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在去年5月卷入的“商標門”終告結束。
2008年5月,上海大眾搬場物流有限公司訴百度商標侵權一案在上海市二中院開庭。同年6月,上海市二中院一審判決百度敗訴。在隨后向上海市高院上訴過程中,百度突然選擇撤訴,據上海市二中院助理審判員胡宓介紹,此案一審判決已于今年1月生效。
但伴隨著仍未平息的百度“競價排名”風波,百度里的“大眾搬場”卻仍是一片混亂。
作為上海市知名的搬場運輸企業,在百度中輸入“大眾搬場”幾個字,電腦會立刻顯示“找到相關網頁約243000篇,用時0.070秒”。在搜索結果的第一頁中,滿是標有“800”熱線號碼的“大眾搬場”公司。
但是,這些公司全是“李鬼”,真正擁有“大眾”商標使用權的上海大眾搬場物流有限公司的惟一網站www.96811.net在搜索結果中并不見蹤影,甚至在輸入公司全稱后,www.96811.net也只是出現在百度搜索的第5頁。
在百度網頁匯集的“李鬼”網站可謂五花八門,這其中有網址為www.dazhongbanchanggongsi.net.cn的上海大眾搬場運輸有限公司,網址為www.shdazhongbanchang.cn的上海大眾搬場有限公司,網址為www.dzbc456.cn的上海大眾搬場運輸有限公司,網址為www.shbanchanggongsi.cn的上海大眾搬場運輸有限公司等等。
無一例外,這些網站首頁的醒目位置,都標有“大眾搬場”字樣以及藍、白、紅三色方塊圖案組成的商標。
但上海大眾搬場物流有限公司法務經理趙世淵告訴本報記者,“只有www.96811.net網站使用的商標才是合法商標,其他網站都屬侵權行為”。
本報記者致電其中一家“侵權”網站的800電話,接電話的陳女士告訴記者,其公司與上海大眾搬場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公司,是總部與分部的關系,“我們是總部,他們是分部”。
但上海大眾搬場物流有限公司的一位自稱劉女士的工作人員告訴本報記者,該公司并沒有總部、分部之分,并且“我們也沒有800電話,惟一的業務聯系電話就是96811!
如此亂象,不僅說明了網絡搜索領域的混亂,也凸顯了上海物流市場的蕪雜。
“競價排名”審查不嚴成被告
實際上,如此混亂的網絡搜索局面已是百度“治理”后的結果。
早在2007年5月,上海大眾搬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眾搬場公司”)就發現百度的“競價排名”欄目網頁中,出現大量假冒大眾搬場公司的網站鏈接。
正如其頁面顯示,這些網站全部使用了“大眾”注冊商標,并以與大眾搬場公司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近似的名稱招攬搬場物流業務。
實際上,“大眾”文字注冊商標專用權屬于大眾交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注冊證號為第772844號,核定服務項目為第39類,核定服務范圍為汽車出租;出租車運輸;車輛租賃;旅客運送。
2005年6月,大眾交通公司與大眾搬場公司簽訂了《注冊商標排他許可使用合同》,大眾搬場公司因而取得了文字注冊商標“大眾”的排他許可使用權。
之后,“大眾”文字注冊商標多次被評為上海市著名商標、最具價值的上海服務商標,“大眾搬場”也成為上海知名的搬場物流品牌。
在認為百度提供侵權網站鏈接的行為侵犯了自身利益后,大眾搬場公司將百度告上了法庭。大眾搬場公司法務經理趙世淵說:“大眾搬場公司從未在百度做過競價排名業務,而其他侵權網站之所以排名靠前,是因為向百度支付了推廣費,使用了競價排名業務!
