喪失起碼的社會良知。
惡搞古文是法律缺失的產物
“以惡搞的方式對文言文進行傳播和學習,本身不但不會有益于中華文化的傳播與發展,還會嚴重傷害古代文明之魅力,降低文化之層次。”馬濤認為,惡搞古文有低俗之嫌,引起這種現象的根源在于缺乏文言文學習和利用的正確導向與指引,缺乏必要的規范和監管。
那么,惡搞文言文是否已經觸及了法律的紅線?
楊茂認為,這種現象暫不涉及法律問題,只是一種社會現象。
而馬濤的看法則是,這有可能成為一個法律問題。他認為,如果個人解析文言文僅僅是為了滿足自我興趣或需要,并未通過任何形式傳播,并未對社會或他人產生影響,就屬于道德調整的范疇。然而,利用粗俗的文字和語言惡搞文言文并將其公布于網絡,就不僅僅屬于道德問題,而有可能成為一個法律問題。
馬濤分析說,判斷某種行為屬于法律調整的一項重要標準就是看其是否侵害到國家、社會和他人的利益。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為屬于侵權行為。惡搞文言文的行為有可能會侵犯到文言文著作人的權益,也有可能侵犯到國家正常的文化秩序。
但是,由于文言文作品年代比較久遠,著作人都已不在人世,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文言文使用方面的專門立法,未將文言文的使用行為納入法律規范的范疇,現在的立法并不能對惡搞文言文的行為形成有效的制約。
馬濤建議,有必要在文化立法方面加入有關文言文利用和解析方面的規范,為文言文的學習和傳播提供正確的導向,預防此類行為的發生。否則,聽之任之,則勢必會產生文言文學習和利用方面的混亂狀態,最終將不利于中華文化的復興,不利于道德體系的重構,不利于國民精神的塑造。
“現有的知識產權制度關注的是鼓勵創新,在對傳統文化的保護方面將重點放在民間文藝的傳承上,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以名篇佳句為代表的傳統文學。”楊茂說,惡搞受到追捧反映出法律環境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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