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今日中國 2010-12-14 作者:趙 丹
“你不要挑起當事人的情緒!否則,我以沖擊國家政府罪逮捕你!”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的一名工作人員指著郭建梅大聲呵斥道。
“你敢?!我是律師,我是在依法辦事!”瘦小的郭建梅說。隨后,這名工作人員悻悻離去。
這是2010年6月,郭建梅和青海省西寧市的64名農村“出嫁女”站在法院門口在請求法院受理她們爭取土地補償金的訴訟情形。這些婦女因出嫁而失去原有土地,新村也沒有分給土地,她們以乞討、撿廢品為生,其中一位還得了肝腹水,生命垂危。
在法院不受理案件的情況下,郭建梅又找到了當地政府,她說:“這是老百姓的權利,她們的生活很艱難,你們有義務保護她們的權利……”直到得到“我們將在一個月內辦理此事”的承諾,郭建梅才松了口氣。
自1995年底至今,作為中國第一位專職從事公益訴訟和婦女權益保護事業的公益律師,郭建梅一直在不停地為婦女權益而奔走……
“在我的家族里,婦女總是不受尊重”
1960年,郭建梅出生在河南滑縣的一個貧窮村子,那時農村男尊女卑的思想很嚴重。郭建梅的奶奶因為害怕爺爺的毒打,餓死在賣饅頭的路上。姥姥也因為沒有生兒子被婆家趕出家門,被迫遠嫁他鄉。郭建梅從小和姥姥生活,姥姥白天當保姆,晚上帶著她去撿廢品,郭建梅經常受到其他小孩的欺負。
郭建梅
“在我的家族里,婦女總是不受尊重的,這對我走上公益律師這條路影響很大。”郭建梅說。在她看來,農村女性是弱勢群體中的弱勢。
1978年,郭建梅考上了北京大學,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法律系。她說:“我當時就想做像印度電影《流浪者》里那樣的律師,不畏艱難,伸張正義。”
1995年,郭建梅參加了在北京舉行的聯合國第四屆婦女大會。她被大會的主題和氣氛深深地吸引,大會結束后不久,便辭去了工作。同年12月,她和北大的幾位老師一起創建了“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它被稱為中國第一家專門從事婦女法律援助與研究的公益性民間組織。郭建梅成為中國專職從事公益訴訟和婦女權益保護事業公益律師第一人。
“那年我34歲,已經是《中國律師》雜志主編助理,副高職稱,在當時是‘鐵飯碗’,工作下去前景會很好。”郭建梅說。
“這是我的選擇,其他的一切,我認了!”
郭建梅至今仍清晰記得她代理的第一個公益訴訟案件。她的援助對象是一位來自江蘇的母親,她兒子意外死亡,她四處奔走求助,其間,自己因車禍摘除了一個眼球。當這位女性找到郭建梅的時候,眼睛已經發炎流膿,渾身散發著臭氣。“我當時被震撼了,同意幫她打官司。”郭建梅說。
“當我帶著她來到法院時,法官看到她滿身臟亂、散發臭味時,對我說:‘你沒有案源嗎?怎么給這種人代理啊’我說:‘我是公益律師。’法官根本不理會,捂著鼻子把我們趕出了辦公室。”
郭建梅寫了8000字的代理詞,但在法庭上,“法官連讓我讀完代理詞的時間都沒給”。最后,案子敗訴了,當那位無助的母親問她“你不是說我們能贏嗎?”的時候,郭建梅失聲痛哭。
當時,公益訴訟在中國只是初露端倪,公益律師更是一個全新的名詞。中國第一例公益訴訟是1996年1月,一位福建市民狀告郵電局超額收費。公益訴訟被很多人看作是“較真”或“炒作”。中心成立之初,由于幫助對象都是弱勢群體,再加上經驗不足、取證困難和社會輿論的壓力等因素,郭建梅他們接連不斷地敗訴.一年后,4名專職律師走了兩個,而郭建梅堅持了下來。 郭建梅的大學同學有的已經是政府高官,有的是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有的做了身價上億的商業律師。每次同學聚會,同學們都問她:“郭建梅,你怎么還在做公益律師?”甚至有人認為她是沒有能力才做公益律師的。郭建梅說:“我覺得做公益律師能夠體現我的人生價值。”
每天接觸來自社會底層的各種受害者,辦案過程中還得承受巨大壓力,2001年郭建梅被診斷出有中度抑郁癥、重度焦慮癥。“當時的我總是會莫名地掉眼淚。”郭建梅說,“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為什么要受這么多委屈?”2003年,在藥物治療和親人朋友的關心照顧下,郭建梅重回中心工作。
對此,郭建梅非常感謝自己的家人,她的丈夫是著名作家劉震云。“我們都對農村人有著很深的感情,每當走在路上看到農民工,我們都覺著他們就是我們的兄弟姐妹。”她說,“我一直認為女人要獨立,我和我的丈夫都有自己的事業,我們相互獨立,也相互支持。”