在接到大眾搬場公司起訴的訴狀后,百度斷開了全部涉嫌侵權的第三方網站的“競價排名”鏈接,其標志———網站鏈接后面的“推廣”字樣消失。
百度的“競價排名”服務是一種收費服務,用戶在“競價排名”欄目注冊賬號后,需向百度支付推廣費,自行選定搜索關鍵詞,并自行設定其網站鏈接每被點擊一次需向百度支付的費用,該項服務的最終目的是確保以其選定的關鍵詞進行搜索時,付費越多的用戶的網站鏈接排名越靠前。
這種服務項目已經成為百度、谷歌等網絡搜索引擎最普遍、也最主要的盈利模式。
盡管百度及時做出了處理,但上海地區百度的運營商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軟件技術分公司仍被告上了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裁定百度共同侵權
2008年5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涉及的被鏈接的第三方網站均接受了百度網的“競價排名”服務,這些網站未經原告大眾搬場公司許可,在其網頁顯著位置突出使用包含原告注冊商標的字樣作為企業字號,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大眾”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了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院還認為,作為搜索引擎,百度不應被認定為直接實施了商標侵權行為,其行為也不構成直接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但是,三被告未盡合理注意義務,主觀上存在過錯,客觀上幫助了第三方網站實施了商標侵權行為,并造成了損害結果,因此與直接侵權的第三方網站構成共同侵權,應當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在百度“競價排名”欄目的首頁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原告大眾搬場公司損失5萬元。
同時,法院也裁定百度的“競價排名”并不構成直接侵權,而只是共同侵權。
法院認為,百度網站作為搜索引擎,其主要功能在于提供網站鏈接以幫助公眾在網上搜索、查詢信息,其根據網民輸入的關鍵詞而在搜索結果中顯示出的內容,不能被視為是百度網站自己提供的內容。
因此,在本案中,雖然根據兩原告輸入的關鍵詞,百度網站搜索結果的鏈接條目中含有“大眾”和“上海大眾搬場物流有限公司”等字樣,但這是百度網站作為搜索引擎實現其主要功能的必要手段。
同時百度網站的“競價排名”服務只起到了影響網頁搜索結果中自然排名的作用,也沒有證據證明其有為第三方網站實施侵權行為提供便利的主觀故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民法通則》意見)的有關規定,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人,為共同侵權人,應當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百度新技術平臺曲線公關?
盡管做出了判決,但法院的相關處理仍然令人產生了疑問。作為被侵權人,大眾搬場公司為何不起訴那些直接侵權的第三方網站,而只單獨起訴作為間接幫助者的百度呢?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袁秀挺告訴記者,盡管作為直接侵權者,那些第三方網站的侵權行為是明顯的,但原告可能是考慮到現實的賠償問題才單單起訴了百度。
“那些侵權網站大多規模很小,甚至是個人經營,即使被判敗訴,對其進行追償也是比較棘手的問題!
從大眾搬場公司一位自稱劉女士的工作人員口中記者了解到,起訴百度,或許也只是大眾搬場公司的無奈之舉,“不僅在網上,在報紙上、大街上,假冒大眾搬場公司的侵權企業的廣告太多了,我們已經想不出辦法來解決”。
百度上“大眾搬場”“李鬼”網站遍布的亂象也印證了劉女士的無奈,盡管“競價排名”的痕跡———網站鏈接后面的“推廣”字樣已經消失。
而身陷“競價排名”風波的百度自身也在尋求著突破,2008年12月18日,就在百度“商標門”的發生地上海,百度上海研發中心揭牌,在揭牌儀式上,百度CEO李彥宏攜剛剛履新的百度CTO李一男一同出席,并向外界首次透露了正在推進的“阿拉丁計劃”。
百度方面介紹,互聯網上有著大量的HiddenWeb,也就是“暗網”的存在。目前能被搜索引擎檢索到的信息只占人類所有信息中很小的一部分,大量的信息仍然處在“未知世界”當中。
“這一方面是因為目前很多人類信息并沒有實現Web化,另外一方面,即使是一些已經Web化的信息,也因為沒有納入到搜索引擎的檢索體系而無法被人們便捷地獲取!卑鹱稍兛偛脳顐c說。
“如何將這些已知和未知信息分門別類地融合,有序地納入到我們的知識范疇,并且能夠為廣大互聯網用戶提供零成本、無障礙、無時差的精準送達,是有史來我們在技術上面臨的最大挑戰。未來,百度將加大在研發上的投入,繼續深化搜索技術!崩钜荒斜硎尽
但此舉亦有不同解讀,一位業內資深人士認為,百度所推出的阿拉丁平臺,“希望做一次曲線公關,向外界展示其戰略調整的動向,其更大的意義則在于,百度重打技術牌,希望新的搜索技術能像阿拉丁神燈一樣照亮用戶的心,重拾用戶對百度的信任”。
但或許是上天和百度開了一個玩笑,就在“曲線公關”后的兩個月,同樣還是上海,上海市二中院再次受理了一起起訴百度的案件。
2007年9月17日上海博裕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博裕公司”)與百度在線網絡技術上海分公司簽訂了《百度競價排名合同》,約定百度為博裕公司制作網站并提供“百度競價排名”服務。
然而,2008年3月,博裕公司發現百度為其制作的網站系抄襲某工程公司網站,為此博裕公司遭到了對方的起訴并進行了賠償。
隨即,博裕公司以百度未履行與其簽訂的《百度競價排名合同》為由將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軟件技術分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目前,上海市二中院已受理了此案,或許隨著此案一同進行的,還有百度暫時無法平息的“競價排名”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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