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醒企業謹防竊取商業秘密的36種直接手段
竊取企業商業秘密的直接手段主要有三十六種,本站律師提醒企業應注意防范:
1、跳槽手段。利用跳槽侵犯商業秘密。
2、乘虛手段。抓住企業沒有采取商業秘密保護措施或“有名無實”的有利時機,利用企業職員的利益心、虛榮心理、自滿心理、松懈心理、反叛心理,公開或隱瞞情報人員身份,獲取企業的技術圖紙復印件、試制成功的產品模型復制品、半成品、電腦軟件、設備照片、經營計劃、客戶名單等商業秘密,甚至高價購買。
3、黑客手段。以先進的技術進入計算機網絡或信息庫進行竊密以及在網上突破企業防火墻,非法進入企業計算機信息系統竊取企業商業秘密。
4、目標手段。先行掌握競爭對手現行高級管理和技術人員、中下層干部、熟練操作工人或技工、保安人員名單、地址、聯系電話,有的放矢地進行賄賂、收買、刺探、獲取商業秘密。
5、兼職手段!靶瞧谔旃こ處煛睒I余兼職,泄露本企業的技術攻關難點、核心專業技術圖紙、工藝決竅等,被競爭對手高薪聘用或有償高額獲取。
6、刺探手段。派人打入競爭對手從事臨時性工作,利用所見所聞和接觸商業秘密的機會,刺探一定范圍的商業秘密。
7、安插手段。以委派人員的技術或營銷策略策劃專長吸引競爭對手,而被競爭對手聘用,長期從事某專業工作,通過長期的努力,取得深信、任用,乃至重用,此時挖取重大的商業秘密或組織集體跳槽或進行有計劃的、系統地破壞,給企業以沉重的、甚至毀滅性的打擊。
8、許諾手段。挖取競爭對手的人才,許以重金及豐厚生活條件,換取商業秘密。
9、利用手段。利用競爭對手高層管理人員出差、觀光、考察的愉快心理或松懈心理,選定合適人選與其接近,得到商業秘密。
10、引誘手段。以關心生活處境、許以高就、介紹對象為誘餌與競爭對手職員交談,套取商業秘密。
11、假聘手段。 采取公開招聘或向競爭對手被選定的職員表示想聘他(她)的方式,在與其面談或要求閱示相關資料時竊取,其實質并非真聘請。
12、考察手段。借助地方政府官員的行政權力和熱情好客的優良傳統,在政府官員的陪同下進行參觀、考察、學習,當前已經異化為竊取他人商業秘密的一種重要手段,也是國外經濟間諜竊密的重要途徑。
13、攀拉手段。利用外交官、國外專家身份,采取舉辦各種招待會、交流會、舞會等形式,攀拉關系,有目的地套取商業秘密。
14、派遣手段。以商人身份為掩護,以技術交流、貿易、巨額投資為方式,派遣國外情報人員至中國竊取技術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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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借名手段。以回國探親、旅游觀光為“新式武器”,竊取中國企業的商業秘密;掌握國家秘密(被確定為國家秘密的科學技術)的中國企業,也將成為同業競爭對手、國外諜報機構 竊取其商業秘密的重點目標。
16、采訪手段。以新聞采訪為幌子,以記者的特殊身份采訪掌握并采取商業秘密措施企業,套取情報,有的企業毫無保留地贈送涉密的文件資料。
17、許愿手段。以許愿出國為餌,與掌握企業商業秘密核心的高層管理人員、總工程師拉關系,套取商業秘密,或復印技術圖紙、營銷計劃等文件資料。
18、策反手段。建立出國人員檔案,秘密策反。
19、借機手段。采取聯營方式,與競爭對手進行技術、銷售的合作,借機竊取商業秘密。
20、合同手段。以與競爭對手簽訂有效大幅度優惠的合同為誘餌,在談判中或考察生產條件、能力過程中獲取商業秘密。
21、雇傭手段。雇傭不是競爭對手的人員,通過其人際關系,獲取競爭對手的專有的制造技術或其他商業秘密。
22、物色手段。物色代理人,了解競爭對手的在職人員名單、工資發放數額、工資發放的計件形式、生產品種、規格,進行綜合評析,獲取商業秘密。
23、借權手段。利用海關、商檢等行政執法人員掌握進出口企業報關、商檢商業秘密的職權,通過幫忙、利誘等方式竊取進出口企業報關、商檢的商業秘密。
24、訪問手段。掌握競爭對手原雇員的通訊號碼、地址,上門訪問,特別是離、退職者,有償聘請或有償獲取商業秘密。
25、座談手段。借助參觀、考察機會,與競爭對手技術、經營人員座談,設法套取商業秘密。
26、交流手段。在各種學會、協會等有關會議上向競爭對手發出誘導性提問,套取經濟情報。
27、勾結手段。與競爭對手聯系的或定點的復印、打字商店勾結,搜集涉密的、有意或無意廢棄的復印件或打印校對件。
28、設餌手段。抓住競爭對手高層管理或技術人員亂搞男女關系的把柄,有的以女色為餌,將其攝像或抓住,迫其合作,源源不斷地竊取企業商業秘密。
29、垃圾手段。以撿垃圾為名義,專業搜集被商業秘密權利人廢棄的、未加碎紙處理或銷毀的涉密資料、樣品等,加以綜合分析整理。
30、偷攝手段。采取秘密方法,偷看、拍攝生產設備、生產方式。
31、攝制手段。用微型照相機、攝像機攝制競爭對手的廠區、生產區、設備、工藝流程、文件等。
32、偷竊手段。派人偷竊競爭對手的生產設備標牌、工藝流程操作圖、日計劃表、設計草圖、樣品、文件、秘密材料等。
33、竊聽手段。將電話子機帶入重要會議會場,母機錄音、記錄,目前,已發展為以小型的、靈敏的、精密的竊聽器進行竊聽。
34、破譯手段。用先進的無線電設備監聽電話、手機,攔截和破譯電傳、傳真內容。
35、搶劫手段。組織搶劫,目標主要是手提電腦、裝有密級的技術、文件資料、產品樣品等。
36、衛星手段。運用衛星竊密,既應用于軍事,也應用于科學技術的竊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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