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李 芹 通訊員 楊清惠)張先生夫婦是某商品房5層住戶,其毗鄰的電梯噪音排放超標,嚴重影響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多次向房地產開發商反映情況,卻得不到解決,張先生夫婦遂以噪聲污染侵權將開發商告上法庭。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此案,判決開發商立即采取隔音治理措施,直至噪音排放達到國家標準;賠償張先生夫婦檢測費3500元。
張先生夫婦在起訴中稱,自己購買的商品房包括主臥、客臥和兒童房三間臥室,2005年9月剛入住時,夫婦倆居主臥,孩子住兒童房。不久孩子就抱怨被電梯噪音吵得睡不著,張先生夫婦向開發商和物業反映要求治理電梯噪音。物業工程部檢查后答復說電梯運行必然產生噪音,無法人為調整。無奈之下,張先生只好安排孩子住主臥,自己和妻子住客臥。此后一年多時間里,由于客臥可以明顯感覺電梯噪音,夫妻二人經常在深夜和凌晨被電梯噪音干擾無法入眠。長期的睡眠不足導致張先生妻子患嚴重的神經衰弱,經常感覺眩暈,去醫院就診也無良方,為此妻子被迫轉移到主臥與孩子同居。張先生自己因電梯噪音干擾也常感困乏疲憊,工作效率低下,體檢時查明處于亞健康狀態。
2009年2月,張先生委托清華大學建筑環境檢測中心對電梯運行對室內噪音影響進行測量,結果發現,在夜間(22點后)電梯運行時,兒童房和客臥的室內噪音分別為35.4dB(A)和31.8dB(A),均超過了國家關于夜間1類環境功能區(民用住宅屬于1類)因結構傳播固定設備的室內噪音限值30dB(A),并且在倍頻帶250Hz和500Hz聲壓級范圍內也超過了國家排放限值標準。因此,張先生夫婦所在單元電梯運行產生的噪音排放不符合國家標準(GB12348-2008)。于是,張先生夫婦向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對電梯采取隔音治理措施,直至其噪音排放達到國家標準,賠償由于噪音導致房屋減值損失15萬元,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2萬元,承擔張先生支出的檢測費3500元。
法院審理認為,開發商對小區內住宅設計、電梯采購和配置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張先生夫婦提交的檢測報告數據準確、真實有效,證明電梯現階段的確存在噪音排放超標的問題,并嚴重影響了張先生夫婦的正常生活。電梯噪音污染會對人的身體健康與精神健康造成損害,現張先生夫婦請求開發商采取隔音治理措施,于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但電梯噪音污染并未對張先生夫婦造成嚴重損害,其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另外,張先生夫婦居住房屋并未降價,15萬元的貶值費于法無據。對于開發商提交的《關于電梯噪聲問題的報告》,因其測量時間是在本案受理之后,故其對張先生夫婦提交的檢測報告的證明效力沒有影響,且開發商據此亦不能證明電梯噪音排放滿足夜間1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故對該抗辯理由,法院不予采信。
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當事人說
張先生認為,造成目前電梯噪音侵害的責任完全在于該商品房開發商。按照國家有關住宅設計規范,電梯不應與臥室緊鄰設置,而開發商卻將電梯設置在緊鄰兒童房的位置,并且沒有采取必要的降噪、減震措施。同時,開發商所安裝的電梯控制柜沒有設置在封閉空間內,而是直接裸露在外,加劇了噪音污染狀況。張先生認為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的設計缺陷、偷工減料及對電梯噪音治理的不作為是電梯噪音超標的主要原因,其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存在明顯過錯。
