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歷經兩年之久的原新華人壽董事長關國亮案,于11月2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據悉,關國亮被訴涉嫌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兩項罪名。
新華人壽前董事長案一審結束 關國亮對指控抗辯
新華人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人壽”)前董事長關國亮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二中院”)昨天結束了第一審的開庭審理,關國亮對檢方的指控進行了抗辯。 10月27日,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二中院對關國亮提出公訴,指控其涉嫌職務侵占300多萬元,挪用資金2.6億元,北京二中院當日正式受理并立案。11月25日上午10點,關國亮案一審在北京市二中院3號法庭開庭,一直延續到昨天下午結束。
關國亮案不公開審理,3號法庭共有16個旁聽名額,《第一財經日報》在北京二中院接待室看到,上午9點半左右,關國亮案旁聽人員已匯集在入口處,憑身份證在名單上逐個簽名確認后,由法官帶入。除了關國亮妻子王玉蓉等12名家屬外,還有國家安全部、保監會資金部和新華人壽法規部等相關人士參加旁聽。
據一位參加一審旁聽的人士透露,關國亮在法庭上對檢方指控的罪狀進行了抗辯。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雖然此前初步調查得出關國亮累計挪用資金高達130億元,但目前經檢方認定的所挪用資金數額僅為3億元左右。
在今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保監會主席助理兼新聞發言人袁力曾披露了新華人壽資金運用違規案件的處理進展情況,表示新華人壽被挪用的大部分資金已被追回,剩余部分已通過資產抵押等方式進行了保全,進一步處置之后,被挪用的資金能夠全部收回。
昨天,北京二中院對關國亮案一審并未當庭宣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第一財經日報 俞燕)
關國亮不認侵占指控:300萬屬咨詢費
“案子還沒結束,還沒到辯護階段,還要繼續。”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人壽)前董事長關國亮案的辯護律師許蘭亭在昨日庭審后對記者表示。據報道,關國亮在庭上不承認侵占指控,并堅稱300萬元屬于咨詢費。
26日,關國亮繼續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此案從25日上午10點開始審理,原定兩天,可直到26日晚8點當天的庭審結束時,還沒到辯護階段。開庭兩天還只是停留在陳述和展示證據程序。
目前所能獲得的確切消息只是關國亮被指控職務侵占300萬元和挪用資金2.6億元。但據有關媒體報道,在法庭上,關國亮明確表示不承認侵占指控,堅稱這300萬元屬于咨詢費,是新華人壽委托馬躍(同案被訴的另一人)經營的投資咨詢公司進行投資炒股的咨詢費用。而對于挪用資金指控,關國亮在庭審中尚未明確表示認可與否。對于上述說法,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關國亮的辯護律師許蘭亭并沒有否認。(每日經濟新聞 胡瓊)
關國亮明確否認控罪 辯稱300萬屬咨詢費
今天上午,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關國亮繼續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面對被控職務侵占300萬元和挪用資金2.6億元,關國亮明確表示否認職務侵占指控,辯稱這300萬元屬于正常的股票咨詢費用。
辯稱300萬屬于股票咨詢費
這起涉案2.6億元的大案從昨天開始審理,今天上午繼續開庭,進行后半段法庭調查。由于案件材料復雜繁多,僅卷宗就擺滿了法庭的兩張大桌子。部分被告人家屬和保監會、新華人壽的工作人員獲準進入法庭旁聽。
與關國亮同案被訴的還有50歲的馬躍。公訴機關指控,關國亮在擔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無業人員馬躍合謀,于2003年6月至8月間,以馬躍幫助公司承保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相關保險業務以及馬躍經營的上海策恒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為新華人壽保險公司提供股票咨詢等名義,騙取本單位300萬元資金。
