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中國醞釀了14年之久的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反壟斷法》開始正式實施,國務院當天也成立了反壟斷委員會。這一法律將為保護消費者和市場秩序提供重要的法律武器。法律實施當天,就有公司因涉嫌壟斷而被起訴。本文將為您解讀哪些行為屬于壟斷行為,又有哪些容易誤解的條款?
反壟斷法適用范圍及規定的壟斷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適用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本法。法律規定的壟斷行為包括: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包括以下幾種行為: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沒有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等。
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三種情形:經營者合并;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下面是幾條容易被大家誤解的反壟斷法條款:
不反對大與強,不反對企業而是反壟斷行為。
問:對于中國石化、中國移動、中國電信這樣的巨無霸企業,可以依據《反壟斷法》來治理嗎?
答:《反壟斷法》反對的是壟斷行為,而不是壟斷企業,它的原則是反對以大欺小,倚強凌弱,反對的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比如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
《反壟斷法》并不反對大、反對強。它所禁止的行為是壟斷的行為,或者是其他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它要保持的是一個有序的市場競爭,因為只有在一個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下,各種各樣的社會資源才可以被充分利用,創造更大的社會財富,從而使廣大消費者從眾受益。
《反壟斷法》并不反對壟斷企業的客觀存在,反對的是壟斷企業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推行壟斷行為。如果中小型企業具有壟斷壟斷行為或者達成了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同樣要受到《反壟斷法》的約束。
如何理解經營者集中?
問:是不是大企業之間進行并購、合并就屬于經營者集中的范疇,如果企業經過合并,市場占有率超過50%,是不是就會接受審查?
答:《反壟斷法》中的經營者集中比一般的企業并購含義更廣一些,它所關注的是影響到市場競爭持續的企業并購,并不是說所有的并購都是要經過審查。目前,中國采用了事先強制申報的制度,凡是達到申報門檻的,必須申報,但申報并不代表就違法。
在判定一個并購最終是不是實質性的限制了競爭或排除了競爭,有一個綜合判斷的標準,并不是說市場占有率達到多少就判定它是違法的,要根據它所處的行業市場進入的難易度,技術的障礙以及其他綜合性的因素,然后進行一個經濟學的分析與市場分析,最終再做出判斷。
市場份額大就是壟斷嗎?
問:某企業的市場份額達到了60%以上,那么它就屬于壟斷了吧?行業前兩名的市場份額加起來超過了60%,這也算是壟斷嗎?
答:在推定經營者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時,市場份額的確成為重要的依據。但是,這也僅僅是重要依據,而且還只是推定為市場支配地位的依據。只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才被認為是壟斷行為。
所以說,單純憑市場份額來認定壟斷行為,顯然是與《反壟斷法》不相符。而法定的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
怎么才算壟斷行為?
問:就像上面所說,占有較大的市場份額也不算壟斷,那么怎么才算是壟斷行為?
答:根據《反壟斷法》,企業壟斷行為包括: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等三個方面。
《反壟斷法》實施后,大企業肯定要被關注,但是一些中型的企業也必須遵守這個法律,在這個壟斷協議中,串通共謀價格的這種競爭者之間,這種共謀達成價格協議,達成限制產量的協議,達成劃分地域的協議,而且也是各個國家《反壟斷法》最重點關注的一個問題。
生效前的壟斷行為既往不咎
問:有媒體曾報道,微軟將會成為《反壟斷法》實施后的第一個被告,因為國內有軟件廠商已掌握了微軟之前大量的不正當競爭的證據,這能成功嗎?
