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高小姐在離開深圳前,信用卡上欠款7萬元,銀行方面在催款多次無效后,便申請拍賣其房產。高小姐的這套物業也于2009年2月以95萬元的價格拍賣出去。
高小姐表示,由于自己一直不在深圳,沒有收到銀行方面的送達信息,造成了自己房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拍賣。而且,這套物業被拍賣的時間,正值房價的“低谷”時期,按照現在的房價,她至少損失了50萬元。
究竟誰應該為這起拍賣糾紛擔責?高小姐想討回自己的公道,目前已委托律師代理該案件。
吃驚:
回到家卻遇上新房主
高小姐的物業位于福中路的福景花園西座, 面積為97.85 平方米。去年12月,高小姐從香港回到深圳,當她準備拿出鑰匙開門的時候,卻大吃一驚,因為她看有另外一家人已經在自己的房子里。
高小姐經過詢問才得知,原來新業主是通過拍賣的形式購買了此套房產,已經入住有大半年的時間了。
為什么自己的房屋被拍賣連自己都不知道?高小姐連忙找到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發現羅湖區法院委托該中心進行的拍賣,而且前后共拍賣兩次,拍賣的原因是她欠下了某銀行7萬元的信用卡債務。
記者通過查詢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的歷史拍賣記錄看到,該物業第一次被拍賣是在2008年12月2日,當時的起拍價為83萬余元。但是,當時處于樓市低谷,該物業流拍。
2009年2月27日,高小姐的物業在第一次起拍價的基礎上,降低20%,以66萬余元的起拍價再次進行拍賣,并最后以95萬元的價格拍賣成功。
無奈:
沒有收到過相關
方面的送達信息
高小姐告訴其代理律師,在她離開深圳前,曾辦理過一張某銀行的信用卡,并且刷卡消費7萬元,一直沒有還款。
“我沒有將此當回事,心想大不了承擔一些利息。”高小姐表示,誰知道這筆債務居然會造成自己無家可歸。高小姐稱,由于自己一直在境外,也一直無法收到銀行的催款通知以及法院方面的拍賣通知,可以說這一切均是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的。
了解此案的一位律師也告訴記者,巧合的是,該銀行不僅是高小姐的信用卡發放銀行,也是高小姐的購房款的信貸銀行。“也就是說,該銀行完全掌握了高小姐的個人資產,因此申請拍賣其物業也是順理成章。”
而且,由于涉及另外一樁官司,高小姐的房屋在被拍賣后,福田法院還以訴訟保全金的名義凍結了15萬元。這樣拍賣了95萬元的房子,除去稅費、還款、利息和凍結的資金,還剩60萬元左右。法院表示,剩余的這筆費用,高小姐可以隨時取走。
憤怒:
房子拍賣虧了50萬
高小姐心里算了一筆賬,她的這套物業是在房價的低谷期賣出,每平方米的價格被拍賣不到一萬元。如果按照她自己的意愿,絕對不會在這個時期出售房屋,而且,按照現在的市價,這套房子至少可賣150萬元。也就是說,高小姐認為這套房屋至少賣虧了50萬元。
還有一個問題是,拍賣后,剩余屬于高小姐的60萬元也未及時轉交給她,而這筆錢至今已經有一年之久。高小姐表示,究竟由誰來承擔這個利息損失?
高小姐目前的訴求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查清楚法院送達程序是否合法,另外就是為自己爭取60萬元一年的利息。
高小姐稱,她目前已找到律師代理此案。
律師說法
拍百萬房產還幾萬債務不合理
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金焰律師提醒消費者在用信用卡的時候,一定要及時還款,不能以為銀行只是扣取利息這么簡單。
“高小姐過于大意的,在消費后,不記得還款,應是有過失的。”金焰律師告訴記者,一般來說,銀行會在逾期還款的3個月后委托直接起訴借款人。
對于本案爭議最大的送達問題,金焰律師認為,如果法院按照法定的送達方法,即郵寄、上門張貼公告均嘗試無果后,可以以公告的方式送達,然后按照缺席審判。
“由于高小姐的欠款銀行碰巧也是她當時買房的貸款銀行,因此該銀行就‘順手’以這套房產為被執行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金焰律師認為,即使高小姐欠款未還是事實,但是銀行也應該盡量減少客戶的損失,即在沒有發現其他財產的情況下,才拍賣該處房產。
金焰律師計算了一下,銀行總共從執行款中扣除了11萬余元,而該處房產僅僅各種稅費就超過了這個數字,還不算在低谷拍賣的低價的預期損失。“法院在執行中往往保護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這種缺席審判的案件,將價值百萬元的房產拍賣,在造成債務人巨大損失的情況下來償還債權人幾萬元的債權,確實有些不盡合理。”
而對于高小姐提出的爭取60萬元的利息,金焰律師表示余款是托管在法院,與銀行方面無關,因此不存在利息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