然而法庭上,關、馬二人均不承認侵占指控,堅稱這300萬元屬于咨詢費,是新華人壽委托馬躍經營的投資咨詢公司進行投資炒股的咨詢費用。而檢方指出,馬躍的公司并未提供實際的咨詢服務。公訴機關認為,關國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馬躍合謀將本單位的資金非法占為己有,而且數額巨大。控辯雙方在此問題上發生激烈辯論。
拆借100多億未被認定犯罪
公訴機關同時指控,關國亮于2003年5月至2004年10月間,以單位的自建項目需要臨時借款等虛假名義,先后3次擅自將單位2.6億余元資金,分別挪用給其兄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華瀛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弟經營的黑龍江斯達投資有限公司用于投資經營等活動,謀取個人利益。
對于挪用資金指控,關國亮在昨天的庭審中尚未明確表示認可與否。關國亮辯護律師許蘭亭表示,就挪用資金指控為關國亮做無罪還是罪輕辯護,他尚未最終決定,還需視庭審情況來綜合考慮。
關國亮案發于2006年,當年9月23日,保監會正式派出檢查組,開始對新華人壽資金運用問題進行調查。調查發現,關國亮任新華人壽董事長的8年間,累計挪用公司資金130億元,或被拆借給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終控制新華人壽;或用于大規模違規投資房地產等領域,至案發時尚有27億元未能歸還。
而在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時,指控關國亮挪用資金的數額大幅縮水為2.6億元,其原因在于此案經有關部門審查,大部分資金被定性為拆借,不屬于犯罪。
據了解,關國亮案發緣于新華人壽股東之間的內部糾紛。新華人壽是由關國亮一手創立于1996年8月開業的一家全國性股份制保險公司。此前媒體報道稱,關國亮案之所以能浮出水面,緣于新華人壽股東之間的內部糾紛,主要是一些由企業集團組成的股東陣營與關國亮不和。
2005年,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在對新華人壽的例行審計中發現了諸多資金運作疑點,結果遭關國亮解聘。這引發了股東對公司治理的極大關注,并形成了一股不滿關國亮個人強勢運作公司相關事務的勢力,這些股東試圖改選董事會,但關國亮控制了大多數董事席位,改選未獲成功。與此同時,針對關國亮的舉報逐步升溫。2006年,反映新華人壽資金運用違規的舉報材料,被有關人員送往各個監管機構。
被發現挪用巨額資金后,關國亮雖向保監會承諾歸還挪用資金,但在3個月的寬限期內一再食言。2006年12月底,關國亮被正式免除董事長職務。保監會于2007年5月24日宣布,由保險保障基金以市場價收購新華人壽問題股東手中的股權,解決資金挪用問題。至今只有14.5億元劃至新華人壽賬上,仍有大量挪用資金尚未歸還。今年年中,中國保監會主席助理袁力曾透露,新華人壽被挪用的大部分資金已被追回,剩余部分已通過資產抵押等方式進行了保全,進一步處置之后,相信被挪用的資金能夠全部收回。
今年48歲的關國亮1983年畢業于東北財經大學,先就職于黑龍江省財政廳,后于1992年“下海”加入民營企業東方集團(600811,股吧)(600811,股吧)實業有限公司。在幫助東方集團1994年成功上市后,關國亮出任了上市公司總會計師。后來,他又成為東方實業主管財務的副總裁,并兼任東方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1996年,關國亮所在的東方集團參與發起新華人壽。1998年,關國亮成為新華人壽董事長。經過多年發展,新華人壽總資產已過千億元,機構網點遍布全國,被稱為國內第四大壽險公司。2006年10月8日,中國保監會宣布暫停關國亮履行董事長職責。2007年11月16日,關國亮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2008年10月27日,關國亮案經市檢二分院審查起訴至北京市二中院。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最高法定刑為15年有期徒刑。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此罪情節嚴重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北京晚報 邱偉)
新華人壽原董事長關國亮昨受審
經過長達兩年多的漫長博弈后,新華人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人壽)原董事長關國亮案一審,昨日終于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早報記者從控方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獲悉,關國亮涉嫌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兩項罪名。