答:首先,有一點必須說明的是,在《反壟斷法》生效前,不管一個企業的行為是否涉嫌壟斷,法律都不會再追究,除非有明確規定,這是一個基本的法律原則。也就是說,即使微軟在8月1日之前存在壟斷行為,我們也不會追究,但是在8月1日后,發現其進行壟斷行為就可以追究了。另外,企業今后如果準備進行反壟斷訴訟,必須搜集到充足的證據,這是最基本的;涉及到IT業,認定一個企業的壟斷,除了經濟分析、市場分析外,還涉及技術評估。
《反壟斷法》反對的是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而不是反對壟斷企業。
2008年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將正式施行。該法共八章五十七條,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假壟斷的企業可獲“松綁”,自此不必芒刺在背。
市場份額并非壟斷的唯一標準
“該企業在市場上的份額已經近60%,難道還不是明顯的壟斷嗎?”似是而非地假借國外推斷壟斷的市場份額標準,國內諸如此類的聲音很“亢奮”。法律果然如此規定的嗎?沒錯,在推定經營者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時,市場份額的確成為重要的依據。但是,這也僅僅是重要依據,而且還只是推定為市場支配地位的依據。而法定的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
只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才被認為是壟斷行為。因此,包括記者在內的眾多消費者,如果一味“計較”某一企業的市場份額,非要據此“認定”其為壟斷企業,顯然是與《反壟斷法》不相符的。
同時,還有種說法,即使市場份額最大的企業沒有超過50%,但前幾名的企業如果在同一市場的市場份額超過60%,也就是“壟斷”。這也是一種誤解。根據《反壟斷法》的第19條之補充規定,如果市場前幾名的企業中,有的經營者市場份額不足十分之一的,就不應當推定該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由此可見,市場份額(包括銷量、利潤的市場比率等數字)不是推定“壟斷”的唯一標準。
反壟斷行為而非企業本身
“如果企業被證明是壟斷,那就應該采取諸如分拆、禁入等手段,限制壟斷企業繼續壯大。”這一不成文的“想法”似乎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然而,仔細查看《反壟斷法》的第一條,制定本法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因此,可以斷定,該法是為了反壟斷行為,而非反壟斷企業本身。而全程參與該法制定的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張穹也表示,《反壟斷法》并不反對壟斷企業,反對的是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
根據該法,企業壟斷行為包括: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等三個方面。張穹表示,在處理《反壟斷法》與壟斷行業、壟斷企業的關系問題上,《反壟斷法》并不反對壟斷企業的客觀存在,反對的是壟斷企業利用優勢地位推行壟斷的行為。
張穹還特意表示,中國包括電力、電信、鐵路等壟斷行業,其自身改革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逐步引入競爭機制,《反壟斷法》將它們納入管理領域之中,并沒有另外的規定。
在《反壟斷法》正式施行前,諸多3C企業被貼上“壟斷”標簽。如今,在《反壟斷法》即將施行前兩天,備受注目的龍頭企業又是怎樣看待該法呢?記者采訪了有關企業負責人。
手機企業說法
Nokia強勢在品牌非低價戰
中國市場是諾基亞最大的海外市場。盡管其在今年第二季度出現利潤下滑,但依然銷量增加,市場份額近40%,大概是緊隨其后的市場競爭者份額的總和。依靠快速推出新品和涵蓋高中端產品的銷售鏈條,諾基亞穩居手機市場第一。
而從市場行為來說,諾基亞手機的性價比其實不高,因為同樣功能材質的手機,諾基亞的售價最高。但是,消費者依然購買,賣場依然要設立諾基亞專柜。這并非諾基亞采用了壟斷行為,而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該人士還表示,手機行業已經是高度競爭,廠商眾多,渠道廣泛。諾基亞并不強迫任何消費者購買自己的產品,也不限制任何賣場的自主經營。同時,諾基亞也沒有利用自己的強勢市場地位干預其他競爭者的經營。
記者觀察:《反壟斷法》對于企業的壟斷行為規定非常詳細,境內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適用該法;同時,境外的壟斷行為,如果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同樣適用該法。因此,在該法實施后,諾基亞這個國外企業,在境外的一系列并購行為(可視同經營者集中),或也同樣要接受中國《反壟斷法》的審核。
但是具體到諾基亞是否壟斷的判定,目前基本可以認為其并非真壟斷。雖然諾基亞市場份額一家獨大,遠遠超過其他所有手機廠商,同時國產手機又“柔弱得可憐”。但是,不能因為這些而“認定”其壟斷。
IT企業說法
在中國市場支配地位并未形成
根據市場研究公司iSuppli最新發布的報告顯示,英特爾微處理器目前在全球的市場份額接近80%,其競爭對手AMD只有13%,這一數據與目前英特爾在中國的市場份額差不太多。
微軟也不例外。特別是微軟的操作系統,在全球至少占有90%以上的市場份額。所以,業界一致認為,僅從市場地位來看,微軟和英特爾不得不被列入中國《反壟斷法》瞄準的對象。而事實上,在歐盟、日韓及美國本土,微軟和英特爾也一直受到“壟斷”的指控。根據《反壟斷法》第一章第六條規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所以,脫縛的焦點是,微軟和英特爾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
英特爾中國區市場傳播部經理張怡?告訴記者,該公司的法務部對該法的制定過程和規定一直都有關注和了解,已經對內部員工進行了相關的培訓。她表示,該法在中國的實施并不會對英特爾有影響,“我們很歡迎這部法規,它是鼓勵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并支持創新”。
記者觀察:微軟中國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表示,微軟十分重視《反壟斷法》的出臺。在中國消費類市場,由于盜版原因正版比率可以忽略;在政府及國家企業市場,由于政府強調保護國產軟件,政府采購時要求國產軟件必需占有一定的比例,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國產軟件,微軟的市場支配地位并未形成。微軟中國公司董事長張亞勤則稱:“在中國,我們和政府、整個IT業界有很多合作,我們沒有壟斷。”
平板電視說法
面板核心技術惹壟斷爭議
之前有報道稱,有些外資企業平板電視低于成本出售以擴大中國市場份額。這是否有企業觸犯了這個反壟斷法條款呢?
