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赴川救災被辭退 向單位索賠210萬
作者: 陳珊珊
汶川地震后,重慶女醫生婁繼英曠工去災區服務三天,被醫院按“自動離職”處理,一時間在網絡上引起巨大反響。南京一名女子有著跟婁繼英同樣的遭遇。她姓姜,是南京搜房網市場部的工作人員。因為被災區的慘狀所牽動,她在單位沒有批準的情況下赴川賑災,回來后遭到辭退。
姜女士無法接受解聘決定,在她看來,自己擅自離崗的行為在救災期間就已得到單位認可——她在災區一直以單位志愿者自居,而單位也一直將她作為正面典型進行宣傳。然而公司并沒有為此改變決策,最近大半年來,她一直在維權。記者昨天獲悉,她已經起訴單位,索賠各項賠償金及加班工資合計200多萬元。南京玄武區法院剛剛受理此案。
與三名志愿者一同去救災
姜女士原本是南京搜房網市場部的一名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她表示,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后,她每天不管工作有多忙,都要抽空上網、看電視,關注救援進展情況。“但是了解得越多,心就揪得越緊。”災區滿目瘡痍,到處是生離死別,屋漏偏逢連夜雨,傷者躺在雨水中……看著這一幕幕的慘狀,姜女士怎么也止不住眼淚,她產生了一種強烈的想法:到災區去!做一點力所能及的事幫助他們!
去年5月14日晚上,她給公司領導發了條短信,請求前往災區,但沒有得到準許。“我一夜都沒閉眼,災區的慘狀一直在腦中回旋。”姜女士說,因為心情太迫切,緊接著她又找過領導兩次,但領導還是不太支持,說她工作太忙,沒時間去做志愿者。盡管協商未果,姜女士還是不愿放棄。她一方面抓緊安排手頭的工作,另一方面將赴災區做志愿者的想法與幾個客戶進行了溝通,并得到他們的積極響應。5月17日下午5點,她毅然與其他三名志愿者乘坐飛機抵達災區。
公司一直“正面宣傳”
到達災區后,姜女士跟同伴們立即投身到救災工作中去。5月19日,了解到災區帳篷告急,姜女士第一時間與南京方面取得聯系,緊急征調了一批帳篷;20日,幫助某開發商聯系捐建希望小學事宜……他們跑遍了都江堰、什邡、汶川、映秀等重災區,做了很多工作。“我始終以搜房網志愿者自居,我是代表公司參與賑災。”姜女士說,她在災區時一直跟公司保持密切聯系,先后發回大量文字、照片、DV短片,這些鮮活的資料都出現在公司網站的報道中。
如今,姜女士已將這些報道打印下來作為證據,還進行了公證。昨天在法院,記者看到,在該網站2008年5月18日的報道《災區緊急動員令》一文中,第一段開頭寫道:“由南京搜房發起的奔赴四川災區的志愿者隊伍一行四人,于17日下午5點乘飛機抵達成都。這支志愿者隊伍包括南京搜房姜×……”而其他報道中,也多次出現“搜房志愿者”、“唯一的女性隊員姜×”等字眼。“看到公司在報道中這樣稱呼我,我心里的石頭放下了。”姜女士認為,公司將她作為抗災正面典型加以宣傳,是認可她到災區做志愿者的意思。
一回來就收到解聘通知
然而,姜女士無論如何也沒想到,她5月28日早上一趕到單位就被領導叫去談話。領導指責她不打招呼就擅自離崗,并表示不再歡迎她回來上班。幾天后,她收到了解聘通知。
“救災不能作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借口。”該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從道義上來講,姜女士去災區做志愿者是值得稱道的,但作為一名公司職員,她出發前沒有得到批準,領導也沒簽字同意,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根據該公司的規章制度,曠工三天就視為自動離職,姜女士都已經曠工七天了,情況比較嚴重,解除勞動合同是合理的。
員工認為救災是職務行為
姜女士無法接受單位的解聘決定。她認為,單位網站的報道,事實上已經認可她組織的志愿者團隊為搜房志愿者分隊,認可她本人搜房志愿者的身份,同時還采用了她從抗災前線發回的圖文,這就意味著,她在災區工作的行為屬于職務行為。因此,單位以曠工為由與她解除勞動關系是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的。
“即便不談法理,但從情感上,公司做的也說不過去。”姜女士認為,自己代表公司在災區做志愿者,事實上也給公司帶來了好的影響。記者昨天下午致電南京搜房網,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將在庭審中出具證據批駁姜女士的觀點。
狀告公司索賠210多萬
去年6月,姜女士向南京市玄武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后因仲裁審理期限已過,她書面申請終止仲裁,并在今年3月底向南京市玄武區法院提起訴訟。這次,她不再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而是提出了巨額索賠,包括83.4萬違法解約賠償金,41.7萬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以及20余萬的額外補償金。并要求單位支付其未發工資、業務提成、加班工資合計74萬余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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