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管制政策、法規的實施主要是通過對進出口證件的管理而實現的,進出口許可證件是指為維護國家安全或社會公共利益、承擔有關國際公約義務、以及受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管理,需對有關進出口貨物進行數量、品質等方面進行管理的限制性許可證明或批件。
目前,國家實施管理的重要敏感出口商品包括:全國統一招標商品、軍民通用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鎢(鎢砂、仲鎢酸銨、三氧化鎢、鎢酸)、錫(錫錠、焊錫及錫砂)、鋅(鋅錠、氧化銻)、鋸材、蠶絲類(含廠絲)。
國家實施管理的重要敏感進口商品包括:配額機電產品及移動通訊產品、羊毛、天然橡膠、原油、成品油、鋼材、化肥、晴綸、滌綸、聚酯切片、汽車輪胎、農藥、易制毒化學品。
國家實施管理的重要農產品包括:(一)實行進口配額管理的商品(包括:棉花、食糖、羊毛、天然橡膠);(二)實行進口限量登記管理的商品(包括:糧食、植物油)。
國家實施管理的重要工業品包括:(一)實行進口配額管理的商品(包括:成品油、化肥、滌綸、晴綸、聚酯切片、氰化納、汽車輪胎、煙草及制品、二醋酸纖維絲束(煙用));(二)實行進口限量登記管理的商品(包括:原油、鋼材、農藥、膠合板、石棉);(三)實行進口自動登記管理的商品(包括:酒、彩色感光材料(以上兩種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合成橡膠、化纖布、鋼坯、銅、鋁。)
一、國家法律法規管制或進出口數量限制的證件
1、進口許可證(監管證件代碼:1)
主管部門:外經貿部
管理依據:關于印發《進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及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外經貿管發第152號)
管理范圍:2000年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為35種,稅目502個。具體為:成品油、羊毛、滌綸纖維、腈綸纖維、聚酯切片、天然橡膠、汽車輪胎、氰化鈉、食糖、化肥、煙草及制品、二醋酸纖維絲束、棉花、汽車及其關鍵件、摩托車及其發動機(車架)、彩色電視機及其顯像管、收、錄音機及其機芯、電冰箱及其壓縮機、洗衣機、錄像設備及其關鍵件、照相機及其機身、手表、空調器及其壓縮機、錄音錄像磁帶復制設備、汽車起重機及其底盤、電子顯微鏡、氣流紡紗機、電子分色機、糧食、植物油、酒、彩色感光材料、監控化學品可做為化學武器的化學品(包括化學武器關鍵前體、化學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學品、光盤生產設備。
對部分商品以加工貿易或保稅區(倉庫)進口也憑進口許可證驗放(監管證件代碼:小寫英文字母"u")。
實行禁止進口商品。(監管證件代碼:9)
2、出口許可證(監管證件代碼:4)
主管部門:外經貿部
管理依據:外經貿部《關于印發<2001年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及有關問題的通知》([2000]外經貿管發第669號)
管理范圍:2001年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為54類,按實際操作分解為66種。具體為:玉米、大豆、鎢砂、銻砂、仲鎢酸銨、鎢制品、煤炭、原油、成品油、氧化銻、重水、監控化學品、(可作為化學武器的化學品、化學武器關鍵前體、化學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學品、棉花、銻(包括銻合金)及其制品、白銀、活牛、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雞、活鴨、活鵝、活乳鴿、牛肉、豬肉、乳豬肉、雞肉、鴨肉、蜂蜜、大蒜、紅小豆、栗子、茶葉、大米、甘草、藺草及制品、葦及葦制品、礬土輕(重)燒鎂、滑石塊(粉)、氟石塊(粉)、焦炭、石蠟、松香及松脂、原木、鋸材、蠶絲類、硅錳鐵合金、鋅及鋅基合金、錫及錫基合金、維生素C、碳化硅、稀土、食糖、磷片石墨、鋅礦砂、錫礦砂、糠醇、桐原木、桐板材、坯綢、棉坯布、定尺碳素鋼板、電風扇、電子計算機、自行車。
對來料加工、招標管理的部分商品和化學武器前體憑出口憑出口許可證驗放。(監管證件代碼:小寫英文字母“x”)
根據關于印發《2000年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及有關問題的通知([1999]外經貿管發第696號),對邊境小額貿易的部分商品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監管證件代碼:小寫英文字母“y”)