據財經網報道,上述兩項罪名涉及金額接近3億元,其中挪用資金2.6億元。此外,控方指控,關國亮擔任新華人壽董事長期間,涉嫌職務侵占300多萬元。
同庭被訴的還有原策衡投資公司總經理馬躍,控方指馬躍以公司的名義給關國亮提供投資平臺,涉嫌違規操作股票。馬躍,1958年3月3日生,本科畢業,被捕時無業,戶籍地顯示為上海。
當日上午9時47分,關國亮被押入北京二中院審判大樓二層南側的三號法庭。該庭是一個僅16座旁聽席的小法庭,不過一向是二中院主審大要案的固定場所。近年來,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原湖南省高院院長吳振漢、原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杰、原北京市海淀區區長周良洛等官員均在此受審。
開庭當日,二中院對外開放的三個旁聽證辦理窗口均不就此案辦理普通公民的申請,法院工作人員稱,此案旁聽人員均由法警按指定名單帶入,主要為保監會、新華人壽等單位的人士,以及關國亮的家屬,其中包括關的妻子王玉蓉。
據報道,關國亮的家屬及朋友來了近20人,其家屬抱怨由于名額有限,不能全部入庭旁聽。
此案庭審由北京市高級法院督辦,全程錄像。此案初步預計庭審時間為兩天。
在關國亮的兩項指控中,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其最高法定刑是15年有期徒刑。京城知名刑辯律師錢列陽昨天告訴早報記者,職務侵占罪以1萬元起步,對于數百萬元,數額較大者,量刑可能會比較高。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此罪情節嚴重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錢列陽表示,挪用資金罪量刑不僅與數額有關,還與其自首情節、是否有揭發、認罪態度等相關,并非簡單以數額來定刑。
新華人壽是1996年8月開業的一家全國性股份制保險公司,由關國亮一手創立。在《2008胡潤中國富豪榜》榜單中,關國亮仍以9億元財富位居該榜第821名。
關氏往事
關國亮
1960年出生于哈爾濱。1983年畢業于東北財經大學,2003年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曾供職于黑龍江省財政廳。1992年加盟東方集團(600811,股吧)。1996年至2006年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1996年,正是在關國亮的謀劃和操作下,東方集團參與發起新華人壽。1998年出任新華人壽董事長時,年僅38歲的關國亮是來自“東方系”股東代表。
案件回放
2006年9月23日,保監會開始對新華人壽資金運用問題進行全面調查,發現關國亮任新華人壽董事長的八年間,累計挪用公司資金130億元。或被拆借給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終控制新華人壽;或用于大規模違規投資,至案發時尚有27億元未能歸還。
2006年12月27日,關國亮被免去新華人壽董事長等職務。
2007年5月24日,保監會宣布,由保險保障基金以市場價收購新華人壽問題股東手中的股權,解決資金挪用問題。據財經網援引接近新華人壽的知情人士透露,至今只有14.5億元劃至新華人壽賬上,仍有大量挪用資金尚未歸還。
2008年10月27日,關國亮案經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至北京市二中院,北京市二中院于當日正式受理并立案。
2008年11月25日,關國亮案一審開庭。( 東方早報 吳玉蓉) 新華人壽前員工:對于關國亮“沒想到 太可惜”
“沒想到,太可惜。”昨天,一位前新華人壽的中層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表示。在關國亮擔任新華人壽董事長期間,該人士從基層干起一直到業務部門的中層。
在員工眼中,關國亮低調務實,工作極富激情,且關心一線員工。對于關國亮涉嫌違規挪用保險資金的問題,這位人士表示詫異:“關國亮投資的領域都是賺錢的領域,比如長安街上的新華保險大廈,比如北京飯店三期,怎么會沒有錢還呢?”他表示,關國亮肯定是有問題被抓住把柄了。
這位人士透露,如果關國亮在2006年的董事會換屆選舉中功成身退的話,也不會落到現在的下場。當時,關國亮獲得了股東的多數的票數連任董事長。“我覺得,關的連任引起了部分大股東的不滿。”(每日經濟新聞 郭曉軍)
關國亮案27億元沒歸還 新華人壽股權之爭未結束
曾在新華人壽的董事長席位上坐了八年的關國亮說過,“孔夫子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而我最畏的就是市場。”雖然他最畏市場,最終卻敗在了市場法則上面。
距離關國亮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整整一年零9天之后,關國亮一案在北京開庭審理。
