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化名)與有婦之夫劉某有染并被拍下裸照,遭劉某夫婦合伙敲詐。檢方指控稱,劉某夫婦以公開裸照相威脅,向小紅索要5萬元,并在小紅支付1萬元后仍緊追不舍。昨天記者從西城法院獲悉,因敲詐勒索罪,劉某獲刑2年零10個月;劉某妻子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據(jù)當事人小紅回憶,兩年前她與劉某建立男女朋友關系,后了解到對方有家室,曾多次提出分手,因劉某不同意,兩人一直維持著這段婚外情。今年4月3日,劉某用手機給她拍了一張裸照,沒想到這張裸照日后竟成為“把柄”。她說,4月9日,劉某拿著裸照到她的單位與她糾纏,還聲稱要把裸照發(fā)給她的朋友、公司,以及發(fā)到互聯(lián)網(wǎng)上,并以此索要5萬元。小紅無奈之下先給了劉某1萬元。幾天后,劉某及其妻子都發(fā)來短信,以公開照片為由,再次要求她付款。劉某還將裸照發(fā)給小紅的家人和同事。4月10日下午,劉某來到南禮士路小紅的單位索要錢款時被抓獲。
法院審理認定,劉某和妻子對小紅實施要挾,強行索取錢款,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劉某的妻子明知劉某已提出索要錢款要求,也向小紅提出索要錢款的要求,并以對外散播裸照作為要挾,與劉某形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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