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思路也不算是很新了,就是利用一間海外公司來進行你的外貿操作,可能很多人都已經了解甚至已使用了該操作模式。現在我為大家總結一下該操作模式的流程及優勢,當然這只是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外匯往來
(1)注冊海外公司可以開立境外賬戶及國內離岸外匯賬戶。可方便外匯往來、避免外匯損失,在資金方面不會受制于進出口代理公司;
(2)進口時,有時國內外匯存儲比例不夠,需購匯。若出口通過海外公司收匯,便會有一定外匯保存比例,也就可解決一部分購匯的問題;
(3)國內有外匯管制,將一部分資金留存于境外,對于將來投資項目或資金調動將有非常多的便利。因為境外的資金無外匯管制,可自由的劃款至國內、外的個人或公司外匯賬戶。
稅務
(1)通過海外公司進行業務運作亦可以享受稅務優惠,因為在海外稅率低、稅種少。甚至某些地區不征收海外利得稅(如HK、BVI、SAMOA、UK、USA……),所謂利得稅即于本土經營而產生的純利潤之稅項;
(2)進口操作模式:
國內外貿公司開信用證或T/T到海外公司賬戶,境外公司再T/T或L/C到國外出口商,當然T/T或L/C到海外公司賬戶的資金在合理的范圍內可以自由去調配,即大于或小于原來的進口金額,這樣相應的關稅或者所得稅會有所減免;
(3)出口操作模式:
利用海外公司從國內購貨后賣給境外客戶。境外客戶匯款到海外公司的賬戶上,然后再把成本返回國內公司或外貿公司的賬戶(不影響退稅),這樣產品的利潤已經保留于海外公司的賬戶上,且此筆利潤不會被結匯,亦不需要繳納任何稅項。
安全
(1)無進出口權之客戶,通過海外公司的外匯賬戶收境外客戶的款項,亦增加了自己的安全保障,以免以后進出口公司和境外客戶直接聯系而沒有了自己的生存空間。另外亦可避免進出口代理公司了解自己的利潤情況。
(2)利用海外公司進行業務往來可為國內工廠或外貿公司規避一些風險,很多國際貿易商為了降低企業風險都選用海外公司(如HK、BVI、SAMOA、UK……)操作。
投資
(1)利用海外公司回國內做投資項目,設立中外合資/外商獨資企業、國內辦事處等,可充分享受國內優惠政策及提高自己的競爭實力。
(2)利用海外公司與國內企業聯手(如授權制造/設計/經營/使用品牌等),來提升產品檔次,打造國際品牌。
公司形象
(1)注冊海外公司,締造企業海外背景,提升產品形象且增強客戶信任
(2)開拓國際市場遠景,注冊海外公司是必然選擇。
其他
以上就是做外貿的朋友可利用海外公司運作的優勢。其實注冊海外公司還有很多方面的好處,如利用其有限責任去購買物業、汽車等,可降低風險;利用其名稱自由可申請國際商標,自己做OEM;利用其保密性去上市融資。利用其國際化去繞開關稅壁壘及出口配額限制等。
出口流程
比如您的客戶是一家美國客戶A,您一直是通過外貿公司B出口貨物的。現在的操作是:
利用您注冊的海外公司(假設是香港公司)先從國內公司購貨,即國內公司通過外貿公司B先把貨物出口給您自己的香港公司,然后再由該香港公司賣給美國客戶A。這里該香港公司起到轉口貿易的作用,但國內的貨物仍可直接發至美國。美國公司根據合同將貨款先付至您的香港公司的賬戶(該賬戶可在國內開立,叫做離岸賬戶),而香港公司再把有關成本等費用付給外貿公司B(讓外貿公司去做退稅核銷等后續事情)。
這樣您的利潤已經保留在離岸賬戶上了,該筆利潤不會被結匯,在外匯使用上您可以隨意的支配了;該筆利潤也不需要交任何稅的,因為香港是不征收海外利得稅的。您需要用這筆錢時,可直接劃到您國內公司的賬戶或您個人的外幣賬戶的。這種操作的好處還有,外貿公司B也接觸不到您的美國客戶A了。
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建議使用可轉讓信用證操作,比如由海外客戶先開一張100萬美金的信用證給香港公司,再由香港公司轉開80萬美金的信用證給國內工廠,提示,最好該信用證注明接受第3方單據,免得以后單證不符。如果是背對背信用證的話,需要你的香港公司有相應的外匯抵押,因為你香港公司是離岸公司,所以是申請不到受信額度的,所以蠻難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