27億元未能歸還
11月25日上午10點,關國亮案的庭審在北京二中院審判大樓二層南側的三號法庭進行,這是二中院主審大要案的固定場所。
開庭當日,二中院對外開放的三個旁聽證辦理窗口均不就此案辦理普通公民的申請,該案的旁聽人員全部由法警按照既定名單帶入,主要為保監會、新華人壽等單位的人士,以及關國亮家屬,其中包括關的妻子王玉蓉。
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兩項罪名起訴關國亮。據檢方指控,關國亮擔任新華人壽董事長期間,涉嫌職務侵占300多萬元,涉嫌挪用資金2.6億元。同庭被訴者還有其上海籍合伙人馬躍,控方指馬躍以公司的名義給關國亮提供投資平臺,涉嫌違規操作股票。
2006年9月23日,保監會開始對新華人壽資金運用問題進行調查。經查發現,關國亮任新華人壽董事長的八年間,累計挪用公司資金130億元,或被拆借給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終控制新華人壽;或用于大規模違規投資,至案發時尚有27億元未能歸還。這些資金或被拆借給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終控制新華人壽,或用于大規模違規投資或拆借,已在體外形成了一個盤根錯節的利益網絡。
11月25日下午五時左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西門、北門外,四五個神色焦慮的人在馬路兩旁徘徊,并不時向中院的大樓出口張望。
“我們已經等了一天了。”其中一位中年人士說。他們等待的,正是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人壽”)前董事長關國亮的一審審判。
曠日持久的漫長等待后,11月25日,關國亮終于因檢方指控的涉嫌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兩項罪名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涉及金額接近3億元。
當日有媒體報道稱,與關國亮同庭審理還有原策衡投資公司總經理馬躍,其涉嫌以公司名義向關國亮提供投資平臺并違規操作股票。
記者在現場了解到,關國亮的一審計劃在25日、26日兩天展開,北京二中院接待廳表示不就此案辦理普通公民旁聽申請。該案件庭審的三號法庭,僅有16席旁聽席,旁聽人員主要為保監會、新華人壽等單位及關國亮家屬。對此,北京市二中院宣傳處的一位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表示不便發表意見。
25日上午9時50分左右,關國亮被押入審判庭,直到當晚18時左右,第一天審判才結束。
關于本案的焦點,北京市律師協會保險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委員李記華認為,挪用資金罪是否成立,要看關國亮是否是為個人營利活動而挪用資金,要定性挪用資金轉進的公司屬于什么性質,歸誰所有。
業界人士認為,正是關國亮一再想擺脫東方系控制,進行的一系列資本運作才導致今日之下場。
關國亮于2007年11月16日下午被中國保監會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11月20日,新華人壽的臨時股東會上,保監會資金運用部、法規部、人身險部有關負責人首次公開宣布這一信息。
同日,保監會發布公告稱,保監會派出檢查組,對反映新華人壽違法違規經營的問題進行了檢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追收被挪用資金,化解風險隱患,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李記華分析,關國亮是資本運作的高手,短短幾年時間將新華人壽打造成中國第四大壽險公司足以說明其能力。關此前曾在黑龍江省財政廳和東方集團(600811,股吧)做過,當時入主新華保險,業界人士就認為他絕對不會“安分守己”的。
保監會于2007年末的初步調查發現,關國亮任新華人壽董事長的8年間,累計挪用公司資金130億元,當時尚有27億元未能歸還。
挪用資金其中包括多處物業項目投資:位于北京建外大街永安里的新華保險大廈、位于北京長安街沿線的萬壽路地鐵東北角的西貿中心項目、北京飯店二期改造擴建工程北京宮項目,以及一處鮮為人知的投資項目——延慶培訓項目基地(本報11月15日《爭議新華人壽四大對外投資》曾予報道)。數年間,關國亮利用以股權代持等形式,將新華人壽資金大規模用于違規投資、擔保或拆借。
據昨日媒體披露,迄今為止,關國亮所挪用的資金已基本被追回。
新華人壽股權爭奪仍未結束
關國亮一案開始審理了,但是新華人壽內部股權問題卻并未完結。
2006年,關國亮在接收保監會調查時曾承諾會歸還挪用的資金,但是最終未果。于是,保監會為了解決復雜的股權關系,于2007年5月24日由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公司(下簡稱“保障基金”)以市場價收購新華人壽問題股東手中的股權。