外資企業:絕對不會觸犯法律
面對低于成本出售的問題時,LG明確表示,絕不會“無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首先因為生產電視的LG電子與生產液晶面板的LGDISPLAY是兩家經營上完全獨立的公司,不可能存在以電視的低于成本的損失來換取面板的銷售增長。LG表示他們一直信奉誠信經營的價值觀,絕對不會觸犯壟斷法。
LG還表示,他們相信一點,中國政府會更努力地為所有經營者創造一個更合理、更穩定、更公平的環境。
國產企業:外資低價基于面板利潤
在國產企業的方面,海信的負責人表示,由于許多外資平板電視采取低價策略,使它們大大地提高市場占有率,雖然它們的成品公司很多都是虧損的,但是面板技術上的優勢彌補了終端產品的虧損。與外資企業不同,國產企業的利潤大多來自成品公司。他同時還表示,反壟斷法的出臺一定會給中國企業帶來更公平的市場。但對于國產企業來說,更重要的是擁有自己的技術,使得企業無論是在上游產品還是在終端市場都有自己的競爭實力。該負責人還表示,反壟斷法的出臺,可能會導致外資企業的一些策略的變化。創維集團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外資平板在中國的銷售價格目前甚至都低于中國品牌,但他們的面板業務卻有著巨額的盈利。
專家觀點:中國電子商會副會長陸刃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今中國平板電視市場根本不存在壟斷現象,因為中國現今的平板市場是任何企業都可以進入的。另外,陸刃波說,外資企業占主導是因為其面板技術的成熟,雖然外資企業產品價格相對較低,但并不是價格低就能構成壟斷。外資企業能夠打價格戰,是因為它們在產業鏈上有優勢。同時,陸刃波認為,平板電視市場不會因為法律的出臺而改變。法律只會規范市場的發展,而不會改變市場的結構,影響市場變化的最終還是產品以及品牌。
運營商說法
中移動市場份額沒過半
在廣東移動通信市場廣東移動占有壓倒性的優勢,發展勢頭依然迅猛。記者就《反壟斷法》即將施行的話題采訪了廣東移動相關高層。據該高層表示,通信行業是一個整體,包括固話、移動、寬帶上網等所有通信業務。而根據主管部門的統計,中國移動在通信行業中的市場份額只有約40%,并沒有超過一半。
另外,從中國移動的發展歷程來看,得益于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是通過合法競爭、自身努力而獲得現在的市場地位。該高層還表示,《反壟斷法》施行后,廣東移動將依法經營,過去比較含糊的、與該法有沖突的行為,現在肯定依法改正。
記者觀察:根據《反壟斷法》的具體條款,結合中國移動的市場份額和市場經營行為,基本可以判斷,中國移動在通信行業算不上壟斷。這也是在電信重組中,中國移動并未被“分拆”的原因之一。而消費者之所以形成其“壟斷”市場的看法,一是由于其不斷增長的用戶量;二是其龐大的利潤總額。
《反壟斷法》實施將帶來什么狀況?
據記者了解,由互聯網實驗室牽頭、聯合各領域數十名專家學者組成的項目組完成的《中國高科技領域壟斷狀況調查報告》即將推出,希望通過與國內廠商的聯合訴訟為《反壟斷法》啟蒙。
但是,對外經貿大學競爭法中心主任、反壟斷法起草小組成員黃勇教授則認為,僅有8章57條的反壟斷法,被認為極具原則性,諸多方面需要細化,甚至包括每一個概念。“原先在制定草案時計劃在8月1日前制定40余個配套規則,迄今為止,無一出臺。反壟斷法實施在即,如何實施?”
在他看來,幾乎所有涉嫌違法的限制競爭行為都不能簡單地對號入座,每個案例因其產品、行業、服務的不同,都有其特殊性,不僅需要制定大量的條例、部門規章和反壟斷指南,執法機構也要有收集數據和了解市場的過程,這都需要很專業的人士來完成。
據商務部消息人士透露,商務部將在《反壟斷法》實施前,組建一個負責反壟斷調查的司局級部門,統一行使內外資企業并購中的經營者集中審查執法工作,而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工商總局也將成立新的司局,分別負責《反壟斷法》規定的“價格壟斷”審查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審查。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已經成立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不過,根據《反壟斷法》規定成立的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辦公機構也將設在商務部。這表明,今后反壟斷調查執法將由商務部負主要職責。
另一名《反壟斷法》專家組成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也認為,反壟斷委員會應該更多地發揮協調執法的作用,是各職能部門成立的具體執法機構。他表示,在《反壟斷法》出臺之前,其實已經有幾家政府機構在規范壟斷行為,如發改委、工商局、商務部。但是如果要把三家組成一個機構,恐怕不現實,將權力集中于某一家也不妥。以后條件成熟后,執法機構有可能集中。
但專家們依然表示,中國雖然目前實施《反壟斷法》有些力不從心,但假以時日,相信中國《反壟斷法》會日趨完善,為中國的經濟發展秩序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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