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普爾母公司麥格勞-希爾公司昨日發表聲明稱,標普總裁德文·夏爾馬將于今年9月12日去職,現任花旗銀行首席營運官道格拉斯·彼得森屆時將接替夏爾馬出任標普總裁一職。盡管消息靈通人士表示夏爾馬的離職與標普調降美國主權信用評級和美國司法部啟動針對標普的調查無關,但在近年來相繼爆發的金融危機和歐債危機中,三大評級機構自身信譽不僅屢遭質疑,其行業壟斷性也受到炮轟。
美國監管機構和立法賦予大權
法國國際信息和展望研究中心副主任京特·卡佩勒-布朗卡爾指出,穆迪、惠譽和標準普爾這三大評級機構能有今天的地位,最一開始是由美國監管機構和立法機構賦予的。
三大機構上世紀初創建時只是金融信息機構,后來才開始從事信用評級。1975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首次將“全國公認的統計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納入聯邦證券監管體系。此外,美國法律規定,像保險公司這樣的機構投資者只能購買資質良好的評級機構認可的債券。另一個賦予評級機構較高地位的是2004年開始執行的《巴塞爾協議II》。這一協議要求銀行為他們持有的有風險的主權債務資產預留資本,這實際上“使評級機構成為權力巨大的評估者”。
但在金融危機和隨后的歐債危機中,三大信用評級機構的角色飽受詬病,以致歐美國家掀起了一場針對評級機構的監管風暴。
在美國本土,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已表示將重新審視如何使用信用評級,這意味著美國有可能對信用評級機制進行改革。
法國戰略咨詢公司Weave副總裁埃里克·德拉努瓦說,信用評級機構最初的作用是為投資者提供可靠的投資信息,但目前已經偏離最初的作用。目前迫切需要對信用評級機構進行改革,重新審視他們的經濟模型、任務和目標,以及建立更加嚴格的行業準則和監管規則。
影響力不容低估
前穆迪日本公司日韓企業評級部門負責人森田隆大認為,評級機構的信譽在美國次貸危機中受損,但在歐美債務危機中,評級機構的影響力一如既往,繼續顯示其在金融市場和經濟社會中的強大作用。究其根源,是因為尚不存在可以取代“評級”的金融環境。可以說,在資本市場,沒有“評級”的話,市場將無法有效運作。
金融危機爆發后,歐盟便收緊了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在歐盟看來,信用評級機構未能及時預警風險,存在嚴重失誤,從而助長了金融危機的擴大。而在主權債務危機中,歐盟國家又紛紛把指責的矛頭對準了信用評級機構,批評他們濫用評級大權,加劇了市場恐慌,成為危機擴散的推手之一。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也是在信用評級被下調之后出現的,評級機構很多時候是“事后諸葛亮”。
歐洲欲走向“獨立”
為打破美國三大評級機構的壟斷,歐洲正試圖建起一套屬于自己的、受到公共監管的評級體系,但迄今尚無明顯進展。
布魯塞爾歐洲與全球經濟研究所經濟學家尼古拉·韋龍建議,歐洲中央銀行應該建立自己的信用評級標準,從而減少對信用評級機構的依賴,但這并不意味著歐洲央行將取代評級機構。
順應歐洲的需要,歐洲最大的戰略咨詢公司羅蘭貝格國際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計劃組建一家由25家企業參與的集團,每家企業出資1000萬歐元,建立一個歐洲信用評級機構,以抗衡美國主導的三大評級機構。按照設想,歐洲信用評級機構對企業的信用評級費用不到三大評級機構的三分之一,且費用是由投資者支付,而不是由債券發行者支付,從而消除了利益沖突之嫌。另一套方案是在瑞士成立一家信用評級機構,以保證其在政治上獨立,不受任何國家影響。
埃里克·德拉努瓦表示,在對評級機構建立更加嚴格的行業準則和監管規則外,同時允許新的評級機構出現,鼓勵良性競爭。
整體行業急需監管
目前,美歐要求加強評級機構監管的呼聲越來越高,監管內容涉及提高評級機構計算方法的透明度、內部消息的使用和利益沖突管理等。歐洲一些官員和監管者還提議,評級機構在公布評級決定之前需提前3天通知被評級方,以便讓被評級方有足夠時間做準備,以應對市場可能出現的變化。目前,在歐洲通行的是評級機構提前12個小時通知評級決定,而在美國則是沒有提前通知時間。
