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難、取證難、鑒定難、勝訴難。 沒人訴、不愿訴、不敢訴、不會訴。 一位專業人士用“四難”、“四訴”概括了目前環境維權的艱難現狀。 兩天前(1月18日),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牽頭組織發起了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宗旨的“2008法律援助綠色行動”,并設立“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援助專項基金”。這意味著,環境公益訴訟最現實的障礙———資金問題將得到緩解。 記者從有關渠道獲悉,這一專項基金的原定名為“中國環保維權公益訴訟專項基金”。 “雖然改了名字,但它的作用沒有變!敝袊稍饡睍L趙登舉表示,其目的就是為維護公民環境權益建立資助機制,匯聚社會力量攜手支持環保公益性法律援助,維護污染受害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這對環境維權者來說,無疑是‘沙漠里的綠洲’!睒I內人士評價。
環保公益維權法律援助需求增多
“當你看到受氟污染的人們露著黃黃的牙齒沖你憨笑時,當你得知有的受污染百姓走路當中腿骨突然折斷時,當你發現老百姓守著母親河卻沒有水吃時,除了痛心和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外,我們別無他選。” 王麗,律師,“2008法律援助綠色行動”的參與者,她希望通過律師參與環保公益訴訟來維護污染受害群眾的合法權益。 在王麗眼里,律師的作用除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外,很大程度上正是為了給弱者一方增加力量。 近年來,我國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接連發生,不僅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還嚴重地影響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 國家環?偩终叻ㄒ幩靖彼鹃L別濤透露,中國的局部環境質量這幾年來雖有所改善,但全球整體環境仍在惡化,以城市為中心的環境污染在發展,并向農村蔓延,生態破壞的范圍仍在擴大。 在全球整體環境惡化下,《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指出,中國已進入污染事故多發期和矛盾凸現期。 在這樣的背景下,有關環保維權的公益性法律援助需求也隨之日益增多。 生態環境保護需要社會方方面面的參與和支持,法律援助作為環境侵權救濟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維護弱者權益,遏制污染行為,實現公益目的!霸絹碓蕉嗟穆蓭熞呀涢_始認識到,他們必須挺身而出,擔負起這份維護公共利益的社會責任!蓖觖愓f。
環保公益訴訟亟需法援經費支持
據了解,公益訴訟早在1996年就走進了人們的視野,到如今,公益訴訟已成為“一場方興未艾的法律運動”。但由于目前我國還沒有完整意義上的公益訴訟制度,公益訴訟一直都伴隨著爭議前行。 而環境問題是最沒有爭議的社會公益。“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的任務不僅是私權糾紛的解決,更重要的是它可以間接地對各種與環境公益有關的社會關系作出調整,為社會確立有關環境公益的行為指南,甚至可以影響社會環境、經濟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王麗表示。 和其他公益性案件一樣,環保公益訴訟碰到的還是四大“攔路虎”———立案難、取證難、勝訴難、維權成本高,在環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時,很多時候仍然是“沒人訴”、“不愿訴”、“不敢訴”和“不會訴”,單個人的環境維權往往很難取得成功。 趙登舉也承認,生態環境保護的維權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說,“就環境保護訴訟成本而言,其數目相當大,權益侵害所涉及的因果關系的證明、科技知識的運用、專業技術的要求很高,環境污染的受害人往往眾多而分散,單個人維權的成本太大,個人難以承受! 同時,環境維權提起公益訴訟是為了維護環境公益,受害人也不限于本人,往往是不特定的多數人或者整個社會,如果讓環境維權的原告獨自承擔一切成本費用,不但不公平,也挫傷了環保維權者的積極性。 因此,“推進生態環保維權工作,需要良好的法治環境作支持,需要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經費作保障。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援助,就是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工作,為參與維權者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經費!壁w登舉說。
環保公益訴訟法援盼立法支持
關于環保公益訴訟和法律援助,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近年來作出了許多重要規定。 200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國家鼓勵法律服務機構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訴訟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國務院2005年發布的《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健全社會監督機制。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鼓勵檢舉和揭發各種環境違法行為,推動環境公益訴訟”。同時還明確要“完善對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機制”。 盡管如此,業內人士依然認為,“環保公益訴訟法律制度在我國還不健全”。 幾乎每年的“兩會”,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議案、提案,要求建立完善生態環保的有關制度。 “近幾年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進展大、亮點多,出現了新局面,但是存在的問題也頗多。”別濤說,立法工作滯后、資金投入不足、管理機制不順、監督機制缺乏、科研力量不夠仍是主要問題。 在這些問題中,別濤特別指出,由于立法空白較多,在生態保護執法過程中,經常出現無法可依的現象。環保公益訴訟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影響了個人、社會團體、律師參與公益訴訟的積極性。 “資金投入不足也是一個問題,國家至今都沒有針對生態保護工作設立專項資金,由此還帶來了一個新的問題,缺乏鼓勵性或獎勵性資金,從而削弱了人們開展環境保護工作的積極性。”別濤說。 記者了解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會同立法專家、學者論證,盡快出臺相關法律制度,為環境公益訴訟提供法律支持。 法制網北京1月20日訊
編后
環境公益訴訟最現實的一個障礙就是訴訟費用問題,其所需費用往往為公民個人和一般組織所難以承受。為此,多年來不少有識之士一直呼吁設立環境公益訴訟基金會。如今,這一呼吁得到了落實。 從各方面傳來的消息顯示,2008年將會是環保公益訴訟喜訊不斷的一年。就在幾天前,有消息說,國內首家環境公益律師事務所正在組建中。而在去年末,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了環保審判庭,通過指定管轄方式、統一司法管轄權的方式,為跨地域污染及行政人員不作為這兩大難題提供了破解之策。 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盡快出臺環境公益訴訟相關法律制度”的消息更讓我們堅信,在不久的將來,公益訴訟將真正成為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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