根據關于印發《2000年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及有關問題的通知([1999]外經貿管發第696號),部分商品實行定向出口商品許可證管理。(監管證件代碼:5)
國家禁止出口的商品:牛黃、麝香、白金、銅及銅基合金。(監管證件代碼:8)
3、設限紡織品被動出口配額證(監管證件代碼:G)
主管部門:外經貿部
管理依據:《關于公布<設限紡織品與HS分類目錄(試行)>的通知》([2000]外經貿管紡函字第53號)
管理范圍:對美國、歐盟、加拿大、土耳其和挪威等設限國家的紡織品出口,企業向海關出具相應的出口證書。
4、機電產品進口登記表(監管證件代碼:O)
主管部門:外經貿部
管理依據:《監管司關于進一步明確進口商品管理中有關問題的通知》(監貨[1994]177號)
管理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進出口主要商品目錄代號中的“機電產品目錄代號表”中除機電配額許可證管理和機電特定產品以外的所有商品。無具體目錄。
根據《關于加強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的補充通知》([1998]外經貿機電發第555號)進口列入文件目錄的舊機電產品,由外經貿部簽發“機電產品進口登記表”(監管證件代碼:小寫英文字母“o”)。
5、機電產品進口登記證明(監管證件代碼:N)
主管部門:外經貿部
管理依據:關于印發2000年機電產品《配額產品實用代碼》和《特定產品實用代碼》的通知([2000]外經貿機電字第5號)、關于印發2000年機電產品《配額產品目錄》和《特定產品目錄》的通知([2000]外經貿機電發第48號)
管理范圍:77種商品,130余條HS商品代碼。
6、重要工業品進口登記證明(監管證件代碼:7)
主管部門:國家經貿委
管理依據:《關于啟用重要工業品進口登記專用章和進口登記證明的通知》(國經貿貿易[1999]47號)、《海關總署關于加強應證項下進口鋼材憑證驗放有關問題的通知》(署
法[1999]388號)
管理范圍:實行限量登記的有原油、鋼材、農藥、膠合板、石棉等5種商品;實行自動登記的有酒、彩色感光材料、塑料原料、合成橡膠、化纖布、鋼坯、銅、鋁等8種商品,共計450余條HS商品代碼。
二、屬于品質管理的監管證件
1、入境通關單(監管證件代碼:A)
主管部門: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管理依據:關于啟用檢驗檢疫出入境貨物通關單的通知(國檢法聯[1999]397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總署公告2000年第1號
管理范圍:《檢驗檢疫商品目錄》,實施進境檢驗檢疫的HS商品代碼有2740余條。
2、出境通關單(監管證件代碼:B)
主管部門: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管理依據:關于啟用檢驗檢疫出入境貨物通關單的通知(國檢法聯[1999]397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總署公告2000年第1號
管理范圍:《檢驗檢疫商品目錄》,實施出境檢驗檢疫的HS商品代碼有3560余條。
3、無線電設備進關審查批件(監管證件代碼:L)
主管部門:信息產業部
管理依據:關于發布《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規定》的通知(國無管[1995]15號)、政策法規司關于轉發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關于更換無線電設備進口審查及批件的通知》的通知(1999政法0022)
管理范圍:涉及HS商品編碼10余條。
4、保密機進口許可證(監管證件代碼:M)
主管部門:國家密碼管理委員會
管理依據:商用密碼管理條理、轉發全國無線電管理委員會《關于從國外進口通信保密機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82]署貨字第754號)
管理范圍:目前無具體目錄
5、精神藥物進出口準許證(監管證件代碼:I)
主管部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管理依據:藥品管理法、關于轉發《關于精神藥物進出口管理規定的補充通知》的通知(<87>署貨字第1280號)、關于轉發“精神藥品品種及分類”的通知((89)署監一字第376號)
管理范圍:目前暫無具體目錄
6、進口藥品通關單(監管證件代碼:Q)
主管部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管理依據:藥品管理法。
管理范圍:目前暫無具體目錄
7、麻醉藥品進出口準許證(監管證件代碼:W)
主管部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管理依據:藥品管理法、關于轉發《麻醉藥品管理辦法》的通知((88)署貨字第232號)
