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國房地產領域外商投資增長較快,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購買房地產也比較活躍法。商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2006年7月11日,建設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外匯局等六部委發布了《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就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1﹑外資投資購買非自用房產,應遵循商業存在原則,按規定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法。商
※ 注冊資本:
投資總額(美元) |
舊 |
新 |
300萬以下 |
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 |
相同 |
300-1000萬 |
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 | |
1000-3000萬 |
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 |
不低于投資總額的50% |
3000萬以上 |
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 | |
備注: |
(依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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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注冊資本占投資總額的比例,等于是設置一個門檻,其目的是限制銀行對外資房地產企業的貸款比例,改變以前房地產市場投資中貸款比例過高的情況法。商
※法商 注冊登記步驟
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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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
項目建議書的申報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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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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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申報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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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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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章程的申報審批及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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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批準設立和辦理注冊登記手續,頒發一年期《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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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的申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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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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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憑上述證照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辦《國有土地使用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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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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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商務主管部門換發正式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換發與《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經營期限一致的《營業執照》 |
2﹑境外投資者并購境內房地產企業的相關規定:
新政策首先肯定了外資并購境內企業須提交商務主管等部門進行審批法。商投資者應提交履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的保證函,《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變更備案證明,以及稅務機關出具的相關納稅證明材料法。商
此外,新政策還吸取了過去的教訓,特別規定“境外投資者通過股權轉讓及其他方式并購境內房地產企業,或收購合資企業中方股權的,須妥善安置職工﹑處理銀行債務﹑并以自有資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金”,避免出現以前外資并購某國企時,不安置下崗職工,也不清理欠債,而只是相中了國企所在的那塊地皮的例子法。商
3﹑在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如下情況的,不得辦理境內﹑境外貸款,外匯管理部門不予批準該企業的外匯借款結匯:
(1)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注冊資本金未全部繳付的;
(2)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
(3)開發項目資本金未達到項目投資總額35%的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