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不良廠商冒用競爭對手的商標在谷歌購買關鍵詞廣告已引發了多起糾紛,搜索引擎商谷歌公司也因此屢屢卷入訴訟,但在中國還鮮有發生,日前,國內首例搜索關鍵詞官司在廣東開庭并作出了賠償判決。
本報訊 日前,廣東臺山一家企業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指責競爭對手在谷歌購買關鍵詞廣告和谷歌不負責任的行為,并聲稱將其再度告上法庭,這是國內首例搜索關鍵詞官司。
廣東港益:商標被對手冒用
日前,臺山港益電器公司(下稱“港益公司”)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講述了事件經過:去年8月,該公司發現,在搜索引擎google上輸入“綠島風”三個字進行搜索時,結果卻指向競爭對手廣州第三電器廠的網站。他們大為驚訝和憤怒,因為廣州第三電器廠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與其相同,都是風幕機,而“綠島風”則是港益公司的商標名稱,而不是品類的名稱。隨后,港益公司將谷歌和第三電器廠告上法庭,要求其雙方共同賠償50萬元。
在今年5月下發的判決書上,法院認定被告第三電器廠構成對港益公司的侵權,并判賠21000元,而谷歌中國并不構成侵權。該公司負責人對記者說,這一賠償額顯然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和實際的賠償作用,相反是一種縱容和鼓勵。而作為廣告經營者google公司依法負有審查義務,負有審查義務卻不履行,有明顯的過錯,卻沒有承擔相應的責任。他說:“我們決定近期對其再次提起上訴。”
谷歌中國:只是提供網絡平臺
就此事,記者昨日聯系了谷歌中國,但該公司公關部一直沒有回應。不過,記者了解到,谷翔公司(谷歌在華合資公司)在答辯中稱“只是向客戶提供網絡平臺,關鍵詞的內容由客戶自行設置和變更”。另外,法院在判決中稱,網絡信息不具備編輯控制能力,谷翔公司對該網絡信息的合法性沒有監控義務,且在訴訟過程中已及時停止了對被告第三電器廠在“Google Ad Words”上的提供關鍵詞廣告服務,被告谷翔公司并不構成共同侵權。
但港益公司負責人認為,谷歌這種做法類似于報社、電視臺不加控制地將報紙版面或電視時段提供給廣告客戶,任由其自行發布未加核實的內容,明顯地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
出現關鍵詞官司的原因
原因一:利益驅動。意識到這種法律風險,另一大搜索引擎百度已經對搜索商標進行保護,而谷歌一直“不感冒”。
谷歌為何這樣做呢?主要原因還是利益可觀。行內人士說,2007年關鍵字廣告收入占搜索引擎廣告收入的81%,研究顯示,很多關鍵字搜索就是商標,而許多該類型廣告都會與產品或服務的品牌或商標相關。
原因二:法律空白。目前,中國的現有法律對此類互聯網上的商標侵權沒有明確界定,而且,就算是侵犯了商標權,作為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谷歌來說,還是可以免于相關的責任。如此看來,就算是侵權也能免于賠償損失。
名詞解釋
關鍵詞廣告,簡單說是在搜索引擎的搜索結果中發布廣告的一種方式,與一般網絡廣告不同之處僅僅在于,關鍵詞廣告出現的位置不是固定在某些頁面,而是當有用戶檢索到你所購買的關鍵詞時,才會出現在搜索結果頁面的顯著位置。不同的搜索引擎有不同的關鍵詞廣告顯示,有的付費關鍵詞檢索結果出現在搜索結果列表最前面,有的出現在專用位置。
(聲明:本站所使用圖片及文章如無注明本站原創均為網上轉載而來,本站刊載內容以共享和研究為目的,如對刊載內容有異議,請聯系本站站長。本站文章標有原創文章字樣或者署名本站律師姓名者,轉載時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