管理范圍:目前暫無具體目錄
8、獸藥進口報驗證明(監管證件代碼:R)
主管部門:農業部
管理依據:關于驗放進口獸藥的通知((88)署貨字第725號)
管理范圍:目前暫無具體目錄
三、環保管理
1、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監管證件代碼:S)
主管部門:農業部
管理依據:關于對進出口農藥實施登記證明管理的通知(農農發[1999]9號)、海關總署辦公廳轉發農業部《關于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管理名錄>的函》的通知(署辦法[2000]128號)
管理范圍:涉及HS商品編碼40余條。
2、進口廢物批準證書(監管證件代碼:P)
主管部門:國家環保總局
管理依據:關于頒布《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環控[1996]204號)
管理范圍:涉及HS商品編碼40余條。
3、有毒化學品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監管證件代碼:X)
主管部門:國家環保總局
管理依據:關于發布《化學品首次進口及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規定》的通知(環管[1994]140號)
管理范圍:涉及商品27種,HS商品代碼40余條。
四、履行國際公約管理
1、瀕危物種進出口允許證(監管證件代碼:F)
主管部門: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
管理依據:關于調整《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的通知(瀕辦字[2000]9號)
管理范圍:管理目錄涉及HS商品代碼400余條。
2、核產品和核兩用品
主管部門:國防科工委、外經貿部
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
管制條例
管理范圍:核材料、核設備、核反應堆用非核材料等物項,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
制清單。
3、監控化學品
主管部門:外經貿部、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
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管理范圍:監控化學品管理清單
五、其他管理
1、音像制品發行許可證或樣帶提取單(監管證件代碼:Z)
主管部門:文化部、廣電總局和新聞出版署
管理依據:音像制品進口管理辦法(第17號令)、關于音像制品進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文市發[1999]28號)、關于加強廣播電視節目電影片進口管理的通告(廣發社字[2000]91號)、關于加強對委托境外企業加工光盤管理的通知(新出音[1998]560號)
管理范圍:有內容的音像制品
2、金產品出口證或人總行進口批件(監管證件代碼:J)
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
管理依據:關于轉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的通知([83]署行字第556號)、關于對進口黃金及其制品加強管理的通知(銀發[1988]363號)
管理范圍:黃金及其制品
3、白銀進口準許證(監管證件代碼:U)
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
管理依據:關于印發《白銀進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銀發[1999]414號)
管理范圍:銀粉、未鍛造白銀、銀半制成品、銀制成品
4、調運外幣現鈔進出境許可證(監管證件代碼:T)
主管部門:國家外匯管理
管理依據:關于下發《銀行調運外幣現鈔進出境管理規定》的通知(匯函[1998]65號)
5、文物出口證書(監管證件代碼:H)
主管部門:國家文物局
管理依據:關于轉發《文物出境鑒定管理辦法》的通知((89)署監二字第230號)、海關總署關于對出境文物憑國家文物局頒發的《文物出境許可證》驗放問題的通知(署監[1995]126號)
6、非軍事槍械進出口批件(監管證件代碼:K)
7、《貨物進口證明書》
主管部門:海關總署管理范圍:主要用于進口汽車
8、高新技術出口限制
主管部門:外經貿部、科技部
管理依據:限制出口技術管理辦法
管理范圍: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
責任編輯:呂慶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