開發商辯稱,我公司不是電梯的所有者,也不是電梯的生產者和管理者,因此不是本案的適格被告。該電梯通過竣工驗收,說明電梯在交付時質量是合格的,同時,根據北京金房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電梯噪聲問題的報告》,該電梯噪音排放經過檢測也是符合國家標準的。至于張先生夫婦單方委托進行檢測所得數據,我公司認為其單方委托不具備公正性、合法性,況且由于該檢測僅為2009年2月21日當日的噪音情況,不能證明噪音污染的起始點及連續性。同時,張先生夫婦室內噪音的來源具有多向性,其將噪音污染都歸責于電梯噪音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另外,張先生夫婦訴求的房屋貶值損失15萬元并沒有實際發生,該房屋與購買時相比反而已大大升值。
□新聞縱深
電梯噪音從哪里來
我國房地產的快速發展使得電梯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電梯噪音問題在目前的房地產糾紛中也非常普遍。在房屋已經成為家庭最重要經濟支出的今天,如果不幸買了一套存在電梯噪音的房子,個人生活必然受到很大的影響。
一些業主認為,電梯噪音與電梯品牌有關。一位業主告訴記者,他通過乘坐不同的電梯,發現電梯運行時的聲音差別很大。如果開發商能選擇質量好一點的電梯,也許就不會有噪音了。
中國電梯協會副秘書長張樂祥說,對于電梯而言,由于本身的結構特征,運行時不可避免地會產生聲音。但電梯運行時的聲音到底有多大,不僅與電梯的質量和品牌有關,而且與電梯運行的速度也有關系。對于電梯運行時轎廂、機房的聲音指標,國家都有相應的標準。
除電梯質量和品牌之外,房屋的建筑設計和電梯安裝,則是另外兩個容易被忽視的重要因素。
依照常規,房屋或者大廈的建設是先有設計圖紙后才破土動工。因此,電梯在整棟大樓的位置,從建筑設計之初就必須予以考慮,否則如果位置設計不當,就有可能產生噪音,影響入住后人們的生活。
有專家認為,引起電梯噪音主要有三個因素:一是建筑設計因素;二是電梯本身所發出的噪音;三是電梯安裝節點的降噪處理工藝及后期養護。因此,降低電梯噪音需要建筑設計、電梯制造、投資主體的共同努力來解決。
目前,我國的電梯安裝既有由電梯企業自身負責,也有找安裝公司甚至是安裝隊來解決的。如果不能完全按照安裝要求來安裝電梯,勢必會影響電梯運行時聲音的大小。據了解,我國對于建筑物的電梯安裝與驗收都有相應的標準,但由于電梯本身比較專業,目前并沒有進入建筑物監理和驗收的日常指標之列。
低頻噪音穿透力更強
據了解,電梯噪音與日常生活接觸的噪音并不相同,它屬于低頻噪音,即頻率在500赫茲以下的聲音。低頻噪音與高頻噪音不同,高頻噪音隨著距離越遠或遭遇障礙物,能迅速衰減;低頻噪音卻遞減得很慢,聲波又較長,能輕易穿越障礙物。
專家表示,低頻噪音對人體是一種慢性損傷,容易使人煩躁、易怒,甚至失去理智,長期受襲擾的話,還可能造成神經衰弱、失眠等神經官能癥,甚至影響到孕婦腹中胎兒的發育。中國疾控中心環境影響評價室主任竇燕生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低頻噪音對生理的影響雖然沒有高頻噪音那么明顯,但可直達人的耳骨,使人的交感神經緊張,導致心跳過速、血壓升高、內分泌失調。
“低頻噪音是通過結構傳聲的,所以很容易引起人的感覺共鳴。一般而言,人對低頻噪音的忍耐程度相對也較低。正常情況下,30至35分貝一般人還能接受,35分貝以上就會有人感覺到不舒服。”清華環境監測中心的一位專家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噪音標準該改改了
據悉,目前與電梯噪音相關的標準主要有三類:一是電梯本身的質量標準,主要包括《電梯技術條件》、《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等;二是建筑方面的標準,主要包括《住宅設計規范》、《民用建筑設計隔聲規范》;三是環保方面的標準,主要包括《聲環境質量標準》等。這三類標準對于電梯運行分貝的限值也有不同的規定:產品標準規定主機房的聲音不得高于80分貝、轎廂的聲音不得高于55分貝;建筑設計標準規定白天不得高于50分貝、晚上不得高于40分貝;環保標準則規定白天不得高于40分貝、晚上不得高于30分貝。
有專家認為,建設部門的電梯噪音標準到了該修改的時候了,建設標準是對穩定噪聲的A聲級標準,而且還是21年前的規定。環保標準首次針對結構傳播固定設備室內噪聲產生的低頻噪音問題,規定了詳細評定指標,彌補了我國低頻噪音標準的缺失,更符合現在社會的現實。建筑設計標準里有關“電梯井道不能安裝在臥室旁邊,但如果確實在設計上不可避免,應當采取降噪措施”的規定,為電梯噪音從建筑設計開始埋下隱患提供了負面支持,考慮到現實情況,相關標準應當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