對此,紐約大學經濟學教授勞倫斯·懷特認為,沒有必要增強透明度,因為目前評級機構在方法論方面已經足夠透明,“你要尊重每個評級機構的保密條款,如果所有方法都完全公開,新出現的評級機構就會照抄別人的評級方法造成雷同,無法形成有效競爭”。此外懷特還認為,延長提前通知的時間是一個“巨大的錯誤”,會增加內幕交易的機會,對市場有弊無利。
日本神戶大學法學教授近藤光男指出,評級機構的問題主要有兩點,一是評級機構商業模式產生的利益沖突;二是長期市場壟斷。與評級機構擁有的影響力相比,其受到的約束和監管不夠。
德國漢堡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托馬斯·施特伯哈爾認為,評級機構已擁有一種政策權力,它不再是簡單地傳遞信息,而是做出裁決,對其權力必須加以限制。
全球壟斷亟待打破
懷特認為,目前國際評級行業中僅有幾個聲音,讓投資者無法聽到不同聲音,無法更客觀地評估風險。更多聲音好于只有幾個聲音,更有利于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韓國三星經濟研究所首席研究員鄭永石表示,要想打破目前國際信用評級市場的壟斷性,就應設立評級機構“業績記錄”這種統計平臺,也就是靠此前業績的記錄來積累信用。不可否認,這將不是一個短期過程。
實際上,目前國際信用評級體系存在的問題歸根結底是“力量”問題。現行國際金融體系是由發達國家打造的,亞洲目前并不具備真正的“力量”。西方依然控制著整個評級體系,而美國對評級機構尤其具有深遠影響。
商報綜合報道
全球三大評級機構詳解
標普評級
標普的長期評級分為投資級和投機級兩大類,投資級的評級具有信譽高和投資價值高的特點,投機級的評級則信用程度較低。投資級包括AAA、AA、A和BBB,投機級則分為BB、B、CCC、CC、C和D。AAA級為最高信用等級;D級最低,視為對條款的違約。
從AA至CCC級,每個級別都可通過添加“+”或“-”來顯示信用高低程度。例如,在AA序列中,信用級別由高到低依次為AA+、AA、AA-。
標普的短期評級共設六個級別,依次為A-1、A-2、A-3、B、C和D。其中A-1表示發債方償債能力較強,此評級可另加“+”號表示償債能力極強。
標普目前對126個國家和地區進行了主權信用評級。美國失去AAA評級后,目前擁有AAA評級的國家和地區還有澳大利亞、奧地利、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中國香港、馬恩島、列支敦士登、荷蘭、新西蘭、挪威、新加坡、瑞典、瑞士和英國。
穆迪評級
穆迪長期評級(一年期以上債務)共分九個級別:Aaa、Aa、A、Baa、Ba、B、Caa、Ca和C。其中Aaa級債務的信用質量最高;C級債務為最低等級,收回本金及利息的機會微乎其微。
在Aa到Caa的六個級別中,還可以添加數字1、2或3進一步顯示各類債務在同類評級中的排位,1為最高,3則最低。通常認為,從Aaa級到Baa3級屬于投資級,從Ba1級以下則為投機級。
穆迪的短期評級(一年期以下債務)依據發債方的短期債務償付能力從高到低分為P-1、P-2、P-3和NP四個等級。
目前,穆迪的業務范圍主要涉及國家主權信用、美國公共金融信用、銀行業信用、公司金融信用、保險業信用、基金以及結構性金融工具信用評級等幾方面。穆迪在全球26個國家和地區設有分支機構。
惠譽評級
惠譽的規模較小,是惟一一家歐洲控股的評級機構。其長期評級用以衡量一個主體償付外幣或本幣債務的能力。
惠譽的長期信用評級分為投資級和投機級,其中投資級包括AAA、AA、A和BBB,投機級則包括BB、B、CCC、CC、C、RD和D。AAA等級最高,D為最低級別,表明一個實體或國家主權已對所有金融債務違約。
惠譽的短期信用評級大多針對到期日在13個月以內的債務。短期評級更強調的是發債方定期償付債務所需的流動性。短期信用評級從高到低分為F1、F2、F3、B、C、RD和D。其采用“+”或“-”用于主要評級等級內的微調,但這在長期評級中僅適用于AA至CCC六個等級,而在短期評級中只有F1一個等級適用。
惠譽總部分設于紐約和倫敦兩地,在全球擁有50多家分支機構和合資公司,為超過80個國家和地區的客戶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