已經上大學的女兒正在學習影視專業,女兒有時候會跟著郭建梅出差,看到窮苦農民的生活會流淚,會把自己的錢捐給他們。郭建梅的女兒總是用攝像機記錄自己看到的一切。“我雖然沒有陪著她,照顧她,但我以自己的行為影響著她,讓她成為了一個善良、大氣、有責任心的人。”郭建梅欣慰地說。女兒告訴郭建梅:“媽媽,等我學成以后,我要拍的第一部片子的主題就是中國的公益律師。”
有時候,郭建梅要面對來自被幫助者的不理解,這讓她“很受傷”。2007年,她為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的28名“出嫁女”討回了總計九千多萬元的土地補償金。按照慣例,農村出嫁的女人原來所在的村不保留其土地份額,在夫家也得不到夫家所在村的土地。在辦理這類案件時,郭建梅常常遭到“出嫁女”所在村子的極大阻撓,辦案難度極大。但是,當這28名“出嫁女”拿到錢后,統一更換了手機號,徹底斷絕了與郭建梅的聯系。郭建梅的朋友告訴她:“她們是怕你向她們要錢。”其實,公益律師是免費代理訴訟的,而且交通食宿費等都由他們自己承擔。
“我能理解她們,她們沒有收入來源。”郭建梅說,“這條路是我選的,這份工作是我感興趣的,其他的一切,我認了!如果我有人,我有精力,我想幫助更多的弱勢人群。”
“我想干到干不動的時候為止”
“中國律師有14萬,約一萬人才一個律師,而全國專職的公益律師不到一百位。”郭建梅說,“我就是渾身是鐵,才能打幾個釘呢?”
由于國家目前沒有相關的激勵機制,公益律師的收入相對較低。郭建梅的月薪為6000元,而“中心”其他員工大約三千元。“中心”目前的資金支持主要來自國際上的基金組織和知名大學;國內也有一部分資助資金,如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每年10萬元人民幣。郭建梅常常要募集資金以維持中心的正常運轉。
2007年,郭建梅成功地為廣東惠州三十多位農村“出嫁女”爭取到每人幾十萬元土地補償金。其中一位名叫鐘錦繡的當事人組織大家共同為“中心”捐款3萬元。鐘錦繡說:“郭律師免費幫助我們,但是她們自己還要尋求別人資助,我們應該為她做點事情。”
“可愛的當事人,讓我們很感動,也很受鼓舞。”郭建梅說。
由于長期關注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郭建梅的團隊和全國婦聯的全國人大代表共同起草的保護農村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法律提案,一字不動地被列為了《物權法》第63條第二款。“內蒙古呼和浩特農村‘出嫁女’土地權益案”也被收入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選》2007年第3輯中。郭高興地說:“令我感到欣喜的是,現在民眾的維權意識提高了,婦女權益保障的體系也比較完善,學界、媒體、婦女界都對婦女權益的保護很重視。”
郭建梅的“中心”,從原來的兩人發展到16人,辦公地點也從原來的三十多平方米的旅館房間搬到了約三百平方米的公寓。2009年,“中心”創建了公益律師網站,吸引了二十多家全國各地的律師事務所和四百多名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律師加入合作。 在公益訴訟上,郭建梅也有了新想法:“以前我們一個案子一個案子地接,沒有規劃,自己也很辛苦,現在我們傾向性地接一些法律空白領域的案子,有助于我們進行研究和提出立法建議。”現在,郭建梅帶領自己的團隊,正在家政女工權益保護、職場性別歧視、職場性騷擾等法律空白較多的領域開展公益訴訟。
“中心”在這些方面的前瞻性研究吸引了很多研究機構、政府部門來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應用研究所特別邀請郭建梅一同討論職場性騷擾防范的問題,北京市商務局還把北京家政立法工作委托給了“中心”。同時,“中心”也和國內的一些知名企業合作,負責培訓女員工,提高她們的職場性騷擾防范意識,協助公司起草防范性騷擾的內部規定和建立公司防范性騷擾的機制。美國的GAP企業,也慕名邀請“中心”對他們的中國供應商的職工,進行職場性騷擾防范培訓。
2010年4月,“中心”從原來掛靠在北京大學名下的機構轉變為獨立法人的“北京眾澤婦女法律咨詢服務中心”,郭建梅將它簡稱為“眾澤”,意為“惠澤大眾”。郭建梅說:“為婦女維權,我想干到干不動的時候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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