根據新華人壽2008年度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顯示,目前保險保障基金公司為新華人壽第一大股東,持有46578萬股,占全部股本的38.815%。
對于保障基金手中的新華人壽股權將何去何從一直是關注的焦點,從2007年3月開始,包括中國人壽(601628,股吧)、人保集團、中國平安(601318,股吧)、泰康人壽等在內的多家保險公司都曾表露出接盤新華人壽的意愿。
然而今年11月初,有媒體報道稱,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有望在近期接盤這部分股權。無論是匯金還是人保接收保障基金手中的新華人壽股權,都意味著新華保險將從民營控股轉為一家國有控股的保險公司。
目前,新華人壽的股東中,央企寶鋼集團持股17.273%,同樣具有央企背景的中國石化(600028,股吧)(600028,股吧)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通過拍賣獲得原儀征化纖持有的1.502%股權,如果加上匯金公司將受讓的逾38%股權,新華人壽的股權結構中國有比例將近60%。而以第二大股東蘇黎世保險公司為代表的外資,仍保持國內監管允許的24.9%最高比例。(證券日報 胡瀟瀅)
堂審關國亮
11月25日下午五時左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西門、北門外,四五個神色焦慮的人在馬路兩旁徘徊,并不時向中院的大樓出口張望。
“我們已經等了一天了。”其中一位中年人士說。他們等待的,正是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人壽”)前董事長關國亮的一審審判。
曠日持久的漫長等待后,11月25日,關國亮終于因檢方指控的涉嫌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兩項罪名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涉及金額接近3億元。
當日有媒體報道稱,與關國亮同庭審理還有原策衡投資公司總經理馬躍,其涉嫌以公司名義向關國亮提供投資平臺并違規操作股票。
記者在現場了解到,關國亮的一審計劃在25日、26日兩天展開,北京二中院接待廳表示不就此案辦理普通公民旁聽申請。該案件庭審的三號法庭,僅有16席旁聽席,旁聽人員主要為保監會、新華人壽等單位及關國亮家屬。對此,北京市二中院宣傳處的一位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表示不便發表意見。
25日上午9時50分左右,關國亮被押入審判庭,直到當晚18時左右,第一天審判才結束。
關于本案的焦點,北京市律師協會保險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委員李記華認為,挪用資金罪是否成立,要看關國亮是否是為個人營利活動而挪用資金,要定性挪用資金轉進的公司屬于什么性質,歸誰所有。
業界人士認為,正是關國亮一再想擺脫東方系控制,進行的一系列資本運作才導致今日之下場。
關國亮于2007年11月16日下午被中國保監會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11月20日,新華人壽的臨時股東會上,保監會資金運用部、法規部、人身險部有關負責人首次公開宣布這一信息。
同日,保監會發布公告稱,保監會派出檢查組,對反映新華人壽違法違規經營的問題進行了檢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追收被挪用資金,化解風險隱患,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李記華分析,關國亮是資本運作的高手,短短幾年時間將新華人壽打造成中國第四大壽險公司足以說明其能力。關此前曾在黑龍江省財政廳和東方集團(600811,股吧)做過,當時入主新華保險,業界人士就認為他絕對不會“安分守己”的。
保監會于2007年末的初步調查發現,關國亮任新華人壽董事長的8年間,累計挪用公司資金130億元,當時尚有27億元未能歸還。
挪用資金其中包括多處物業項目投資:位于北京建外大街永安里的新華保險大廈、位于北京長安街沿線的萬壽路地鐵東北角的西貿中心項目、北京飯店二期改造擴建工程北京宮項目,以及一處鮮為人知的投資項目——延慶培訓項目基地(本報11月15日《爭議新華人壽四大對外投資》曾予報道)。數年間,關國亮利用以股權代持等形式,將新華人壽資金大規模用于違規投資、擔保或拆借。(史進峰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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